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大赛作文

发布时间:2023-05-05   来源:写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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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概念大赛作文

  20_年的最后一抹霓虹渐渐凋尽在黑雾弥漫的夜色里,远方斑斓的烟火划破了年关寂寥的天空。我站在年华与年华的黏合处,抬头仰视城市里迷醉的红色夜空,守望着一片片斑驳。

  又是年末,不喜欢用“一转眼……”这样的句式,用这种态度面对时间的凋逝太过轻佻。我所钟情的是“蹙眉”,一蹙眉,骊歌唱罢,天下就不再是曾经的天下了。

  20_年,我又向自己的十八岁义无反顾地靠近了一步,就像一场身负万千道义的死亡,像一场神圣庄严的血祭,不容任何推脱,逃也逃不掉。十七岁的生日过得很单调,跟父母在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晚餐,灯光柔和,话语亲切。父母的每一句叮咛都带着最殷切的盼望,像一块历经千万载的蓝冰,化也化不开。感谢他们,给了我这个世界上最深情的牵挂。

  生日之前的那一段时间,身边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离开,相识,分别,像一场预设的宿命,又像是一张无法撕裂无法逃出的网。曾经的种.种不断在心头回放,像开在头顶的巨大烟花,绚烂凋尽,却令我经久不忘。法国梧桐下的相识,山顶石灰岩上的嬉闹,吊脚路灯畔的别离,这些逐渐淡成了灰白的场景像烙在心头的久远图腾,在悠长的岁月里经历了千难万劫,成为了一道道经不起触碰的伤口。

  十七岁,一簇簇年华的灰烬飘散在黑色的夜风里,仿佛时间这株樱花的碎片。繁华演尽,我所有的朋友,感谢上苍,让我们相聚在这即将沦陷的青春末世,感谢上苍,赐予我们这场逃不掉的宿命。十七岁,苍老的痕迹开始在我的面颊上暗暗滋长,年华之轮惨白的转动中,变迁无止境地袭来,成长像一场长久不退的高烧,灼蚀的温度令我恐惧,颤抖中,忘却了所有的方向。我举目四望,迷失的感觉却愈发强烈。

  20_年,孤独开始在我的身上留下愈发浓重的阴影。曾经的一大群朋友像推倒的积木塔般哗啦啦散开了,时间设定了一个谜局,最伟大的占星师也参不透。我们是否还能再聚到一起,我共同经历了成长风霜的朋友们。忘不掉从前的那些日子,那些温情如水的旧时光,那些我们一起嬉戏,一起在街角山顶游荡的日日夜夜,这一切都幻化成了一张永不褪色的油画,钉在了我心底深处的围墙上。

  鹏楠终究还是离开了这座与自己共生了十七年的小城,冬天还没有来的时候,他便去了中国的南端。鹏楠从海南打电话过来的时候凌晨一点刚过,我已经睡下,电话铃声突兀地响了起来,黑暗中让人有些轻轻的恐惧。我握紧电话,听鹏楠千里之外潮湿沙哑的声音。我回不去了,鹏楠就这样一直说一直说,说了好多遍,直到我所有的睡意全部消失,轻轻地把背靠在冰凉的墙壁上,对他说,我知道了。我就这样靠在墙上听鹏楠讲,听他一遍遍地嘱咐我留心功课留心功课,听他说等他回来,直到我不小心按动了某个键,通话“咚”的一声断掉,整个人沉浸到寂静的大海中,耳畔的话语全部消失不见。我套上短短的白衬衫走到大街上,这座城市的夜特别静,很久才会有一辆车闪着迷离的灯光从远方开过来。天空中璀璨的星光像极了我和鹏楠初识的那个夏夜,银河的尽头,是无尽的黑暗。鹏楠,最有默契的朋友,谢谢你一直陪我到现在,我很幸运,现在还可以与你仰望同一片夜空。

  突然想起,曾经有那么一首歌,叫做《我会永远记得你》。

  森北被捕的时候天甚至还没有热,一个朋友跑来告诉我这个消息,汗水不断从他的脖子里渗出来,浸湿了他的衣领。我呆立在那里看他的脖子,良久说了一句,谢谢你。其实我想自己不应该这样麻木的,至少应该抹掉眼泪痛苦地喊两声,像电影中的那些角色一样。可是我没有,我只是说了一句,谢谢你。给过我最多帮助的朋友竟然成了囚犯,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对这样的事实做出怎样的反应。森北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咬牙切齿地说一句“罪有应得”表明立场然后转过脸去,却同样不能为他犯下的重罪寻找开脱的借口,我只能等待,看着他接受应得的惩罚。有朋友这样问我,认识这种人你不觉得是耻辱吗?我只能摇摇头不说话,因为她们眼中罪不可赦的罪犯曾经对我那样的好,作为朋友,我只能为他祝福。无论发生了什么,要我抛弃一个朋友,我都做不到。

