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5   来源:材料报告    
字号:

【www.jxscct.com--材料报告】

  整改,汉语词汇,拼音zhěnggǎi,释义为整顿并改革。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环保督察整改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按照《XX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查交办信访案件“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查交办的信访案件,成立专项整改小组,认真研究落实文件精神,对XX号信访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查漏补缺,为确保案件做到彻底整改,杜绝反弹。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环保督查的重要指示以及集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加快问题整改,杜绝问题反弹。

  二、整改问题

  信访案件“回头看”工作交办单XX中反映的xx市xx镇xx村有人开饭店、旅店、无证经营、私搭乱建、生活垃圾、污水排放xx江影响水质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局党委组织召开信访案件“回头看”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以及详细计划。

  2.确定信访案件的负责单位;

  3.明确要求现场调查内容必须有文字和影像资料记载做到准确无误;

  4.现场发现问题依据执法单位检查标准当场作出整改要求(具体整改要求落实到书面并由负责人签字)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告知当事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当事人现场签字备案;

  5.整改期限届满由执法单位组织人员现场勘查整改效果是否达到整改标准,留影像资料备案。

  四、整改情况

  XX单位受理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对当事人在XX江边私搭乱建的构筑物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三天后,该处私搭乱建已全部拆除。2018年7月4日,XX单位对环保督查案件回头看,现场拍摄拆除图片,该案目前已办结,无反弹现象。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为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大力实施新一轮“158”碧水蓝天工程,高标准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打造“世界五金之都品质活力永康”提供更优质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地表水水质稳步提升,全市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PM2.5年均值稳定达到3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比例稳定在90%以上。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各项工作任务。

  (二)高标准整改督察反馈问题。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目标、倒排进度、落实责任、限时销号,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取得实质性成效,高质量完成整改。

  三、主要措施

  (一)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推动各部门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形成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常态化机制。

  2.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考核机制。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纳入绩效考评,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二)以锲而不舍钉钉子的精神,用最坚决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1.持续打好治水攻坚战。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大力实施治水工程,强化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发挥治水办牵头抓总的作用,全面深化“河长制”,继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深入开展生态廊道建设。开展章店国控断面走航分析,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和不稳定支流整治。定期对镇(街道、区)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清洁排放改造。

  2.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综合施策、重点突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整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发挥蓝天办统筹抓总的作用,建设蓝天保卫协同指挥平台,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双控双减”,巩固蓝天保卫三年行动成果,争创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重点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出台实施《五金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严厉打击污染物直排、偷排漏排和不按规定使用废气治理设施等违法行为。健全施工场地扬尘管理机制,推广装配式建筑,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完善“秸秆换肥”收贮运服务体系,加强禁焚宣传和执法力度。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保障油品质量。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加快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3.持续打好治土清废战。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进一步发挥治土办牵头抓总的作用,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分类实施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用途管控和治理修复。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形成动态更新的全市污染地块名录,开展重点污染地块修复。扎实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五步法”模式。全面提升垃圾处置能力,提高餐厨垃圾终端处置利用率,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置中心和资源化处理站处置效率,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加强危险废物处置和监管,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方式方法改革,推广小微企业危废处置“12369”模式,在城西新区区块、古山区块新建2个收运中心,建设覆盖全市的小微企业危废收运平台。

  4.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好用好“智治”平台,加快推进全市蓝天保卫综合指挥应用建设,完成空气污染智能预警、工地扬尘联网监管、秸秆焚烧高空瞭望等功能模块,力争生态环境数字智治。深化“智慧环保”综合运用,以“四个一”工程推动审批、执法、监管、信访等数字改革,提高工作效率。

  5.深化环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紧扣“一窗受理”,落实“代办制”。强化环评中介机构管理,实施信用评价和量化考核。

  (三)以最强硬的整治手段,坚持不懈走绿色发展之路,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持续推进“美丽工厂”创建。在原创建基础上,再完善、再提升,全面推进“美丽工厂”创建,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全市工业企业环境面貌有效改善。

