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关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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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分局关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xx市公安局xx区分局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办案质量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对区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开展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召开全局大会进行部署,组织各相关单位对2012年度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案件质量检查组织部署情况
  我局对人大办案质量检查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局长黄晓屏任组长、副局长李国祥任副组长的办案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这次检查工作分准备、自查、复查整改三个阶段进行。局领导班子多次听取检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将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将阅卷评查与旁听庭审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整改。各职能大队也根据分局要求,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
  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局专门召开讲评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一把手”参加,由主要领导讲评,通报案例,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个通报到各单位,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各单位针对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
  二、2012年度执法办案质量基本情况
  2012年,在区人大的正确监督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区公安分局顽强拼搏、勇于奉献、开拓进取、争先创优,坚定不移地推进警务机制改革,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适应xx治安形势的现代警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水平,用实际成效向区委、区政府和全区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年来,我们牢牢把握治安工作主动权,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安全保卫任务,妥善处置167起非正常死亡、182起堵门堵路事件,成功应对处置涉日维稳问题,化解了一批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开展“每季一行动”,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破案打击实现倍增,“两抢”、督办案件破案率、破系列团伙案件均创历史新高,“破案会战”综合成绩中心城区排名第一;是唯一连续3年实现“命案全破”的中心城区分局;打击毒品、经济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全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
  一年来,我们强力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新增警力474人,落实派出所“三队一室”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警力,积极探索警务运行新机制。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推行社区民警“一网考”、高发案责任区民警竞争上岗、社区警务一年规划等改革措施,激发了基层工作的活力和吸引力。基层基础工作实力增强,警务综合效能明显提升。赵飞同志肯定我局是“全市警务机制改革的萌芽地,是改革的积极实践者和最大受益者”。
  一年来,我们主动作为,健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街面6个警务综合服务站投入实战,率先在分局组建视频侦查大队,充分发挥城市视频监控服务治安管理的作用,社会面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全区命案、“两抢”案件同比分别下降了42.1%、24.5%,“毒赌黄”警情同比下降了17.2%,“三小场所”、赌博游戏机基本消失。确保了重要警卫、大型活动绝对安全。
  一年来,我们克服办案任务重、要求高、警力不足等困难,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不断夯实执法基础,积极履行公安管理职责、落实执法监督和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项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执法工作目标,推动全局执法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突破、新成效。
  1、刑事案件办理情况。全局刑事拘留1783人(人均1.65人)、逮捕1220人(人均1.13人)、移送审查起诉1364人(人均1.26人),刑事拘留、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绝对数同比上升了36%、39.6%、51.4%;刑拘转捕教率、批捕率、起诉合格率分别为80.8%、95.2%、100%。各项指标均高于省厅优秀标准。
  2、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案件办理情况。全年共取保候审436人,监视居住9人,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打击处理率为75%,高于省厅规定的30%的优秀标准。
  3、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全年共办理行政案件35764起,其中行政拘留4654人,强制隔离戒毒483人,劳动教养122人,同比分别上升了40.1%、67.7%、13%,其中劳动教养人数大幅超过上年总数和全年预定目标,为历年最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新的提高。
  4、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情况。行政复议案件17起、行政诉讼案件12起,无一起案件撤变改,无国家赔偿案件。未接到控告申诉信访案件,无重大负面影响的案件。
  5、执法监督和民警执法违纪情况。全年收到检察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无通知立案的情况;收到检察建议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及时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回复。
  三、案件质量管理的主要作法