  这一年经历了太多太多,一切就像是一场缠住人不放的梦魇。我想要找个真正无人的角落,用我受过伤的右唇,含住自己的小指,不再压制,任泪水划破眼睑。

  小煜是这一年里我新认识的朋友,他的脸庞上绽放的笑靥总是甜美得像不经世事的幼童。他像曾经的菲菲一样照顾我,晚上带我回他的住处煮大碗的方便面给我,在我不吃晚饭的时候把他妈妈做给他的蛋饼硬塞给我,还会因为我的一句话就走很远的路去另一条街上帮我交话费。我想说感激的话,却总是说不出口,但是他对我的好,我一直都记得。我不知道我和他能不能像以前的朋友一样那么长久,但我依旧感激,他给我的,哪怕最短暂的温暖。一个人身边的位置仿佛剧场的排椅,来来回回只有那么多,有人来,就终究会有人离开。这是我在20_年的一次次别离中得到的感悟。人世更迭,身边的朋友换了又换,而我依旧我行我素,百毒不侵,因为我始终记得一位朋友在临别时写给我的话:越是朋友们都不在一起了,我们越要好好的。这是我与所有朋友之间谨守的承诺。我要所有人好好的,哪怕我们相隔天涯,再也说不上一句话。

  平日里我是一个话特别多的人,说起话来口沫横飞,手舞足蹈,很吵很聒噪,甚至和最不投机的人也能说上半天废话。其实并非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只是害怕寂寞。尤其是在身边没有朋友的时候,这种恐惧来得尤为强烈,像加大了剂量的毒药一般,发作起来撕心裂肺。没有人的时候我会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唱歌写文字消磨时光,在冬日且尽的午后,一遍一遍地问,谁来杀死我的孤独。

  20_年我喜欢上了叶蓓的歌,没有缘由。以前只会听朴树像个孩子一样吟唱自己白色的孤独,却不明白叶蓓嘹亮的蓝色背后蕴含着怎样的意义。许多年以后终于明白,蓝色,代表的是像天空一样的没有边际没有穷尽也问不出缘由的忧伤,这种色彩,一旦沾染,便再也无法抹去。在夜色里叶蓓的声音听上去就像一个独自在一座雪山顶峰唱歌的孩子,脚下是纯净而冰冷亮得刺眼的积雪,四周是深得看不见看不见谷底的悬崖峭壁,叶蓓的声音就这样在最接近天空的地方发出来,一瞬间的嘹亮像狂躁的雪崩,所有积存的白色都落了下去,那一重淡淡的忧伤像蓝色的潮水一样一点一点漫上来,渐次淹没了所能看到的一切。很多很多个夜晚,我都是听着叶蓓的歌声入睡的,听她用忧伤的嗓音唱青春无悔,唱纯真年代,唱那天夕阳落下的模样。然后我就做了那一个场景比《后天》还要宏大还要有震撼力的梦,清晨醒来的时候,抬头看看被夹在建筑物之间的那一寸天空,我的眼前就会突然飘出许多带着童年记忆的云彩。

  我的记忆总是很轻易地就可以把我带回几年前,那个时候我是一个很乖的孩子,穿朴素的校服吃妈妈买的豆沙面包背双肩的书包坐两路公车去学校。可是一转身我就长大了,长到以前的小床再加上一节沙发都已经睡不下。于是我经常感叹世事沧桑人生如梦。于是我经常在叶蓓的歌声中守着我的小惆怅回忆往事。

  许多听惯了流行音乐的人甚至已经不再知道叶蓓的名字,我一个人躲在别人看不到的角落里,听着最后的校园民谣,独自祭奠自己心目中,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这一年我听磁带的时间越来越少,有时候甚至不愿意去碰那些硬邦邦的塑料盒子。床头的磁带只剩下了两盒,《青春无悔》和班得瑞的《日光海岸》。前两年买了很多很多的磁带,花掉了很多很多的零花钱,现在它们被放在我写字台的大抽屉里,从莫扎特到王菲排了整整的五排,长时间未动,落了满满的一层尘埃。看到的时候会很快地把目光移开,不愿意去触碰,甚至不愿意与它们有目光的接触。可是当我一个人躲在黑夜里的时候,对自己曾经的狂热,却找不出一丝一毫的悔意。日子,依旧像流水一样,义无反顾地继续。