  2.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全面实施“低散乱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动小微企业园区建设,培育形成产业特色明显、规模效益显著、资源利用高效、功能配套完善、服务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园区。

  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要求,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采取污染整治、生态修复与建设、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等综合性措施,有效改善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开展8个“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治理,提高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定期进行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入库河流水质考核,落实生态补偿制度。

  (四)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建设美丽永康。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开发管理政策。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谋求发展与生态的平衡。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的创建。着力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六个方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到2021年底,力争创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到2024年底,全市生态文明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要求,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康市迎检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下设协调联络组,负责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各镇(街道、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为原则,加强统筹协调,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联络组统筹、各部门配合”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实施清单化管理,对照督察反馈意见,坚持效果导向,逐项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表格化、清单式闭环管理。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问题复杂一时无法整改的,明确阶段性目标、限时销号;对需长期坚持整改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注重举一反三,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常态长效,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形成制度规范加以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成效。

  (三)严格专项督查。建立层层跟踪督办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无死角、零盲区。市整改协调联络组倒排时间,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工作措施,强化跟踪问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强化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五)强化信息公开。全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格局。

  永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根本要求,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殷切期待,工作仍存在短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一)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放松心理,有的工作抓得不够紧,有的工作推进不够实,有的“新官不理旧账”。特别在统筹协调、严格要求、责任担当和久久为功方面还存在差距。(二)近年来,浙江省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治水治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尤其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一些地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成为美丽浙江大花园建设的突出短板。(三)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环保责任不到位,“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机制尚未真正落地,一些领域和行业生态环境问题亟待引起重视,特别是部分生态涵养区毁林垦地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必须严肃查处,加快推进整改。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补齐存在的工作短板。

  整改措施:

  (一)出台《永康市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二)全面深化治理涉气涉水环境问题,取得污染防治攻坚战新胜利。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美丽工厂”创建等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指数。

  (三)依据《永康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督查机制,加强行政督察、执法检查,通过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建设环境损害曝光平台、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等,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监督。

  二、近年来浙江省城市用地普遍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面对这种矛盾,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上下功夫,而是瞄上生态用地,既降了成本,又走了捷径,但牺牲了环境。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强日常监管,严格用地审批。

  整改措施:

  (一)加大低效用地改造力度,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缓解用地矛盾。

  (二)推进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

  三、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永康分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设正规垃圾堆放点。

  整改措施:

  (一)全面完成本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发现和信访反映并核实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并加强事后跟踪督查,防止反弹。

  (二)深化推广一般工业固废“五步法”和小微企业危废处置“12369”模式,进一步推进工业固废、危废规范化处置。

  (三)畅通处置渠道,新建2—4个垃圾处置点,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处置。

  四、浙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进入深水区,留下的多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各方面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够,导致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明确,对已关闭废弃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到2017年底,治理率达到90%以上。但原国土资源厅以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未征询意见为由,两年多时间没有推进落实矿山治理任务。直到2016年10月,才对废弃矿山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治理范围擅自降低为“铁路、县级以上公路、河道两侧可视范围现存1223个废弃矿山”。即便如此,任务完成情况也不乐观,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的531个重点治理废弃矿山,至检查时仍有164个未完成治理,其中33个尚未开工。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根据《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完成已关闭废弃矿山的生态治理。

  整改措施:

  (一)根据《浙江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0年)》,对废弃矿山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二)邀请专家对未治理的废弃矿山进行实地踏勘,对符合自然复绿要求的出具自然复绿意见,需工程治理的编制治理方案,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治理。建好“一矿一档”档案。

