关于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五篇】

发布时间:2022-08-11   来源:工作总结    
字号:

【www.jxscct.com--工作总结】

工作制度是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中各项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标准等作出的具体规定。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篇1

  一、加强拒腐防变的宣传教育

  1、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努力保持党的纯洁性

  一方面依托党委中心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会及各类专题讲座,另一方面继续做好党建学习园地和廉洁短信提示,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院风道德教育。特别要加强对重要岗位干部的岗前、岗中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努力保持思想纯洁。

  2、推进医院廉洁文化建设

  结合医院中医文化节和感动式服务,将加强廉政文化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举措,对医护人员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工作,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二、努力构建惩防腐体系

  1、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好中纪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根据卫生局党委、纪委的布署做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医疗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着力深化和拓展工作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始终抓住贿赂工作不放松。一要切实加大纪律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两高司法解释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二是要加强医生处方权监管和统方管理,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

  和点评制度,积极推行阳光用药和阳光用药公示制度,要定时利用安装的统方软件进行督查;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药品黑名单曝光预警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三、加强院风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1、落实院风行风工作责任

  按照二级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遏制“红包”、回扣、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并加强医院窗口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

  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探索以重大事项决策、基本建设、药品采购、医用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检验试剂采购、后勤物资采购、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职称评聘、科研及涉及职工权益等事项为重点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继续深化“文明行医、廉洁行医承诺”工作;继续加强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加强监管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收费。

  四、加强民主建设,深化党务公开工作

  深入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载体,拓宽公开内容,制定保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党务工作公开、透明,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持。同时不断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积极稳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

  五、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充分发挥信访作为反映群众意见和发现线索的重要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着力查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影响医院重大决策、建设、医院服务工作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和奖惩工作。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和完善经常性工作制度,高度重视并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积极开展领导重视、渠道畅通、办理到位、管理规范、服务有力为主要内容的达标活动。对署名及上级交办的信件,随查随结,要求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六、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细化活动措施,量化考核指标,实施科学管理,推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取得新成效。20**年“三好一满意”活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不断优化门急诊环境和服务流程,继续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方便门诊;联合建设银行推行“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为主题的“先诊疗,后结算”新型付费方式,通过持续深入优化医院服务流程,提供人性化、多样化、个体化的优质服务,缩短服务流程循环周期,减少患者在各个收费窗口重复排队的等待时间,降低服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会效益和患者满意度;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切实改善就医环境。二是要继续推行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大力推行临床路径。三是要完善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

  七、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全院广大职工群众要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的精神实质,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院纪委、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监督检查“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八、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牢记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真正做党的忠诚卫士;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行职责能力;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自觉维护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20**年1月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篇2

  党的十八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提出建设廉洁政治这一战略目标。习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三次全会都对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全面学习、把握内涵、指导实践,努力建设“清廉卫生”。

  一、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动的工作思路。

  重点统筹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发展、改革、管理办法,加强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深入开展纠风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我们要更加重视患者满意度评价,更加重视广大群众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清正廉洁的建设成效顺应群众期待、赢得群众认可,推动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作为根本保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对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年中检查、年底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责任追究。

  二、严明政治纪律,保障上级决策部署政令通畅

  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规范的严肃性。

  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遵守党章和各项党内法规。党员干部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及时纠正。

  不折不扣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和《市卫生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群众开展“三解三促”,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真心实意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关心基层医务人员的生活和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带头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要把监督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三、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

  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扎实推进防止利益冲突专项工作,根据上级要求,要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加强对干部及其选拔任用制度落实的监督,大力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轮流交流工作,严格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的党委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落实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问责制。

  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公款旅游。

  四、坚持齐抓共管纠建并重,整体推进卫生行风建设

  当前,行风建设面临新的形势,面对新的挑战,党的十八大也再次强调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我们要深刻认识行风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正视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薄弱环节,主动融入医改,强化行业和执业监管,注重制度建设,多措并举,突破难点,齐抓共管,统筹推进。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篇3

  为加强公司监察工作,保障公司规章制度在各部门得到切实执行,提高管理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监察工作职责和原则:

  (1)组织建立、实施行政监察管理体系。

  (2)对公司各部门执行公司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是公司行使监察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3)纪检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注重证据,在适用考核制度上人人