  初三的时候时候在济南买过一台松下的CD机,烤蓝色的机壳,很小巧。那个时候这种器物对于我是一种真真切切的奢侈品,虽然价格并不夸张,却花掉了我积攒了整整两年的稿费。深夜的时候我就抱着这样一台机器把头蒙在被窝里听音乐,恍惚中会有抱着厚厚一叠汇款单的感觉。无数个夜晚,我都是以这样一种防御的姿势靠在床上,任音乐流水般的划过心底的河床,然后在梦境中一点一点晕染开各种华丽到极致的色彩。

  后来毕业的时候我把我的CD送给了一位将要远走的同学,很轻松地把它双手递给他,以为自己再也用不到了,坦荡从容,毅然决然。上高中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不再听音乐,很自得地过着一种淡泊宁静的生活,远离了耳机,耳朵里空荡荡的,有时候会有一种钝钝的错觉。后来开始疯狂地购置磁带,这种不可理喻的热情一直持续到高三忙碌得忘记了一切。20_年,我的十七岁。度过了十八岁前的最后一个生日,经历了一场又一场说不出缘由的别离,进入了足以让一个人铭记终生的高三。高三的每一天都似乎有冲锋号作背景音,在这些日子里,我每天都会按时擦去自行车座上那一层薄薄的尘埃,坐直身子穿过一条条点缀着绚烂霓虹和巨幅广告牌的街道,在学校和住处之间来回往返。生活节奏快到几乎看不清自己的手脚,频繁的考试像翻来覆去的死。十年之后,二十年之后,关于这一切,我一定仍会有清晰的记忆,这是我少年时代最惊心动魄的一场磨砺,这是我最真实的高三生活。

  高三的这些日子里我过着最循规蹈矩的生活,我把自己埋在一座用书堆成的城堡里乖乖等大学这位王子披荆斩棘杀进来吻醒我带我去做他的王妃。有时候会花一中午的时间在网络上看一部电影,这是我最奢侈的休闲方式,毕竟,这一年,时间是多么有限任务是多么繁重所有人都心领神会不必多言。站在这凌厉的时光之流里,我知道自己每一步都应该小心翼翼谨慎仔细。

  这一年我重新看了许多旧电影,其中有两部我最喜欢,《天空之城》和《风之谷》。宫崎骏作品思维的深远和场景的广阔给我带回了丧失已久的想象力,那种天马行空的演绎让我感觉自己真的还只是一个孩子。我终于意识到想象力对于一个人是多么的可贵,从梦想走现实,种.种的种.种会剥掉我们身上全部的棱角,唯有天真不灭的想象力,可以给我们留下希望,留下继续维系这一切的勇气。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朴树《colorfuldays》中的那一声“imagination”是那样的破裂而富有张力。

  纷繁错杂的时光交汇在高三这一点上,在人人都必须经历的这个路口,我望着镜中自己不断变得粗糙的脸,见证着自己的苍老。杜拉斯的话像遥远的谶语一样飘过我的耳畔:十八岁,我们已经老了。望着杜拉斯晚年的照片我的心中总会生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恐惧,我想到的是湄公河上那位与中国情人邂逅的十七岁少女已经垂垂老去。心中的恐惧蔓延出来浸入骨髓,我感到耳畔呼啸而过的已经不再是风,而是沧桑的时光。我真的也会这样老去吗?

  我不知道。我所知道的是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畏惧成长,看到自己身上时间留下的痕迹我便难以平静,仿佛自己正在经历的成长是一场蓄意的谋杀。或许杜逊·奥斯汀说得对,时间仍在,真正飞逝的是我们,是那一颗颗曾经卓越而勇敢的心。

  20_年,我就这样站在长大之前的最后一寸光阴里,仰望并且追寻着自己生命中最有意义的生活。在每一处云朵投下的阴影里,在每一个俯首与仰望的瞬间,在每一次蹙眉与微笑的罅隙里,我遥想着自己尚未明朗的大学生活,眼神笃定,心如止水。

  在旧历的新年来临之前的片刻,在2008年已经展开的图卷前,我怀着对时光的虔诚回首,默默祈祷。我只愿这繁华的人生,这绚烂青春的一切,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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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奔走在回家的路上。