  一是坚持落实案件质量考评管理制度。在案件质量管理上,全局始终坚持落实“四个一”的案件质量考评管理制度:坚持“一案一评”,对每起报批案件,按统一的标准打分,并记录在专门印制的记分卡上。记分卡作为执法考评的重要依据;坚持“一日一上网”,对案件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数,当日在公安网上公布,督促办案单位整改问题;坚持“一月一考核”,每月底对各单位执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坚持 “一季一排位”,根据月考评的情况,每季度按组对各执法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排位,奖惩兑现。
  二是及时制定办案指导制度规范执法行为。2012年,我局为指导、服务基层办案单位更有力地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适时地制定了一些指导性强、容易理解的执法规范。如为服务指导全局开展的治赌缉枪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了《关于依法严打严处涉枪涉赌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指导意见》;又如提高强奸幼女类案件的执法办案质量,杜绝因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案件难以诉讼或引起受害人及其家属信访等问题的发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办理强奸幼女类案件的工作规范》;再如为加快拘留所执行人员的流转,减轻行政拘留所的压力,同时不放松对影响社会面治安警情的“赌、毒、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制定了《关于明确几类常见治安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三是积极推行执法信息化管理。全局刑事、行政立案受理、办案审批已基本实现网上流转,法律文书网上生成,网上查身份、查前科、查相关信息,网上执法数据统计、检查、考核已成为民警工作常态;其他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基本在网上进行,公安网络进社区警务室和警务站,警务通广泛使用,全局执法办案工作初步步入信息化时代。
  四是大力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全年全局举办以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轮值轮训班15期,轮训民警466人;开办以学法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周末讲堂》7期,培训民警387人次;编发整理执法办案《典型案例》120余篇,供全局民警学习借鉴;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涌现出陈俊、罗先国、陶冶等一批岗位执法办案尖兵。通过上述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局民警执法办案水平,案件质量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在案件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行政案件质量不高。特别是对外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与检法机关要求相比有差距;存在法律文书所认定事实不详细、法条引用不规范或不正确等问题。
  二是执法回告工作仍需加强。少数办案单位忽视执法回告工作,未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应知晓的案件办理、事故查处等情况,未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单位办案中存在110接处警、受立案不规范,违反办案程序滥用强制措施、超期办案、不依法取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下步整改工作措施
  2013年,我局将从我区城市化转型期的区情特点出发,在坚持多年执法有效经验的基础上,以“比肩城区分局先进水平、争创一流业绩”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执法工作质量。
  (一)加强执法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公安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开展以“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为主题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执法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岗位和环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利益案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深入剖析执法突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教育民警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忠于职守,自觉抵制权力、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干扰,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围绕“实战、实用、实效”为目的,以新《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的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每季度举办一次法制大讲堂,邀请市局法制处、区检察院、区法院等有关单位的专家能手,针对我局在刑事办案、行政执法中常见、多发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坚持开展庭审旁听活动,组织每期轮值轮训民警参加一次庭审旁听活动,派出所和职能大队分管领导参加所办案件的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各执法办案单位领导每年参加一次庭审旁听活动。继续开展法律知识学习积分活动,督促民警在市局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系统中开展法律知识学习。
  (二)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执法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改进当前执法工作,加强案件审核审批、重大疑难案件处置、问题案件问责和执法考评等方面制度建设,督促全局各所队班子成员和办案民警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职责,严格把好案件审核审批关口;发挥集体智慧的优势,按照民主集中制度,提升对疑难案件处理能力和监督力度;配合问题案件问责工作的开展,对分局下达的《执法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问责决定,坚决按要求执行,不得拖延应付。
  (三)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考评应用水平。坚持实行“一案一考评、一月一排名、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汇总”的执法考评机制,加大执法监督的时效性,强化执法管理的力度,对每月排名末位的单位,约谈该单位主要领导;充分明确执法质量考评责任,督促各单位抓好本战线、本单位的执法质量考评,一旦出现执法问题,将追究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办案单位领导责任;切实落实对职能大队的执法质量考评,设立合理考核项目,督促其发挥战线执法指导监督作用;坚决落实考评结果运用,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考评得分情况直接与案件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捆绑挂钩,将执法质量与领导干部、民警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等紧密挂钩,实现执法管理和队伍管理的有效对接。
