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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一般用于下发给制文机关所属的部门、单位及各科室,要求其遵照执行。主送机关可以放在正文之前,也可以放在文件尾部的主送、抄送栏。对上级机关一般是抄送或抄报,以用于审批或备案。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红白理事会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为深入贯彻落实鹿邑县民政局、鹿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建立完善村(居)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鹿民文〔2020〕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结婚彩礼过高等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节俭文明科学新风尚,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现就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农村社会文明新风为出发点,全面推进移风易俗,有效治理当前婚嫁彩礼过高、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不断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镇25个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使移风易俗成为群众自觉行动,让“文明、和睦、互助”成为镇村精神标识,镇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
以村为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成员由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村内有威望、有影响、处事公道、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党员、群众代表及乡贤群体组成。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理事3至5名。征求意见后和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即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工作程序产生红白理事会成员。
(二)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
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婚丧嫁娶的政策规定,大力推行和组织引导婚丧领域的各项政策,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红白理事会成员同本村“大总”指导监督群众按照婚丧事宜一切从简、文明理事的原则,制订本村红白事的标准和操作流程,写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公示,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坚决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1、婚事新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大摆宴席。每桌宴席价格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中酒水不超过50元/瓶,香烟不超过20元/包,总规模不超过20桌。除亲属外,本村乡亲随礼最高不超过50元。迎亲车辆总数不得超过6辆,严格控制参加宴席的人员和标准。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模式。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严禁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过度“闹婚”、大量燃放烟花鞭炮等不文明行为。
2、丧事简办。坚持厚养薄葬,做到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让老人安度晚年。在尊重民俗的情况下,每桌宴席价格控制在300元以内,其中酒水不超过50元/瓶,香烟20元/包,总规模不超过20桌。除亲属外,本村乡亲随礼最高不超过50元。本着一切从简,文明祭祀,不扎纸活,不用响器,不唱戏,不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简化丧礼程序,控制丧事规模,缩短丧事天数,杜绝出大丧、大摆宴席。
3、其他喜庆事宜小办。生育、庆寿、订亲、升学、乔迁等喜事小办,禁止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合理的消费理念。
(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各级有关文件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村“两委”班子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政策,从自家做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村干部办理婚丧事要主动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严禁参加规定范围以外的婚、丧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村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公开曝光。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8日)
1.各行政村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大字报、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对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进行广泛宣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镇文化站开展送文艺下村活动,围绕移风易俗、破除陋习主要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节目表演形式,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杜绝铺张浪费,争做文明新风带头人。
3.镇司法所利用“赶大集”“宣传页”等形式开展移风易俗普法宣传。在宣传活动中,普法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了《移风易俗倡议书》,宣讲移风易俗的重要性,比如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倡导“婚礼新办、寿礼小办、丧礼减办”的婚丧观念,鼓励大家共同抵制大操大办的不良社会风气。
(二)建章立制阶段(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6日)
指导村调整充实红白理事会,明确专人负责。各村红白理事会研究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理事会章程》,确定红白事标准、流程,并在显要位置上墙公示;镇与村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村与户签订承诺书,使红白理事会知晓率达到100%。
(三)落实整改阶段(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5日)
集中治理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各村将婚丧嫁娶规定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按照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办理红白事宜,形成事前报告和办理登记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群众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逐步接受赞成。
(四)形成常态(2020年11月26日——)。
1.各村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和村规民约正常运行,群众负担减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新风尚形成,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2.镇宣传部门开展相关宣传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充分利用党政工作群、支部书记交流群,公众号等平台,注重发挥榜样引导作用,及时总结挖掘移风易俗的先进典型,对他们的事迹进行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群众,使移风易俗工作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号召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制订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婚丧嫁娶操作模板,指导各村健全红白理事会,按照标准、流程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及推进措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社区、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社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抓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指导督促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村“两委”要结合本村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村规民约,完善红白事程序和费用标准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履职尽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倡议书、村村响广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倡文明,摒弃陋习树新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四)严格考核奖惩。一是严格督查。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等,并设立举报电话0394--7520325,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镇村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移风易俗先进村”。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工作,切实减轻农村群众婚丧负担,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现就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行政村(居)委会
二、实施时间
2017年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5-7月为全面集中推进阶段,8月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目标任务
2017年5月底,各县(市、区)制定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流程、标准及奖励办法,召开动员大会。6月底,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完善村规民约,并上墙公开。全市村(居)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村规民约中涵盖婚丧嫁娶等移风易俗规定制度全覆盖)。8月1日起,全市100%红白理事会按照新章程开展活动,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有场所办事。到2017年底,红白理事会机制健全、服务规范,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
四、工作重点
1、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红白理事会是办理群众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全程指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红白理事会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婚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本村(居)婚丧嫁娶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参加人数、车辆使用等具体规定,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写入村规民约并公开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红白理事会在民政部门、文明办和乡镇、村(居)“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2、倡导婚事新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应协助当事人举办现代文明、庄重节俭的婚礼,树立健康文明婚俗新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量力而行,节俭消费。鼓励仪式从简,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新型婚礼,摒弃滥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借机敛财等陋习。
3、倡导丧事简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积极推行丧葬活动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压缩丧葬时间,简化合并程序,控制丧事规模,有效遏制出大丧、办长丧行为。提倡节俭吊唁祭祀,不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杜绝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取缔封建迷信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各部门要按照市“乡风文明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管理、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的整体统筹和推进落实。
2、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指导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制定出农村丧事简办和婚事新办的新标准,并结合“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向农村群众广泛宣传丧事简办标准和婚事新办办法;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婚丧新风专题、专栏新闻报道和热点讨论;组织专业和民间文艺团体挖掘、整理农村群众身边婚丧新风故事,用群众喜闻乐见和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孝老敬老、厚养薄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先进典型,对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现象进行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3、强化经费保障。从2017年起,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红白理事会和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婚庆场所、治丧场所的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以鼓励、调动农村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红白理事会建设和服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4、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市里将红白理事会建设、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纳入“乡风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内容,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电话随访、线索跟踪暗访等方法,进行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考核办法,把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作为单位和乡镇工作评先评优、干部绩效考核、村(居)民道德评价的重要依据,树立起奖优罚劣的鲜明工作导向。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居民自治管理服务引导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党委、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第三条居民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主任、成员。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镇、社区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节约土地,实行火葬、火葬补贴1000元。
3、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七条红白理事会结合本地风俗习惯,制定宴席标准,在家办理婚宴不超200元,在酒店办理婚宴不超350元,不超过30桌,丧事在规定地点举办,酒水在20元之内、烟12元之内。
第八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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