  平等,不循私情,不掺杂个人关系。

  (4)纪检工作实行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处罚与奖励相结

  合的原则。

  (5)主动监督检查,发挥效能监督作用,以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

  正常运行和总经理指令得到切实执行。

  二、监督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按“公司各部门监察控制点及考核办法”文件要求,每月5日(遇休息日后移)组织一次对各部门全面的检查考核。

  (2)不定期检查:若公司管理体系执行发生较大偏离、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总经理有指令等必要时,即组织监督检查。

  三、会议制度:

  (1)季度会议:纪检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纪检部经理、各兼职纪检员,并邀请总经理参加。会议内容:

  评估本季度各部门管理体系运行状况,讨论决定下一步的工作目

  标。

  总经理对纪检工作的评价和要求。

  (2)月度例会:每月5日定期检查结束后召开。内容:

  总结评审上月各部门文件落实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

  总结此次检查考核工作和改进措施。

  四、组织制度和工作考核

  (1)纪检部在总经理领导下,设经理1名(兼职)实行经理负责制。

  (2)配备纪检员4名(兼职),分别负责各部门的监察工作,纪检员责任分工及月度实现工作目标如下表:

  (3)纪检员工作考核:

  1、未完成当月工作目标每次罚款100元,自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无需任何部门经理批准)。

  2、每三个月对完成月度工作目标的人员进行奖励一次,奖金300-500元。

  3、纪检员在月度检查工作中查出了重大违规事件,使公司免受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报总经理给予重奖。

  五、激励制度

  每六个月由纪检部经理组织一次针对各部门管理体系运行效果的评价,对管理体系运行正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和违规事件、对查出的问题能按期整改的部门,给予5-10分的奖励,奖励结果需经总经理批准。

  六、培训制度:

  (1)自我培训:纪检员通过平时自我学习公司文件、标准积累岗位业务知识。

  (2)按《年度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对纪检员集中进行岗位资格培训。

  七、监察体系文件完善制度:

  (1)每六个月由经理组织对监察体系文件修订1次,以确保其适宜

  性。

  (2)各纪检员根据本人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于每年6月20

  日前上报书面修订建议书,经理负责文件的修订并保证在每年7月1日前通过评审并施行。

  八、纪检监察行文制度:

  每月以纪检部名义发布的纪检监察报告,按九阳纪字年号xx-x号进行编号。

  九、相关支持性文件

  公司各部门监察控制点及考核办法

  工期考核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上级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纪检监察事务。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 公司纪委书记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设立纪检监察室组织承办具体业务。

第四条 公司纪检监察室行使纪检职能,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纪委设专职或兼职纪律委员。

第五条 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公司党政组织领导,业务方面要受集团纪委领导。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公司纪检监察室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各支部、党员、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受理对各支部、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

(四)调查处理各支部和党员、各级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党员、各级管理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大修技改、基建工程、资金管理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效能监察,提出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见和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

(八)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

(九)协助工会做好企务公开工作,对企务公开内容、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十)承办公司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室因工作需要,可行使以下权力:

(一)查阅、复制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及其它必要的情况。

(三)经纪委书记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四)经公司党政负责人同意,对涉及案件有关人员,可直接通知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其停职。

第四章 工作原则和工作人员守则

第八条 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从实际出发重证据、重事实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四)群众路线原则。

(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坚持的工作守则:

(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二)秉公执纪,不徇私情。

(三)刚直不阿,铁面无私。

(四)严于律己,保守秘密。

(五)深入调查,联系群众。

第五章  举报

第十条 举报范围。

举报内容包括公司内部贪污受贿、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或给公司声誉、经济方面造成较大损失的渎职、失职行为,以及公司风气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

第十一条 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和当面举报等方式进行;为了利于案件的查办和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提倡署名举报。举报人要尽可能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职务、被举报单位名称、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并提供该事件其他知情人的姓名。

第十二条 接受举报。

公司纪委在公司设立举报箱,举报箱定期开启。对于来信举报,简明摘出内容提要,填写相关表格,随信件一起送领导阅批。对于电话举报,受理电话举报要询问举报人概况和举报内容,如实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重要的举报应该录音。对于举报人来访,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所反映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对举报的处理。

收到的线索经过审查后,属于纪委受理范围的举报,予以受理。经审查不属于纪委受理范围的,分情形作如下处理:

(一)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性问题,应做好举报人的思想工作,讲清道理;应由 所属单位(部门)解决的问题,告其回所属单位(部门)处理。