  (四)落实执法办案行为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精细化水平。严格落实执法公开要求,积极贯彻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xx市公安局执法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做好刑事立案、监所执法和治安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行政执法事项的执法公开,从受理环节开始抓起,做到逐个执法环节均有对当事人的回告信息记录。提高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大对办案民警执法信息化应用技能的培训工作,解决部分民警执法办案不会网上流转的问题;坚持使用笔录软件制作讯问、询问笔录,做好软件安装、使用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子笔录应用水平。狠抓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管理和应用,严格按照《xx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抓好我局办案区的应用,做到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在讯(询)问室进行,对全过程进行不间断同步录音录像。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切实加强了执法办案质量,很多方面得到了提高,但是与上级的要求、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还要更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执法办案质量,为更好地服务我区的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公安分局关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我局对2017年度执法办案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执法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强力推进“三打击两整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全市刑事警情在连续2年下降的基础上,同比下降21.6%;命案发68起,全部破获,发案创历史新低;抢劫、抢夺案件均首次控制在百起以内;“盗抢骗”等侵财案件实现破案、刑拘、起诉全面上升,发还价值8000万元的赃款赃物,为武汉市再夺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公安局和8个区公安分局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一)执法工作情况
  2017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8.1万起,破获刑事案件4.1万起,刑事拘留2万人,取保候审7396人,监视居住883人,批准逮捕12176人,移送审查起诉17595人,与上年相比,刑事拘留人数上升14%,批准逮捕人数上升9.9%,移送审查起诉人数上升8.2%。受理行政案件61.2万起,作出行政处罚54.9万起,其中,警告3.1万起,罚款48.5万起,行政拘留3.3万起,拘留并处罚款4070起,吊销许可证2起,其他852起。市公安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5件,其中维持94件、撤销(含重作)27件、确认违法6件、责令履职4件、终止43件、驳回9件,中止2件;以市公安局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4件,审结83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47件,均无败诉。收到刑事赔偿申请2件,决定不予受理;受理刑事赔偿复议4件,其中终结1件、维持不予赔偿3件;参与刑事赔偿诉讼6件,其中市中院维持3件、驳回1件、省高院驳回1件,作出赔偿决定1件。
  (二)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2017年,针对上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打造法治警营为载体,加快建设市、区执法监管中心,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1、突出实战实训,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按照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设置执法警种专业训练中心,做到训练场景化、教材可视化、演练实战化。注重利用庭审进行培训,收集整理刑事案件审判中民警出庭作证的典型案例47起,通过现实案例培训民警出庭作证。在行政诉讼中,市局负责人出庭应诉56起,出庭应诉占开庭案件的88.4%。强化执法资格考试结果运用,明确公安部执法资格考试、任职(晋升)资格考试与绩效考评、表彰奖励、职级晋升挂钩。全年有10余名民警因考试不合格被取消晋升资格。
  2、加强执法指导,推动执法行为标准化。针对违法信访、非法讨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基层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季度与检察院联席会商,通报问题案件,研究解决办法,统一证据规格和标准,形成办案指引,提高办案效能。自主研发案管系统,将刑事、行政案件笔录、文书、证据材料全部电子化,将纸质案件材料全部进案卷管理专用柜保管。推广应用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涉案财物的扣押、审批、移交、入库、出库、处置等环节全程实行信息化管理。
  3、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执法流程信息化。建立执法监管平台,紧盯接处警不规范、有案不受、该立不立、告知不及时、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办案超期等多发性执法问题,整合部、省、市三级137类执法数据,围绕“人、案、物、场、卷”等要素,设置56个执法问题智能发现模型,对执法办案全过程进行精准分析和动态关联,问题预警即时推送主办民警、主管领导和法制员,推动执法办案全领域、全流程、全系统预测预警预防。其中,受案及时率、应受率、涉案财物采集率分别达到99.7%、100%、100%。
  4、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执法管理系统化。为破解基层办案难题,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执法安全,在全市推行集中式办案工作模式,组织各区分局建设集中式办案区,实现“智能化管理、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全流程监管、全方位保障”。大力推进案审机制改革,组织15个区分局成立案审队,实行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把住进口、管住出口,刑事案件办理时限较以往缩短一半以上。
  5、严格督导问责,推动执法问责常态化。突出现场处置、受立案、执法回告、办案区讯(询)问等重点环节,对2015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共纪律处分民警15人,组织调整1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单位 45个,通报个人 112人。对检察机关不捕不诉的1084起案件和法院判决无罪的1起案件,逐一核查,认定办案民警存在执法过错的6起,全部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三)2017年度办案质量自查及抽查情况
