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0-10-30   来源:党团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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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党支部的作用就是要调动每一位党员在单位的干事动力。基层党员队伍是党的肌体细胞和党的活动主体,强化政治担当,是对党员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个党员的基本职责。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北京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结合项目部2019年工作任务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以扎实、勤勉的工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项目部形成生动实践。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围绕“五大格局”和“高质量发展”主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将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与企业中心工作有效融入,助推项目高质量发展,为公司打造装配式绿色运营服务商的转型升级目标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领导班子责任清单(26项)
  (一)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政治担当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落实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做到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执行者。树立正确核心价值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旗帜鲜明反对错误观点。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落实“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落实首都城市定位,以首善标准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融入到中心工作中,靠前指挥、具体主抓,高质量完成涉及“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和建国70周年等重点任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在分管领域内开展好“大学习”“大调研”。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牵头抓好分管系统、部门“大学习”活动,做到用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带头深入群众中,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聚焦问题,出对策,抓落实,促提升,打通“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二)涵养政治生态,规范党内生活
  5.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作出说明,自觉接受监督。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的侵蚀。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依照理论学习计划,主动参加学习,做到学习践悟,带入实际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发挥头雁效应,做廉洁自律表率。管好配偶、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述责述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推进作风建设,着力纠正四风
  9.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市国资委实施办法和、住总集团和住三公司相关规定,严格监督管理,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把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深入调研排查,认真查摆问题,带头抵制和纠正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持续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2.深化吹哨报道工作机制。带头发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树立到经营生产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解决好职工群众关切问题。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四)坚持党管干部,树立正确导向
  1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握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才战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围绕四步工作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五)狠抓纪律建设,筑牢底线意识
  15.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6.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党委、纪委的监督。积极配合纪委依职权开展的谈话函询及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生问题的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必要帮助。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7.做好对职责范围内“关键少数”的监督提醒。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分管系统、部门和联系点单位“关键少数”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用,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抓早抓小,开展提醒、约谈和纠正,必要时进行提醒谈话或警示约谈。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8.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19.深化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内控建设,形成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0.充分发挥党支部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厂务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加强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专业分包、领导人员履职待遇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1.配合公司纪委巡视巡察、审计、财务检查等检查工作,对检查反馈问题,分析研判,逐一落实,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制定相应措施,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七)细化清单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22.结合分管工作,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责任清单,明确细化责任内容,制定具体措施,确定完成期限,确保责任清单各项任务可操作、可落实、可监督、可检查、可评估、可问责。将责任清单内容逐级向下分解细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系统落细落实。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3.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立足本职工作职责,协助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4.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部署项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工作。全年开展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的记录本人落实责任清单的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项目正职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6.全年向支部主要负责人至少汇报1次本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责任领导: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项目领导班子个性化责任清单(共55项)
  (一)项目党支部书记个性化责任清单(15项)
  作为项目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以下责任内容: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密融入公司总体工作布局,带领项目党支部班子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市委、市纪委、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住三公司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牵头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推动责任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定期牵头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具体措施。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涉及项目全面从严治党有关重大事项,及时召集会议作专题研究。
  责任领导:‘’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带头贯彻落实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带头担当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严格执行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班子成员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 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每年主持专题研究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与项目部领导班子人员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督促责任落实。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4月底
  9.每年听取一次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对班子其他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审阅把关。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规范选人用人,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要求。完善激励与约束考核机制,锻造一支与发展战略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主持召开高质量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党支部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持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公司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细化主题教育目标任务、内容安排、组织方式,形成生动实践。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思想底线,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住管好网上网下各类阵地。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2.持续深化大党建格局,开展好2019年住三公司 “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实施“党建+”,打造特色党建工作品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把企业文化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3.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维稳责任制,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努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强化源头控制,化解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等重大活动及重要敏感时期的企业安全稳定。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4.牵头抓好新时代团青工作,加强政治引领,将团青工作有效融入中心,引导广大青年团员积极为集团改革创新和重点任务贡献力量。彰显企业人文关怀,抓好慰问职工和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脱困。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5.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长效机制,强化动火作业监管和日常防火巡查。做好生活区标准化建设的推广。加强交通安全和治安防范管控力度,强化事前防控和预警。关注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健康,加强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全年消防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甲方责任交通事故为零、年度交通违法率控制在20%以内,食物中毒事故为零、传染病及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二)项目部经理个性化责任清单(8项)