(二)不属于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举报信息,需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领导或部门反映。

(三)对于来信举报,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应转交到相关单位或部门。

第十四条 转办。

虽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但不归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举报,公司纪检监察室应批转给相关单位。对转办的信访件,所受理部门最迟需在一个月内报告结果,如一个月未报,公司纪检监察室则以电话、口头、书面等方式催办。

第十五条 存档。

纪检监察举报处理完毕后,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编排目录,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第六章  案件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纪检监察室受理和查办案件,原则上按照党管干部的范围和权限以及案件的性质,分级分类管理:

(一)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纪委委员违反党纪的行为,由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和查办;其他党员干部、非干部党员,由公司纪检监察室受理和查办。

(二)公司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违反政纪的行为,由集团纪律受理和查办;其余各级管理人员违反政纪的行为,由公司纪检监察室受理和查办。

(三)大案、要案的查办可申请集团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查办;特别重要的大案、要案申请集团公司纪检委直接查办。

(四)纪检检察室进驻各单位查办案件,各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协助,并协同查办。

(五)需移交司法机关查办的案件,必须报经党委批准后,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第十七条 案件受理。

纪检监察室受理有关公司内部的各类检举、控告、申诉和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上级纪委交办的、有关上级部门移交的案件。对于受理的案件,要分类处理。属于公司纪委查办的要立即组织办理;属于上级纪委交办、上级部门移交的案件,公司纪委要及时将查办结果反馈上级纪委或有关上级部门。

第十八条 初步审查、审核。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自己的管理范围,对受理案件的线索和材料应进行登记,对需要调查处理的案件,经纪委书记批准后进行初步审查、审核。

第十九条 立案。

经初步审查、审核后的案件,情节轻微或事实不存在,不需要给予处分的,予以了结或撤销;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认为有违纪、违规事实,需公司纪检监察室查办的,予以立案。

第二十条 调查。

(一)确定立案调查的事件,应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但有妨调查和无法通知的例外。

(二)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组人员组成、应查明的问题和线索以及调查步骤、方法、措施等内容,并经纪委书记审议批准后执行。

(三)调查应重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的陈述和辩解、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等。

(四)立案调查的案件,应在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束,因特殊原因不能结束,经纪委书记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回避。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回避:

(一)是案件被调查人或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被调查人或被检举人、被控告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二十二条 处理。

(一)公司纪委对立案、调查后的案件,根据其情节和性质,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

1.有违纪、违规事实,需给予处分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纪或(和)党纪处分。

2.对于案件涉及的违纪违规财物或涉案人员的非法所得,一经查实,责令其上交;对于已造成损失的,责令退赔或依法追缴。

3、构成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故意违法犯罪被判处刑期的人员,公司应当开除,是党员的应开除党籍。

4、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的违法违纪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

5、有违纪违规事实,但情节轻微或者符合从宽条件不需要给予处分的,经批评教育后免于处分。

6、不存在违法违纪事实的,对案件予以撤销。

(二)公司纪委根据案件调查结果,可根据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建议或处理决定,有关单位和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采纳或执行。

(三)重大监察处理决定和党纪处理意见应报请同级党委同意。

(四)处理决定、处理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五)有关单位在收到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次日起的15日内,将采纳和执行情况报做出决定的纪检监察机关。

第二十三条 提起申诉。对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或处理建议次日起的15日内向公司纪委提起申诉,公司纪委需在一个月内给予回复;对回复仍不服或有异议,由公司纪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案件处理完毕后,对全部案卷材料进行整理,编排目录,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国家或上级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篇5

xxx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提高监督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及其投资企业(统称“企业”)。

第三条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企业党政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对企业党组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能是:监督、教育、惩处、保护。

第四条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政纪,以及企业的相关制度,对工作对象开展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第二章  纪检监察工作对象

第五条  纪检监察的工作对象:

(一)企业党组织;

(二)企业所属职能部门;

(三)企业投资企业及其领导人员;

(四)企业广大党员和群众。

直接管理钱、财、物及管理工程的部门和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负责检查企业党组织、领导人员及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七条  协助领导班子做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承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对党风状况进行经常性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建议。

第九条  制定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企业廉洁经营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  负责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政纪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重点抓好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企业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和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的情况;参与对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的过程监督。