  天色已渐渐暗下去,而且又是刚下过小雨,使得乡间的石子路面有些潮湿,偶有些坑洼,所幸的是没有下大雨,路面没有形成泥泞的状况。他望着逐渐隐去的白昼,心里多少有点焦虑,但是回家的兴奋又立刻将这点忧虑冲淡。

  眼下已近年关,全国各地身在异乡的人都盼望早日回家,和家人团聚,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春节,缓解一年来的疲惫。他便是这千百万人中的一员。他在南部沿海干体力,一年到头没有多少清闲的日子,眼见春节就要来临,他对家人的思念也日渐浓稠,只盼望着能早一天拿到工钱,便早一天踏上回家的路。

  一想到工钱,他的心里更高兴起来。今年的工钱,工头是一分不少,一日不拖地准数准时地发给了他,而且还结清了去年拖欠的。他拿到一沓钞票的时候只觉得手里一沉,一年里蒸发的汗水在这一刻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票子,他使劲地捏了一把,心里甚至有点感恩戴德的味道。

  想到这里,他又摸了摸内衫里的那个隐蔽的钱袋,摸到那一叠硬东西时,他觉得踏实沉稳,想着回去后把钱交给媳妇,就可以置办年货,给那简陋的屋子里添点东西,给娃买套新衣服,给老母亲买几瓶治风湿骨痛的药,他心里是一片轻松亮堂,脚下穿行的风也大了起来。

  一阵寒风掠过,他不由打个寒战。毕竟是腊月的光景了,一年最冻的时候,他也只是一件秋衫、一件旧毛衣和一件破烂的薄外套。在沿海卖体力用不着厚衣服,发了工钱之后他又不舍得花,只顾念着拿回家去。今年的春运来得特别早,所以乘客也特别多。他在车站去排了一个晚上的队,终于买到一张站票,本来还有硬座,但他为了省几十块钱,索性买了站票。他想自己累了一年,何必在乎这路途上的两三天。在半夜的时候,头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抬头一看,是闪着灯光高高在上的飞机。他看着远远的飞机肚子,眼睛和这钝黑的夜一样,没有一点光彩。

  他终于可以回家了。当他在候车室蜷了一夜后,终于挤进了拥挤的车厢里。他没有什么行李,只提了个破行李包,装了几件衣服和一点供路上充饥的食品。路途上的这两三天是最枯燥无聊的。他不健谈,只当个沉默的旁听者,听周围的人高谈阔论或者高声喧哗。偶尔他能捡到个座位坐几分钟,困了的时候就坐在过道上打个盹,但即使是在睡觉时,他也警惕着扒手,时时处在半睡半醒间。

  下车时已经是傍晚,而他还有三十多里路,乡里还没有开通公路,只有很颠簸的石子路,没有车愿意去,他也不愿意叫车,买了把手电便上路了。

  他走得很快,一是天快黑了,怕路上遇到劫财的,二来的确想念家人。他没有多留意路边的景色,这条路他走了何止千百遍,两旁的乡间景色却是年年复年年,没有什么变化,所以他只顾低头赶路,脚下虽不泥泞,但他脚步快,不多久胶鞋里便进泥水了,裤管也蹭上了泥巴。

  走到一半路时,天就彻底没了颜色,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寒风呼啸更显寒寂,只听得他“呼赫呼赫”的喘气声和“吧唧吧唧”的行路声。他放亮了手电,顿时前面一道亮堂堂的光柱,把路面照得一清二楚,但周围却更显黑暗,这时有人站在旁边也看不见,他心里扑跳了一阵,不觉又去摸那个装钱的口袋。

  他想媳妇应该在焦急地盼他回家了吧,老母亲应该也给他纳好了鞋底,娃娃却不知长了多高了。他对家人的印象有些模糊,隔着一年的时间去回忆亲人的样子,对他竟有点困难了。他想起以前在家的时候,每天下田干活,回家吃媳妇做好的饭菜,偶尔叫来土医生给母亲烧烧腿,除此就再无更多的事干。那时候他就想自己是不是要这样过一辈子,延续父辈留下来的脸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然后再把这种传统交给他的娃娃。四年前,村里有几个壮丁去了广东沿海几个月,回来时他们都带了一把票子。他长了二十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多花花绿绿的票子,于是就心动了。他有点激动地问那几个汉子出去干了什么。他们嘿嘿笑了,说我们这些土农民还能干什么,既没文化也没手艺,只能靠着有几两力气,去卖气力。他听了心里就飘摇起来,同样是卖气力,他们出去卖就赚大钱,他窝在这穷山沟里一年下来还抵不上他们几个月。于是他问他们再出去的时候带上他行不。几个汉子笑着说没问题,我们这趟回来就是要多找些人和我们一起出去挣钱。