  1、市局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
  (1)网上巡查。依托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市局对网上流转的案件,实时进行巡查,每周制发《关于网上流转案件信息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全年共抽查行政、刑事案件1200余件,通报50期。每月对执法信息化工作考核情况、执法办案音视频管理系统录入情况、执法回告系统应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2)案件抽查。依托案管系统,市局每月随机抽取各办案单位案件,共抽查刑事、行政案件768起,行政许可案件160起。对发现的执法问题,逐案逐问题通报至办案单位,督促整改并追责。
  (3)专项评查。开展“疑罪从挂”刑事案件专项清理工作,累计清理案件2679起,涉及犯罪嫌疑人2718名,整改案件988起。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各类问题196个,全部予以整改。
  (4)实地检查。市局对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使用与管理,办案同步录音录像,接处警、受立案质量,执法回告执行情况等,采取随机确定单位、随机确定警情,分项分阶段实地进行检查。对18个分局执法办案中心、200余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区年内实现全覆盖实地检查,抽查有效警情3605起、案件238起,核查312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步录音录像。
  2、市人大常委会抽查案件情况
  2018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案件评查专家组,抽查我局2017年办理的各类案件60件,其中刑事案件20件,治安行政处罚案件20件,交通违法行政处罚案件20件,不存在错案或重大实体、程序问题。有18件案件存在执法瑕疵,其中:1件企业污染环境案、1件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的治安案件存在收集证据不深入的情况;2件取缔无名游戏机室的案件,取缔的执行方式不具体,取缔的执行情况未附卷;14件案件法律文书存在瑕疵或卷宗整理不规范。市局迅速逐案逐问题通知办案单位进行自查和对照学习,研究整改措施和预防长效机制,对需要加大侦查办案力度的案件,组织专班进行攻坚;对涉及软硬件不配套、不齐全、不便捷因素产生执法问题的,逐一立项进行整改,并全部依据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进行追责问责。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市人大常委会抽查和我局自查工作中发现,执法办案质量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接处警受立案不规范。有的处警不及时,有的电话处警,有的处警后未及时开展调查走访;有的民警对围观执法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语言、行为上不规范,有的民警对警情处置不知道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还存在有案不受、受案不及时、立案不实、立案不查等问题。
  (二)证据调查收集不及时。存在仅处理现场抓获人员,仅依据当场发现的证据办案情况,案件办理“短平快”,导致部分应当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的对象得不到及时处理。有的案件发生后,民警没有马上取证,自认为可调解,但最终未能调解成功,取证最佳时机已过,造成工作被动,甚至引发信访投诉。
  (三)法定程序执行不到位。表现在接受、调取证据和勘验、检查、辨认、先行登记保存、扣押、收缴等过程中,程序、细节上有疏失,有的该签名的未签名,该找见证人没有找见证人,或见证人不符合规定,使证据的合法性受到削弱。在涉案财物管理中,有的涉案财物未及时收集、扣押或登记保存;有的涉案财物未及时录入市局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四)法律文书制作存在瑕疵。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引用法律名称不规范、法律条文不准确;有的笔录出现明显笔误;有的该精确的时间未精确;有的案件卷宗整理不规范,该附卷的材料未附卷。
  (五)办案区使用管理不规范。有的犯罪嫌疑人出入办案区登记不全面、不准确;有的刑事案件讯(询)问登记时间与录音录像时间不一致,有的治安案件录音录像未按办案要求落实;有的办案区视频监控录像不能按时限要求进行保存。
  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少数领导和民警不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法治意识不够强,法治素养不够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惯性思维。二是少数民警责任心不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三是少数民警学习不够,对规范执法的要求不熟悉,在执法中不知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四是少数民警信息化能力较差,网上办案应用等执法技能跟不上。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针对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对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改进措施,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全警教育培训,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轮值轮训制度,深化“局长主持、以案讲析”活动,强化民警执法操作能力培训。进一步明确110接处警标准,细化办案要求,让每一名民警熟悉警情的处置流程、处置要求、处置效果和案件办理规范,从源头上防止执法问题的发生。
  (二)推进集中式办案区建设,从机制上优化执法管理。力争年底在每个区建设1-2个集中式办案区,通过 “一站式”服务,提高办案区智能化管理水平,确保执法安全、执法规范、证据合法、权益保障到位。将法制部门审查前移,强化案件审核把关,让办案民警专注办案。
  (三)健全完善执法监管中心,从流程上预防执法问题。完善执法监管平台对执法活动的分析判断功能,对执法办案的每一个执法环节、每一个处理决定进行筛查,对执法问题及时预测预警预防,减少执法办案瑕疵。完善大执法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督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监督执法的合力,加强对执法工作情况的整体掌控和对重大执法问题的综合研究。
  (四)强化政策指引,从制度上细化执法标准。进一步细化执法指引,引导民警规范执法。对扫黑除恶、反恐防暴、处突维稳等专项行动,开展专项培训,提出符合武汉实际的执法办案指导意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受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加强法律指导。充分发挥案审职能,加强日常案件审核,严把程序关和证据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五)落实责任追究,从体系上倒逼执法规范。全面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健全刑事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对民警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公安分局关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我局对2018年度执法办案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现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执法办案质量检查情况