  1.落实市委、市国资委党委、集团党委关于继续深化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审计监督向基层延伸、向深度开掘、向广度拓展。对在市委巡视、集团巡察、重点项目审计、企业内审、外部审计中的问题盯住整改;继续深化审计全覆盖工作,把绩效审计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推动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工程项目、内部控制风险等审计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从严做好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以及在企业兼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加强领导人员出国(境)监督管理等制度规定,全年开展1次关于领导人员履职待遇、违规兼职、请销假报备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责任领导: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 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集团党委有关安全信访维稳综治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生产中心工作,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问效追责,把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在实处。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管理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工作,控制施工扬尘、单位厨房油烟、锅炉机械废气、污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打造首都平安国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企业内部环境。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各类专项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部门: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贯彻落实市委、市国资委“调整完善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精神要求,积极践行“四步工作法”,推动“六稳”政策措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活力,挖掘内外创效潜力破解发展瓶颈,推动党建优势在提质增效工作中的转化,为推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政治站位抓关键,确保专项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督促推动内部工程结算和久竣未结工程结算。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扎实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三)项目部安全总监陈景春个性化责任清单(5项)
  1.深入开展“大监督”工作格局,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成员部门日常监督,纪检审计专责监督,重点领域(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劳务和专业分包、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方面)专项监督的大监督格局,实现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五级穿透,实现监督全覆盖。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 围绕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首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强化管控,完善应急值守,持续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违规事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 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企业内部环境。围绕“平安北京”建设,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做好各类专项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抓好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主动承担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的门前“三包”和“六个100%”的工作标准。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扎实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四)项目部商务经理肖楠个性化责任清单(4项)
  1、 推动深入现场进行指导和交流,以阶段结算为抓手,重视洽商及索赔管理,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保存,确保取得最有利的结算结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严格供应商管理,严格设备物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招投标管理。及时督促本单位按制度要求完成成本分析的召开以及二级合同内部结算封闭工作,定期开展对重点领域、重要问题的专项排查,规范项目部经营活动。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贯彻执行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集团三大板块“三去一降一补”要求,注重企业可持续发展,多措并举做好加快资金回收等重点工作,特别是在加快资金回收方面攻坚克难,下真功夫。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强化劳务及专业分包作业人员管理,落实进场人员实名制、进场队伍签合同、进场作业全培训等要求。加强劳务结算管理,以维护首都社会和谐与稳定为己任,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五)项目部主任工余昊个性化责任清单(6项)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面加强过程管控,努力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坚持技术先行原则,对承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开展科学的、充分的研究论证,确保质量安全,维护住总品牌。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提高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与技术质量系统工作相融入。强化从业人员廉洁意识、职业操守,自觉抵御不良风气的诱惑和侵蚀,做廉洁自律表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的若干措施》精神,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并逐步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以科技创新驱动绿色可持续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钢结构住宅、装配式建筑和BIM技术领域技术研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高度重视科研工作,做好重点课题研究,以“重点课题研究”为导向,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落实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和新一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精神。加强对涉及“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程的技术质量管控,高质量完成重点工程,打造企业品牌形象。
  责任领导:余昊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以创新工作室为抓手,强化基层关键技术岗位人才培养,推动管理创新、技术进步,为高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六)项目部财务经理史金玉个性化责任清单(6项)
  1、贯彻执行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的主线,以降本增效为发力点,聚焦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持续打好新形势下提质增效攻坚战,扎实推进公司“大提效”工作格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坚决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精神,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合理把控投资、融资规模,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保证企业融资、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开展廉洁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财务人员诚信意识、职业操守,自觉抵制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务等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树立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严把财务审核关,对不合理、不规范、超标准的票据一律拒收、拒支,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发挥监督、导向作用。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严格执行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把资金的使用关。严格执行集体决策,不搀杂个人主观意愿,坚持原则,合法依规地处理业务事项,确保无违规事项发生,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杜绝各单位出现大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大额资金安排使用不上党委(支部)会,由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加强财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完善财务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监管。
  责任领导:史金玉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七)项目部生产经理张自民个性化责任清单(11项)
  1、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集团党委有关安全信访维稳综治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生产中心工作,明确责任、把安全稳定责任制落在实处。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2、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及生态环境管理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好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工作。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3、认真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机制,营造和谐稳定的项目部内部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4、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5、积极践行“四步工作法”,推动“六稳”政策措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活力,为推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全面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6、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京政办发〔2018〕32号)、《落实<北京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京建发〔2018〕458号)和集团实施方案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大安全工作格局”为主线,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压减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7、以“一刻也不能停、一步也不能错、一天也误不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8、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美丽中国”和“绿色发展”的理念,抓好做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主动承担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打好蓝天保卫战,坚决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的门前“三包”和“六个100%”的工作标准。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9、牵头做好信息化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推进管理驾驶舱应用,以智能管理应用助力企业管控升级,提升智慧管理能力。推动智慧工地的应用,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助推项目管理标准化和工作常态化。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0、抓好项目管理系统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系统管控水平和组织效率,为高质量发展和品牌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11、围绕建国70周年庆祝活动,强化安全生产首善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政治高度,强化管控,完善应急值守,持续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违规事件。