  他兴奋了好几个晚上。他的媳妇舍不得他出去,他的娃也才两三岁,母亲虽然还算健康,但两鬓也开始染霜,况且家里还有几份田土,这么多的活要是全压在媳妇身上,叫她一个人怎么受得了。但媳妇却是个极明事理的女人,不舍归不舍,她知道丈夫是为了家,尽管有万分的不舍,最后还是让他随村里那几个汉子去了沿海。

  他越想走得越快,两三天的路途虽疲惫,但他此刻却精神抖擞,因为离家已经不远了。他仿佛看到远处的黑暗里亮着自家屋子里微弱的灯光,娃儿正在屋门口蹲着吃红苕,老母亲在灶前添着柴火,媳妇打好了一桶猪食,正斜着身子往猪圈提,猪圈里肥猪在“扑扑”地抢食吃。媳妇一定在和母亲说话,这人怎么还没到家,他前两几天不是打电话到村里通知我们就这两天到吗。

  他想他突然出现在门口的话,媳妇会立马放下木桶,在围裙上擦着手来给他提行李包,嘴里还会念叨着,看你都黑瘦成啥样了。娃儿一定会扑上来叫他爸爸,然后他会一把抱他起来,在他脸上“吧嗒吧嗒”地亲上几口。母亲会扔掉手里的木柴,笑眯眯地走上来看看他,捏捏他的身子骨,说一路上累了,穿得又这么少,快去洗个澡,你媳妇早把饭做好了。

  他忽然想到三年前他临走时亲人送别的情景。那时她们把他送出村十里,媳妇眼里含着泪花,怀里抱着两岁多的娃,娃儿早就哭得稀里哗啦的,母亲也一路红着眼叮嘱他,家里人没有出过远门的,出去后要万事小心,时刻想着有个家在这里,自己照顾自己也尽心点,有空就打个电话到村里报个音讯啊。不觉间他的眼眶也红了,他说你们放心,我出去安顿好了就给你们个电话,你们也回去吧。然后他抱了抱娃,又抱了抱母亲,最后抱了抱媳妇,终于提上行李,迈开了步子。走出去几步就回头看一眼。他渐行渐远,走了好长一段距离后,驻足回望,妻儿老小都还在那里望着他,但在那重叠的山地里是如此渺小,他看着不禁抹了把泪,胸中也起伏起来,然后一甩头,大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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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时的我曾反复做着一个梦,整座城市的建筑开始像奶油一样融化,母亲和我站在摇摇晃晃的街道上,提着冬日从菜市场里疯抢来的特价萝卜。我把这个梦告诉母亲,母亲追问,后来呢,后来怎么样?我说后来,整座城市的人都朝着没有倒塌的桥的方向跑去,我和你却把萝卜护在怀里,想着来不来得及带出家里的锅铲。

  七里港的冬天很冷,且没有一丝生机。从四房村搬到七里港时,母亲给我系上一条大红色的围巾,那条围巾蹉跎十年后终于褪了色,却成了七里港冬日最鲜艳的色彩,在寒风中的晾衣架上呻吟。七里港的一切都在呻吟。积着油垢的后窗在呻吟,屋顶上空着的鸽笼在呻吟,拐角处悬挂着的孤灯在呻吟。燕子衔着泥在屋檐下筑巢,叽叽咕咕地喧闹。有顽皮的孩子拿着木棍把燕窝捅下来,燕窝掉在卵石铺成的路上,这燕窝在呻吟。母亲洗衣服的时候,十根手指冻得通红。她倒是从不抱怨,只是叹息。这叹息裹挟着厨房的冰冷和储物柜的空虚,混杂在七里港所有人的叹息中,于明与暗碎片化交织的冬日里成了呻吟的哀歌。

  用宋神经的话来说,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想要追求什么。当初急切要从四房村搬出来的是我,如今深刻怀念四房村的也是我。然而四房村比七里港好在哪里呢,连我自己也是说不清楚的。四房村的街道是不平整的,四房村的建筑是陈旧的,四房村的空气里终日飘着河鱼的腥气,在四房村住的屋子漏水,泡胀了天花板上一块块发黄的墙皮。母亲说,既然你那么不喜欢这儿,就搬出去吧。八岁的我只当这是母亲的气话,哪晓得有一天傍晚回家时,家里已是搬空了的。门外的货车“突突”地响着,母亲费力地将最后一条被子塞进蛇皮袋。母亲问,东西大多都收拾了,你有什么其它要带走的吗?我茫然地摇着头,一个八岁的孩子哪有什么家当呢?

