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11   来源:党团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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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是作为行为规范的模式,能使个人的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又成为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因此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是进行正常管理所必需的,是一种强有力的保证。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公司管理考勤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司管理考勤制度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周六上午8时30分至中午12时。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5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8:35分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80元/次
  部门经理级:60元/次
  部门主管级:50元/次
  部门专员级:40元/次
  部门文员级:30元/次
  员工级:2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5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60分钟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0.92÷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5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三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管理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八、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九、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公司管理考勤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二、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5:3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打卡)登记制度。
  四、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要亲自签到(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签到(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罚双方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五、公司考勤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统计,次月5日前将当月《考勤登记统计表》和《工资发放表》一并报监事复核和总经理审批。
  六、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签到(打卡)后,方能外出(离开厂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事先填外出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不办理此手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七、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八、任何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扣发10天考勤工资,达5次者扣发20天考勤工资,达10次者扣发全月考勤工资。
  九、任何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10天考勤工资;一个月累计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扣发15天考勤工资;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以上者,扣发全月考勤工资;累计旷工达5天(含5天)以上者,扣发全月的基本工资,并予以辞退。
  十、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各部门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各部门负责人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行政部备案,凡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不发考勤奖。
  十一、 以下情况,当天可免签到(打卡)
  1.经总经理批准免予签到(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登记表》,经主管核准并报行政部备案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十二、请假办法
  (一)病假
  1.因病请病假1天者,可用电话方式或委托公司其他员工当面向请假者的部门主管请假,并于次日补填《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将请假条送交行政部备案。扣发3天考勤工资。
  2.病假1天以内免医院证明;当月连续请病假2天以上(含2天)或累计请病假3天以上(含3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扣发15天考勤工资;当月连续请病假5天以上(含5天)或累计请病假7天以上(含7天),扣发全月考勤工资;当月连续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30%。
  (二)事假
  1.如因有事,应在前一日下午17时前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核查认可,报行政部备案。累计请事假1-2天者由部门主管批准,扣发2-4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者,报总经理批准,扣发10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扣发20天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发全月考勤工资;累计请事假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月基本工资50%。
  2.事假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特殊情况或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出具相关证明,补填《请假单》经部门主管确认和行政部核实后视为请假。
  (三)婚假
  员工达到法定婚龄可请婚假7天,达到晚婚年龄可请假15天。
  (四)产假
  女员工生育顺产者可请假45个天,男士可请假7天;剖腹产可请假60个月,男士可请假15天。
  (五)丧假
  1.直系亲属及配偶直系亲属丧亡,丧事在绥芬地区的丧假为7天,丧事在绥芬河以远的丧假为10天,丧事在哈尔滨以远的丧假为15天。
  2.其他亲属丧亡,丧事在绥芬河地区的丧假为1天,丧事在绥芬河以远的丧假为5天,丧事在哈尔滨以远的丧假为7天。
  (六)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2.在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可休假15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4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在公司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可休假2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4.在公司工作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休年假1天,年休假最长时间为30天,当年不休年假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5.员工休年假以不妨碍工作进度为原则,提前申请经行政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公司可临时召回休假人员,事后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补休,当年没有补休的,次年不得补休。
  (七)探亲假
  1.父母或配偶住本省的员工不享受探亲假。
  2.父母和配偶同住外省且同地(同省同地区或地级市)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父母和配偶同住外省且异地(同省不同地区或地级市)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5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4.父母和配偶分住外省的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45天,当年不休(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5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八)串休假
  1.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地区且住宿不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加班超过4小时或累计工作超过6小时者,可酌情串休1天,当月没有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视为1个加班日,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2.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地区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2天,或串休季度假7天,或串休半年假15天,或串休年假20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20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3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5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8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3.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绥芬河以远(本省内)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4天,或串休季度假7天,或串休半年假15天,或串休年假25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25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4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8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牡丹江地区另加往返路途1天。其它地区另加路途2天。
  4.家住{已婚的配偶所在地,或未婚的父母所在地,或未婚妻(夫)所在地}哈尔滨以远(外省)且住宿在公司的员工,星期天正常休息。因工作需要,星期天不能正常休息的,可集中串休月假4天,或串休季度假10天,或串休半年假20天,或串休年假30天,但累计串休不超过30天。当月不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3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本季度不串休的(下个季度不得串休),享受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半年不休的(上半年不休的,下半年不得串休;下半年不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0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全年不串休的(次年不得串休),享受16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吉林省另加路途3天、辽宁省另加路途4天,其它省(直辖市、自治区)另加路途5天。
  (九)其他假由总经理特批。
  十三、年假、探亲假和串休假不相抵触,可连续休假,但一年累计休假不超过60天,并不得补休。
  十四、国家法定节假日
  根据《劳动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改每周双休日为单休日,即星期六为工作日,星期天为休息日。星期六上午和下午均可推迟半小时上班,但不得早退或旷工。星期天因工作需要加班白天超过4小时或累计超过6小时,或加夜班超过次日零时的员工,可酌情串休1天,当月没有串休的(次月不得串休),享受1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元旦、“三八”(女性员工享受)放假1天,“春节”、“五一”、“十一”为7天长假时,公司放假4天,前4天为休息日,后3天为工作日,工作日上午和下午均可推迟半小时上班,但不得早退或旷工。“五大节日”内加班(不再补休或串休),白天超过4小时(晚上超过次日零时)或累计白天超过6小时者(晚上超过次日零时1次),享受2个加班日的加班补贴。
  十五、需加班和串休的员工,应及时报部门主管审批和行政部核实,以行政部核实为准。
  十六、加班补贴工资标准按公司《员工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十七、婚假、产假、丧假、年假和探亲假期间,遇星期天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均计算在假期内。
  十八、婚假、产假、丧假、年假、探亲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星期天、元旦、春节、“三八”、“五一”、“十一”),为带薪假,按公司休假规定休假的不扣发任何工资和补贴。
  十九、奖励:全年无扣发工资者,年终加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奖励,随当年12月份工资发放。
  二十、处罚:全年扣发考勤工资累计达到500元以上(含500元);年终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处罚,从当年12月份工资中扣除。
  二十一、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二十二、本规定从200×年×月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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