  五、毁林垦地严重破坏生态。2015年4月,浙江省《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明确了涉林垦造耕地的有关要求。但检查发现,近年来,全省部分县(市、区)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坚定,违规在省级以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高山顶部等禁止选址范围立项审批涉林造地项目,导致大量林地破坏,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验收抽查复核把关不严。2018年9月,浙江省原国土资源厅、原林业厅发文要求对涉林造地项目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对2018年8月31日前已经立项且已动工但不符合选址要求的涉林造地项目,要予以撤销并做好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但两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督导不够,部分市县继续我行我素。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清查梳理,完成问题项目整改。

  整改措施:

  (一)对照《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对不符合“十个范围”的项目,未动工的调整立项范围;已实施的分类完成整改方案的编制,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已验收入库的核减新增耕地指标。

  (二)严格垦造耕地项目立项选址审查,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科学施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六、随机抽查衢州、金华、丽水等地33个涉林造地项目,26个项目部分区块位于禁止选址范围。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清查梳理,完成问题项目整改。

  整改措施:

  (一)对照《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对不符合“十个范围”的项目,未动工的调整立项范围;已实施的分类完成整改方案的编制,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已验收入库的核减新增耕地指标。

  (二)严格垦造耕地项目立项选址审查,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科学施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七、金华157个和丽水444个造地项目在清查过程中无一因不符合选址而撤销。随机抽查发现,金华市磐安县尖山镇新宅村等7个项目和丽水市庆元县五大堡乡北坑村等14个项目,均存在违规选址问题,部分项目已通过县级验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清查梳理,完成问题项目整改。

  整改措施:

  (一)对照《关于切实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农经〔2015〕252号),对2015年以来立项的涉林垦造耕地项目进行自查。对不符合“十个范围”的项目,未动工的调整立项范围;已实施的分类完成整改方案的编制,进行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已验收入库的核减新增耕地指标。

  (二)严格垦造耕地项目立项选址审查,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科学施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八、减肥减药不严不实。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2018年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太湖流域等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3%以上”。但检查发现,浙江省取土检测数量明显不足,除少量配方肥通过政府招标统一采购供应外,大多数农户仍可购买非配方肥。2019年全省配方肥及按方施肥覆盖率不到50%,但各级农业部门上报覆盖率普遍在90%以上。另外,农药减量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数量大幅萎缩。一些地方在上报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时还偷换概念,以规模种植大户自主防治代替专业化统防统治,数据严重失实。2019年,杭州市萧山区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由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实施病虫害防治的不足5000亩,实际覆盖率仅5%,但上报覆盖率却为60%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前。

  整改目标:加大减肥减药工作力度,深入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提高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覆盖率。

  整改措施:

  (一)深入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推行肥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实行农资购用回全程闭环管理,努力实现减肥减药的既定目标。

  (二)扩大“浙样施”规模主体覆盖率,全域推广“浙样施”智慧施肥APP,增加按方施肥、科学施肥覆盖面,转变农户施肥习惯。

  (三)出台完善相关补助政策,推广秸秆换肥、水肥一体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等技术,实施省沃土工程项目及标准农田地力培肥项目。

  (四)强化农田末端减排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运维质量。

  九、浙江省部分区县统计部门在统计化肥、农药数据时未按要求开展“全面统计”,也未会同农业部门组织村级调查,仅由区县统计人员根据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估算,省市统计部门对异常数据也未开展有效审核,导致减量数据长期虚高。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区)。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综合督查科。

  整改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整改目标:按国家统计制度,根据省、金华市统计工作要求,实施化肥农药全面统计,科学研判化肥农药增减变化走势。

  整改措施:

  (一)落实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全面统计报表制度以及省、金华市统计局工作要求,布置落实农业农村统计2020年年报及2021年定期报表制度,扎实推进基础数据村级起报工作。

  (二)提高基础数据质量。加大对化肥、农药等数据的审核、查询力度,发挥联网直报系统在数据质量审核中的作用,强化市、镇、村三级数据审核职责,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基层调研指导,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三)强化部门统计合作。加强统计与农业、林业部门协作沟通,根据农、林作物种植结构,结合气候变化、病虫害发生等情况,科学研判化肥、农药施用量增减变化趋势。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有关部署安排,切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结合河池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重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打造生态秀美新河池,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整改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2年6月底前)。