  责任领导:
  完成期限:2019年12月底

  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丰润发〔2014〕8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办法》(丰润纪发〔2014〕1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的通知》(丰润字〔2015〕13号)精神和《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关于印发<唐山市丰润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丰润字[2018]7号)(丰党风廉政责发〔2017〕1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
  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全年在党支部委员会议(班子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2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
  2.年初确定主体责任落实年度计划,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制发责任分解文件;年底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分2次向上一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
  3.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简称主体办)的职能作用。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4.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性教育,以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抓手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不少于4次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
  5.认真执行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学、述职、述廉、述法,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
  6.坚持并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受到诫勉谈话的,要说明整改情况,接受组织监督。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均不少于1次。
  7.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加强宣传教育。
  8.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引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会,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9.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类典型问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警示教育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并教育宣讲。
  (四)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10.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督促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违规违纪行为公开通报、严肃处理,对抓作风建设和反“四风”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11.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优化。推行作风建设专题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上一级党委提交报告。
  12.及时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各科室履职尽责,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防止和纠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问题。
  (五)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3.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民主决策、一把手“四不一末”(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质采购工作,集体决策时进行末位发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签字背书”、廉政谈话、定期报告、述责述廉、社会评价、责任追究等监督措施,每年对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组织开展1次督导检查,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检查。
  14.建立领导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完善决策后评估和容错纠错机制,每年对决策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抓好整体部署。
  1.主持召开本支部支委会会议、全体党员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每年主持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反腐倡廉工作2次以上。
  2.就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重要制度、文件、通报等及时作出指示、批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重大措施及有关重要信访件等及时批示、批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担当起严肃党内生活这个政治责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4.发挥表率作用,当好组织者和监督者,带头落实制度、执行决议、接受监督,执行党内谈话、考察考核、述学、述职、述廉、述法,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群众。
  (三)履行教育管理责任。
  5.加强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主持召开1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讲授1次廉政党课,每年主持理论中心组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6.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并安排专人做好专题记载。做到“五必谈”:班子成员必谈、分管范围必谈、敏感时间节点必谈、职务变动必谈、风险岗位必谈。
  (四)强化监督指导。
  7.认真落实“签字背书”、诫勉谈话、定期报告、述责述廉、社会评价、责任追究等措施。
  8.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四风”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9.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支持纪检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支持纪检工作。
  10.定期听取纪检小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1.主动接受和支持本单位纪检小组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重视和支持纪委对发生问题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纪律审查,及时排除纪律审查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严格执行“一为主两报告”制度。
  (六)当好清廉表率。
  12.带头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和一把手“四不一末”制度,每年年底主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整改。每年年底按照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13.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备案等制度,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党支部其他班子成员责任
  党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主动研究部署。
  1. 协助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2. 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强化参加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
  3. 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监督等基本制度,执行述学、述职、述廉、述法,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
  (三)加强监督管理。
  4. 对个人分管领域重大工作、重要情况、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党支部、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报告。
  6. 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违纪违法问题。
  (四)发挥表率作用。
  7.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廉洁从政各项要求,每年年底按照要求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8. 每年认真撰写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律和所在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

  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和省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洛阳水文工作实际,现制定局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如下:
  一、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导向,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思想建设方面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研讨,开展集中教育。发挥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强化政治学习实效,加强学习考勤、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
  2、开展经常性党规教育。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把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党支部经常性学习和培训重要内容,融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生活,增强党规观念和党员意识,注重在实践中锤炼党性。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以党中央为最高标杆,以中央要求为行动指南,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定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委、厅党组和省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组织观念,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4、加强道德和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注重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先进事迹宣传活动,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党支部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5、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思想状况调研,进行分析研判并形成报告。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正能量引导,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教育帮助。
  (二)组织建设方面
  6、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严格干部考核评价,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7、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加强重要岗位干部的监督。
  8、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共河南省洛阳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9、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清单和整改事项清单制度,落实整改承诺制、公示制,整改效果接受群众监督。