  2018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着力建设红色、战斗、数字、法治、美丽、健康六大警营,不断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市刑事警情同比减少1.4万起,下降22.4%;现发的70起命案、34起枪案、223起抢劫案全部告破,实现历史性突破;侦办涉黑专案15起,居全国城市前列。搭建非法集资预警平台,侦办经济类案件1516起,同比上升28.8%,守牢了“五个不发生”底线。市公安局和7个区公安分局获评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
  (一) 执法工作情况
  2018年,全市刑事案件立案7.04万起,破获刑事案件4.19万起,全局共刑事拘留22934人,取保候审8647人,监视居住674人,批准逮捕12796人,移送审查起诉19869人。刑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转处率分别为98.7%、98.9%、56.2%。
  全市受理行政案件92.47万起,作出行政处罚85.96万起,其中,警告4.58万起,罚款77.88万起,行政拘留3.39万起,拘留并处罚款0.46万起,吊销许可证20起,其他1119起。
  市公安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0件,其中维持90件、撤销(含重作)37件、责令履职1件、终止31件、驳回11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45起,其中判决、裁定驳回41起,裁定撤诉4起;二审行政诉讼案件51起,均无败诉;审结刑事赔偿申请2起,其中决定赔偿1起,不予受理1起;收到刑事赔偿复议申请11起,其中维持6起,告知不予受理4起,撤销重作1起;参与刑事赔偿诉讼6起,全部胜诉。
  (二)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
  2018年7月30日,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义龙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市公安局201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作了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公安局以深化改革为契机,狠抓办案质量,通过优化内部职能,加强内部监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案件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为建设“三化”大武汉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指出办案质量中存在个别案件处理不当,少数案件办案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部分法律文书质量不高、对新型案件的研究不够等。
  我局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要求,从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构建执法大监管格局、健全执法责任体系等方面开展工作,不断改进公安执法工作,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
  1.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细化每个执法岗位、每项执法活动的执法标准和操作流程,为民警提供贴近实战、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小手册”和“口袋书”。进一步明确110接处警和受立案标准,细化办案要求,完善盗抢、伤害、电信网络诈骗等常见、多发案件,以及伤害、故意杀人、放火、爆炸等重大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工作指引,破解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对非法传销活动的专项治理,加强对污染环境、涉众型犯罪等新型案件的研究,针对性地提出办案指导意见。
  2.深化案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案管工作机制,严把“入口”,严控“出口”,有效提升破案打击质效。成立15支案审专业队伍,开展受案、立案改革,前置审核起点,实行受案、立案工作归口管理,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110警情受立案合格率达95%以上,超期受案未立案问题总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0.9%。持续深化“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改革,建立专业指导前置、对口捆绑考核、源头审核把控等制度,明确专人对法律文书进行严格把关,实现刑事案件“一个闸门对内,一个通道对外”,全市刑事案件办案时限较以往缩短一半以上。
  3.推进执法监管中心应用。发挥市区两级执法监管中心、派出所执法监管室作用,不断拓展执法监管平台业务模型,问题模型数由初期的10余个发展到56个,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监控点更多;整合问题督办整改闭环流程,问题整改更科学。市局、分局、基层所队三级执法监管运行体系的有效联动,监管中心的日巡查、周通报、半月会商、月调度机制,问题整改、质量考评、情况通报、工作会议、末位约谈、追责问责等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通过线上线下密切融合,有效促进平台的深度应用,执法监管效能显著提高,执法监管平台发现的问题数大幅下降。
  4.推动集中式办案区建设。市公安局研究制定集中式办案区建设方案,统一建设标准,从5类14个方面为各分局建设提供指引;统一运行机制,精细设置“工位制”、清单化、流程化,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措施,形成环环相扣的 “流水线作业”;统一科技应用,科学确定办案区科技信息化装备标配、选配,实现智能化监督、动态化预警,重点发现单人审讯、刑讯逼供、无人看守等执法过程中常见问题。16个分局全部已建成或正在建设中,其中5个分局已投入使用。
  5.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出台《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选编4件维稳案例,会同市电视台拍摄警示教育片《依法维权违法必究》,在武汉一台《长江视点》栏目播放,为维护全国两会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稳定起到较好效果。编印《涉黑恶犯罪相关罪名证据规格及办案指引汇编》,编制涉黑常见18种案件的专门信息数据统计表,全面提升“扫黑除恶”打击水平;与检、法部门紧密协作,积极沟通、统一标准和认识,全面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效率。
  6.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要求,开展执法民警专业培训,强化网上学法,运用微信学法,举行“法制沙龙”,开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严格落实民警轮值轮训制度,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能力。2018年举办“局长主持、以案讲析”活动六场,讲析有影响的经典案例30余起,以实例促实战,推动民警执法操作能力培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在行政诉讼中,市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出台“八个严禁”、“三个一律”警纪铁规,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105起105人。组织全警观看《正风除弊警示录》,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1069次。组织集中督察、专项督察、网上督察,组织处理455人。