  但当我坐上货车,看着四房村熟悉的影子在落日中慢慢黯淡下去,却想起上午,我游戏似地把一颗苹果的种子埋在了四房村的河边。

  那颗种子是绝对长不成一棵苹果树的,可我就是想回去看看。宋神经嘲笑我说,你岂不是比我还神经。我抓起一个枕头向她砸去,她灵巧地躲开却一脚踩空掉下了沙发。枕头是宋神经家的,当然,沙发也是。宋神经住在七里港荷花路22号,离我家只有三个街区的距离。她此时已龇牙咧嘴地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扶着腰,一脚去寻她的拖鞋。我抱着枕头盘腿坐在沙发上,已然是笑成一团。

  七里港见证了宋神经从一个留守儿童成长为留守少女的全过程,因此她总说我与她的友谊是革命性质的。小时候的宋神经由姑妈照看,那是一个在旧时代的七里港成长起来的传统女人,带着一副银丝边眼镜,说话的声音是怕惊着别人的。“那是一个老女人嘞!”宋神经凑到我身边咬耳朵,紧张兮兮又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但那时的我们哪懂得“老女人”的意思,没皮没脸的宋神经八成是听了街坊邻居的碎话,把他们的话转述出来。哦,老女人!两个女孩“咯咯”笑一阵便跑到杂货店买一元钱一根的烤肠吃,吃完再腆着肚子回家。“老女人”姑妈看见宋神经油光发亮的嘴,总会有些生气的,她知道宋神经的晚饭又是吃不下的,便惩罚性地让她去背古诗。三年前,老女人姑妈终于嫁了人,宋神经也极力争取到了独立居住的权利。“您过年的时候回来吗?没事没事,我好得很,您过年不回家也行!”宋神经说话没分寸,尤其是在电话里。我想象她爸她妈在电话那头一脸惊愕的样子,笑岔了气。

  然而不论怎样,我和宋神经的友谊之间是存在阶级差异的,这种不平衡感带着种互相依存的意味。宋神经的父母在深圳经商,买了房子,准备在宋神经大学时将她接去深圳读书。这个计划本应在宋神经上高中时就实施,却因为她的坚决反对而延期了。“深圳是个小渔村,七里港不也是?”七里港的宋神经乐得自在,她翻白眼吐舌头的行为是无忧无虑的,但深圳的宋神经却未必如此。“不自由,不自由!”宋神经连叹几声,又戏谑性地去学习站台女主播的声音。“前方即将到站的是七——里——港——”我半玩笑半认真地欣赏宋神经的表演,眼睛朦朦胧胧地结了一层雾。我想起八岁时的新年,我兜揣八十个硬币叮叮当当地走过四房村的街道,翻卷着灰尘的阳光渗透着些肆无忌惮的快乐,可这快乐的假象在我来到杂货店后宣告破灭。“还差一块钱哦!”杂货店老板将语气词拖得老长,他面前的铁罐茶壶冒着生姜的古怪气息。我默默地放回烟花筒,头也不回地跑回家里。四房村的街道本是又窄又小,那时候却像是看也看不到尽头。下辈子一定要当个杂货店老板,或者杂货店老板的女儿,我童年时的新年愿望皆是如此。我努力去回想那个幸福的杂货店老板女儿的形象,她冬天穿一件果绿色的掐腰小夹袄,夏天撑一把笔直的花伞,走起路来扭扭捏捏地怕踩到泥水脏了裤脚。是个不招人喜欢的孩子啊,我暗自感叹道。宋神经依旧没心没肺地讲着新笑话,她圆圆的带着雀斑的脸,渐渐和那个女孩重和起来。

  “深圳啊,为什么不去呢?”我毫无铺陈又沉静异常的声音在宋神经家的客厅里响起,她把眼睛转向我,是一副无辜受了惊吓的样子。我随即笑起来,“宋神经啊宋神经,你待在七里港,不会是舍不得情郎吧?”

  “啊,你真的是,下次我妈再让我去深圳,我就把你推上火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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