  10、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日、“三会一课”、报告工作、党员汇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实行党内重要情况向党员通报和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等制度,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1、强化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选好配强党务干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党支部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全面工作。
  12、严格党员队伍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调控,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13、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坚持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帮助党员排忧解难。
  14、加强和改进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党建带群建作为落实党建工作的重要职责,把群团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推进党的群团工作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三)作风建设方面
  15、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以及省水利厅、省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我局相关配套规定。持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盯作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着力从体制机制上防止“四风”反弹。
  16、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落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支部委员每年到基层测站调研不少于6次。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帮扶活动。推行基层联系点、汛期驻站、党员承诺践诺等做法。
  17、坚持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话谈心,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抓住项目建设、干部选拔、职称评定等节点,对党员及时加压、提醒。
  18、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建言献策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民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公开事项、方式、时限,着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反腐倡廉建设
  1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水文建设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2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述职述廉与评议等工作制度,促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建立落实考核、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年底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21、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制定党风廉政教育专项规划,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中心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坚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2、构建廉政预警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制约监督。
  23、强化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评议和及时谈话提醒,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通过推进党务、政务办事公开,拓展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
  24、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
  25、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选好用好纪检监察干部。
  (五)制度建设
  26、强化“4+2”党建制度体系推进机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推荐、反腐倡廉四项基础制度,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问责两项制度。
  27、加强督查考评问责机制。健全督查机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加强对党建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督办。
  28、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健全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对党支部工作负主要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并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对党支部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引导多样化社会思想意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2、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及时提醒批评、限期整改。
  3、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每年组织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支委会,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党建工作;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落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副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2次,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4、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5、带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好人、用对人。
  6、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重要问题的研究分析、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对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7、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班子成员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8、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至少谈心谈话2次。对发现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抓早抓小,及时约谈提醒。约谈班子成员时应有适当工作记录。
  9、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既充分发扬民主,又正确有效集中,做民主集中制的表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带头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向上级党的机关述职,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10、充分发挥反腐倡廉表率作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执行党纪党规,带头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
  11、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支部委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纪检委员责任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局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负总责。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同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适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协助局党支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半年主动向党支部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2、抓好廉政学习宣传教育。对反腐倡廉、“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精神进行集中专题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定期组织排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倾向性问题,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定期约谈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履行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职责。定期监督检查党支部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聚焦“四风”、落实“三转”,加强干部遵守党纪情况的监督,加强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及时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根据工作分工,完成局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监督检查。负责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情况。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5、落实中央的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问题保持零容忍。调查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纪律审查力度。配合同级党组织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6、加强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7、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予以纠正。
  8、带头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9、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规定和厅党组、省局有关规定要求。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0、负责抓好局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其他支部委员责任
  党支部委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1、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上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2、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等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党风政风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分管部门和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考察、培养工作。监督分管部门和领域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研究安排分管部门和领域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项目实施、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同时跟进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6、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员干部做好约谈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廉政要求。定期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7、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针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深入调研,研究分析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建工作。
  8、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主动接受同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群众等的监督,教育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0、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建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批办和督办。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组织或支持有关部门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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