第十二条  受理企业党组织、党员和其他人员在党风廉政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建议及反映;认真查办和处理党组织、党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出对涉案中的党组织、党员和其他人员的处分建议。

第十三条  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协助企业党政班子搞好对管理人员的考核、选拔与任用,建立和管理人员廉洁档案。

第十四条  根据效能监察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并指导本企业投资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第十五条 做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

第十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作对象的履职情况和履职后的效果情况进行效能监察或专项检查。

第十七条  会同有关部门,畅通职工诉求通道,积极做好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

第十八条  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企业党政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工作职权

第十九条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工作职权是: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参与权、处分权。

第二十条  监督权、检查权:

(一)有权通过工作调研、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工作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在监督检查中有权责令工作对象停止正在或者可能损害国家、企业、员工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调查权、建议权:

(一)有权对工作对象违法违纪行为,按审批程序立案调查;

(二)有权向被调查或立案的单位和个人调阅、复印、索取有关文件、资料以及证据、证物;

(三)按照规定程序有权暂扣、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的文件、资料、物品和非法所得;

(四)有权在案件调查中,对知情不举,利用职权包庇违法违纪行为,拒绝提供证据和阻挠、破坏调查的单位及个人,追究其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有权对不执行或未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与决定决议的工作对象,发出纪检监察文书,促其限期整改;

(六)有权根据对工作对象的有关检查或调查结果,向企业主要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对当事人的任免建议;

(七)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业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控告、检举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功人员,有权向企业主要领导提出给予表彰或奖励的建议;

(八)对立案调查的工作对象,根据违纪违规情节,有权建议停止其公务活动或者职务。

第二十二条  参与权、处分权:

(一)纪检监察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本企业及其投资企业党政班子的有关会议;

(二)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参与对工作对象的考核、评议和民主测评;

(三)对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的工作对象,纪检监察部门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同意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下达处分(或处理)决定。

第五章 纪检监察会议

第二十三条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召开会议二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与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

第二十四条 纪检监察会议由党组织的纪检负责人(纪检委员)或其指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五条 下列事项需要纪检监察全体成员参加:

(一)传达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二)研究讨论上级纪检监察工作安排和其他重大问题;

(三)研究讨论企业纪检监察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讨论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党员领导人员、党员、管理人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检举、控告的情况;

(五)研究讨论企业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党员领导人员、党员、管理人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及其他涉及党风的问题;

(六)审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并报党组织任免;

(七)研究决定对管理权限范围内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进行警示诫勉谈话和函询。

第二十六条 会议需决定的事项实行表决制,表决的事项需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会议由专人做好记录,研究的重大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章  纪律要求

第二十七条  纪检监察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行使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分权要经企业主要领导授权;

(三)严格遵守经济纪律,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与宴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外泄单位未公开的经济类信息;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服从指挥,坚持原则;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该知道的事不打听,只能自己知道的事不外传,群众举报的问题和未公开未结论的信访案件不议论、不传播;

(六)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对人事任免情况,不私下议论或擅自透露组织未公开的事项;

(七)严格遵守信访办案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公正执纪执法,依法办案,依规办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案件当事人说情;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努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清正廉洁,勤奋工作,不得到基层单位报销各种因私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总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相关文章:

私人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管理章程范本制度

公司年会主持稿完整版

一个完整公司管理制度

可研报告代理公司

公司团建小游戏室外

公司及部门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年会领导结束语

公司内部会议主持词开场白

公司年会闭幕式致辞

本文来源:https://www.jxscct.com/fw/128782/


《关于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五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阅读

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总结(锦集3篇)

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总结(锦集3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总结(锦集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04-29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总结【五篇】

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总结【五篇】

垃圾在分类储存阶段属于公众的私有品,垃圾经公众分类投放后成为公众所在小区或社区的区域性公共资源,垃圾分类搬运到垃圾集中点或转运站后成为没有排除性的公共资源。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总结【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4-04-29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总结集合4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总结集合4篇

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指导和各位同志的支持配合下,本人能够认真全面的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能够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总结集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4-04-29
关于跳蚤市场活动总结【五篇】

关于跳蚤市场活动总结【五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跳蚤市场活动总结【五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04-29
烈士陵园参观心得体会【汇编三篇】

烈士陵园参观心得体会【汇编三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烈士陵园参观心得体会【汇编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4-04-29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查查通作文网 京ICP备16535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