  完成50%的整改措施。强力推进典型案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完成中央督察组转办的30批共217件群众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办结大部分群众信访件;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阶段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中期目标(2023年6月底前)。

  完成70%的整改措施。继续大力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抓好已整改问题的督查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加强重复信访投诉问题的整改。

  (三)长期目标(2025年12月底前)。

  完成全部整改措施。坚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纳入本级年度绩效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干部考核、考察有机结合起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考核结果应用,把生态环境部门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2.进一步健全科学高效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治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压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健全市场机制激励作用,夯实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优化全市环境治理的执法、监测、管理和服务功能,为美丽河池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健全完善具有河池特色的生态制度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实际,突出源头防控、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制度体系,以及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快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态生活和文化体系,构建严格管用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坚决克服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统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惯性,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把节能降耗作为重要抓手,按照自治区要求出台“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统称能耗“双控”)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和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政策,全面排查梳理“两高”项目,严格按照“压减存量、严控增量”的原则,对“两高”项目实行严格动态监测管理,建立“两高”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防止“一刀切”,分类处置未批先建项目,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协同做好能耗“双控”和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统筹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林业,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积极培育生态经济新的增长点。

  2.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监察力度,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以能耗(工信部门)、产业政策(发改部门)、环保(生态环境部门)、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安全(应急部门)等政策标准为依据,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生产线,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改,腾出能耗空间,优先保障能耗需求较小、投资大、拉动力强、产业链长的关键项目能耗需求。

  3.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以打造无废城市建设为方向,完善产业集群能源供应、给排水、排污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推广节能减排共性技术,培育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链,全面提升园区循环绿色发展能力。实施生态循环示范工程,推动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绿色制造模式。积极开发绿色产品,每年培育绿色工厂,布局建设一批绿色循环型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支持创建智慧园区建设试点,提高园区信息采集、智慧运营和服务能力。

  (三)大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快补齐污水垃圾处理短板。

  1.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加快管网错混接改造、老旧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新区、新城、污水直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新建、扩建、提标改造,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断提高,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目标。

  2.全面查清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缺口、渗滤液积存量、垃圾填埋场库容、在建项目进展;全面查清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污泥处理能力缺口、在建项目进展、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城市建成区水体水质情况;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实行统一编码管理,逐一登记建档,明确治理责任主体,构建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整治监管体系。

  3.持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600吨/日以上,力争实现日产日清。全面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推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公开。2025年12月底前,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2.75万吨/日以上,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达到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目标;城市污水平均集中收集率提高到60%以上,县城污水平均处理率提高到95%以上(“十四五”期间每年达到自治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要求)。

  (四)严格管控自然资源开发,坚决打击违法开发违规建设行为。

  1.全面排查全市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法定义务情况,以及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矿业权设置、违法违规项目建设情况,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快清理整治并组织实施受损环境区域的生态修复。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力争所有应建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严格考核,完善绿色矿山评定退出机制。配合自治区构建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和矿山4级互联互通的广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以科技手段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监管水平。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打击合力。编制完成第四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空间管控要求,优化矿产开发布局,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力争规模化绿色化生产。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管理,完善矿业权设置与各类禁止开采区重叠查询制度,在各类禁止开采区域内严禁设置矿业权现象。

  2.全面排查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逐项整改。积极推进联合执法,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构建跨区域的联动协作执法平台,打破行政区划管辖界限,实现各级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的无缝衔接。建立涉砂船舶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采砂船舶管理责任制,对新出现的各类非法建(改)造船舶、非法采砂船舶,做到露头就打、动态清零。各级各部门积极改革创新河道采砂管理新机制,因地制宜推广“采销分离”、“统一经营”等管理模式,加强河道整治、航道疏浚、水库清淤砂石综合利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