  (三)2018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
  2018年初,市局执法监管中心建成,依托智能化的执法监管平台,将全局每一起警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件涉案财物都纳入监管。执法监管平台的使用,使市局执法办案质量检查范围、考评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检查监督的方式从抽查转变为普查,执法监督的阶段从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提醒、事中警示、实时督促整改,监管的信息也从多层级流转,转化为点对点实时告知。如2017年抽查受立案质量,全年人工抽取警情数不足1000起,而2018年执法监管平台每日都对全局近万起警情的受立案质量实时进行检查并考评。对此,市局着力构建与智能执法监管相适应的执法办案质量检查考评体系,全力推进执法监管中心管理机制落实落地。全年,执法监管中心对执法监管平台发现的问题,坚持“日巡查、周通报、月排名、季整治”,先后制发月度、季度研判报告19期,按周分别通报执法监管平台各模块发现的问题近200期。
  同时,市局坚持开展日常阅卷评查和专项问题整治。每月通过案卷管理系统,随机抽取刑事、行政案卷进行评查,全年共对1047起案件阅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案逐条通报至办案单位并督促整改。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市局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开展110接处警专项治理、不捕、不诉和判决无罪案件专项评查、“赌毒黄”案件专项考评,门市报警实地检查以及新法新规实施情况专项考评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执法办案中的多发病和顽疾,并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入手,形成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局自查工作中发现,执法办案质量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处警现场执法行为不规范。从110现场执法视音频检查情况看,在处警现场,民警语言、行为不规范的情形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在处警过程中,仍有部分民警仍未形成使用执法记录仪连续、完整录音录像的习惯。
  (二)调查取证不规范。抽查案件发现,部分案件存在应当收集的证据而没有收集或收集不及时的问题。此外,在接受、调取证据、勘验、检查、检测、辨认、扣押等过程中也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的情形,使证据的合法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削弱。
  (三)办案区管理制度未落实。少数基层派出所在本所办案区办案过程中,还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的人身安全检查、随身物品检查登记保管制度落实不力;有的相关执法台帐登记不全;有的录音录像质量不符合标准。
  (四)法律文书制作有瑕疵。部分办案民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引用法律名称不规范、适用法律条文不准确;在制作笔录过程中,存在明显笔误、项目应填未填、时间不精确、未按要求签名等问题;整理案件卷宗不规范,该附卷的材料未附卷。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少数民警的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主动、不细致;二是少数民警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的习惯依然存在;三是少数民警法律知识欠缺,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方面还有本领恐慌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下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下,针对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坚持政治建警,打造高素质公安铁军。旗帜鲜明讲政治,引导全局民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抓住分局(支队)长和基层科所队站长这两个“关键少数”,完善集中学法制度,提高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强化民警现场处警训练,进一步细化现场处置标准,提高民警规范执法和媒体应对能力,从源头上防止处警不规范的问题,将公平正义展示在现场、落实在日常。
  (二)坚持改革强警,优化办案区建设管理。以集中式办案区建设为契机,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为执法办案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稳定的支撑,让民警想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将集中式办案区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抓好已建成集中式办案区的管理,全面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打造全面覆盖、有机衔接、闭环管理的执法记录链条,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三)坚持科技兴警,提升执法监管智能化。在执法监督管理方面,以市局执法监管中心为基础,组织各警种结合实际打造具有警种特色的执法监管中心,构建全局执法监管“1+n”模式,实现全局执法全领域、全流程、全系统深度智能监管。针对执法监管平台预警和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研判,出台快速办理、异地办案协作等规定,通过细化制度和标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杜绝执法问题的发生。
  (四)坚持从严治警,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公安基层民警每天与群众近距离接触,从法律文书制作到调查取证的细节,群众都时刻关注。从严治警要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使全局民警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对违纪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无论是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还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持把打击犯罪同保护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以上报告,请审议。

本文来源:https://www.jxscct.com/fw/92739/


《公安分局关于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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