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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是指某个组织、机构、团体为了某个活动公开向社会征集有关的文章。下面是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心存法纪明镜胸有做事尺度征文,供大家参考选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做为一名小学生,更是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可是,在我们这个班级的集体中,还时常有违反纪律的情况出现。
那一次上课的时候,老师因为临时接到通知到其他班级听课去了,临走时只是匆匆交待了几句。谁知老师的脚步刚离开教室,同学们就开始捣蛋工作了。讲话的讲话,扔纸条的扔纸条,看漫画的还算是比较安分守己了。更出格的是,有几位同学互相喊着绰号,展开的唇枪舌战,有一位同学还跑到讲台边,在黑板上胡乱涂鸦,班干部劝也劝不住。俗话说得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像这些同学,老师不在的时候,他们不知道自觉约束自己,一旦养成习惯,可怎么改正啊。
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我也经常看到一些违反社会秩序的事情。近几年,塘下的车辆增多了,交通比较复杂,重要的十字路口动增设了红绿灯。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没有人不懂,可是就有一些行人,等不及绿灯亮起的时候,看着红灯就闯过去了,来往的车辆鸣着喇叭提醒他,他当做没听到。我想,这跟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有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不大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那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东西,走在公路上的时候,一辆摩托车快速地从身边擦肩而过。妈妈吓了一跳,一开始还以为是青年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行使。等到摩托车开过去了,这才发现手上的提包比摩托车后面坐着的青年人“顺手牵羊”地捋走了。妈妈大喊:“抓住他,强盗。”可是,救星并没有出现,大家看到这种情况,只关心自己的钱包,对我们的不幸遭遇不敢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提包被两个不法青年抢走了。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构建一个和谐的校园,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不仅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更要有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勇气。
学习“八荣八耻”,我们更加明确什么是光荣的,是体面的,什么是耻辱的,是丢人的,我们要学会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更要学会怎样用法律维持社会秩序。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出生在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扞卫这一美誉!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要做一个有道德、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我们现在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少年!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古今中外,遵纪守法者层出不穷。像古稀腊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在“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他并判他极刑关头,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他成了古代人民遵纪守法的榜样,成了当代人民颂传的守法典范。
在中华大地上,同样遍布着“遵纪守法”的光荣足迹。从为了大部队的行动,坚守纪律,强忍着烈火烧身直至牺牲的邱少云,到为了扞卫法律的尊严,以自己的毕生心血忠实地履行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神圣职责的任长霞……我们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学习的榜样:我们的老师早早到校,从不迟到早退,即使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我们学生诚实做人、按时上学、认真听讲,即使拾到存折、重金也能拾金不昧;我们周边的居民或诚信经商,或廉洁为官,哪一个不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正因为有了大众的守法,才有我们如今和谐的社会!
然而,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成了和谐社会不和谐的音符,他们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我们应该对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
那么也许有人会问:如何遵纪守法?怎样才算遵纪守法?显然,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着是非荣辱的选择:今天考试,有一道题我不会,是作弊得高分,还是承认自己不会而去认真补习?经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
事实上,举手之间,有善恶美丑;点滴之中,见是非荣辱。我们只有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中华民族才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吧!那么我相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和谐,更可爱的!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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