  3.构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矿业权出让及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及时更新完善各类禁止开采区界限,自然资源部门做好矿业权出让前期征求意见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优先使用机制砂,合理投放陆上砂石采矿权。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探索开发式治理模式,加快矿山生态修复。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为矿产资源监管提供法规依据;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法规制度。

  (五)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湿地的保护修复。

  1.全面排查全市违规建设项目、经营活动侵占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区域行为,梳理出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完成整改。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违规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治,按要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及赔偿工作。

  2.建立长效机制,把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重要内容,持续强化责任落实。

  3.建立健全各自然保护地、湿地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强化巡护监管考核,切实提高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1.对自然资源开发、餐饮油烟、社会噪声、农业农村生产活动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要分类建立问题清单,分类施策,统筹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对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时限和要求,按期整改到位,践行立行立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要紧盯不放,在做好法律法规解释、思想教育等工作基础上,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细化责任,持续整改,逐一解决。

  2.聚焦信访突出矛盾问题,对久拖不决的,以及整改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典型信访问题,要精准督办;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积极与群众沟通,做好分析研判,调整整改措施,“回炉”整改。持续深化整改成效。特别是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敷衍群众环境关切的问题,坚决采取通报、约谈、曝光、追责等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评估指导,确保整改工作得到群众肯定。

  3.建立完善信访处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督办机制。以日常信访工作为基础,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广西综合信访管理系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将群众诉求依法转办、交办有关部门及时核查调处,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于基层,化解于日常,并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河池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生态环境局,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宣传报道组等专项小组。各县(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成立相应的整改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推进本地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重点针对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两高”项目管控不力、群众信访重视不够、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自然保护地保护不力、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突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等问题,建立权责清晰、高效联动的整改工作机制,细化本部门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各县(区)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严格督查验收。

  与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考核结果作为奖优罚劣重要参考。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部门自查等方式,跟踪问效,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定期调度整改进度,按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信息平台报送。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销号制度开展销号工作,对标完善销号台账,现场核查整改效果,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绝不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

  以公开通报的典型案例、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第一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敷衍塞责的问题重点,对整改落实过程中职责履行不到位、长期整改不到位、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执行的以及在销号备案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最严格的问责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强化信息公开。

  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公开整改方案、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本文来源:https://www.jxscct.com/fw/122761/


《环保督察整改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推荐阅读

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4篇】

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4篇】

活动,汉语词汇。拼音:huó dòng :活动是由共同目的联合起来并完成一定社会职能的动作的总和。活动由目的、动机、动作和共同性构成,具有完整的结构系统。苏联心理学家从20年代起就对活动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其中Α Н 列昂节夫的活动理论对苏联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开展第3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总结【4篇】
2024-05-02
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活动总结三篇

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活动总结三篇

教育(Education)狭义上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拉丁语educare是西方“教育”一词的来源,意思是“引出”。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活动总结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4-05-02
小学绘画社团活动总结(锦集6篇)

小学绘画社团活动总结(锦集6篇)

活动方案的意义就像一艘船按照指定的方向前行,因此需要制定活动预期、最大限度地吸引客人参加、竭尽所能地完成活动的各种目标,并传达出活动背后所隐含的深远含义。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绘画社团活动总结(锦集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4-05-02
春季统一灭鼠灭蟑活动总结范文(精选四篇)

春季统一灭鼠灭蟑活动总结范文(精选四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春季统一灭鼠灭蟑活动总结范文(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4-05-02
主题教育心得体会2024年学思想强党性精选四篇

主题教育心得体会2024年学思想强党性精选四篇

思想是汉语词汇,拼音是sīxiǎng,本义是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或形成的观点及观念体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主题教育心得体会2024年学思想强党性精选四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4-05-02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查查通作文网 京ICP备16535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