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村规民约2022年6篇

发布时间:2022-09-08   来源: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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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是村级管理的重要方式和载体,它在适应村级管理要求中发展和完善,并且在中国广大农村普遍推行,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村规民约2022年6篇,欢迎品鉴!

新农村村规民约2022年1

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我将严格按照醴陵市“治陋习,树新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并郑重承若如下:一、从签订本承诺之日起,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对于婚丧喜庆事宜,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自即日起不参与“黄赌毒”各类活动,杜绝封建迷信。

三、尊老、敬老、养老,树立良好家风。

四、传递正能量,不造谣生事。

五、积极参与并支持村级公益事业。

六、如违反本承诺内容,本人愿意接受村规民约有关规定的处罚承诺人:年月日2018-2019-关于遵守村规民约的承诺书-word范文以下文字用于测试排版效果,使用时请删除!夜色中观看山景,会是个什么模样?猜想,灵峰夜景的主办者,大约会在山峰轮郭上,悬挂起一条条七彩灯带,以绚丽灯光影印下的巍峨峰体,作为招揽游客法宝吧!进入景区时,已是傍晚,绚丽的晚霞,呼应了我的暇想,将巍巍群山,映影得流光溢彩、如诗似幻。自一道花树荫夹的青石山径,顺延而行,不远处,即可见山壁间一个洞口,千年的风化之力,将壁体演化成无数凹凸的坑点,导游说这是一只老虎的脸,细细观之,确有其形。

新农村村规民约2022年2

  为推进花园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卫生新农村,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章社会道德规范

  第一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二条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各村民要自觉抵制邪教宣传。

  第三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坚决杜绝一切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撒泼骂街行为。

  第四条严禁以发传单的方式侮辱、诽谤他人。严禁利用网络等平台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五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第六条严禁偷盗、敲诈、哄抢、损坏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严禁黄、赌、毒。

  第七条维护社会安全。严禁在户内、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随地乱倒垃圾,垃圾要分类入箱。

  第九条全民做好各自庭院、厕所、厨房等卫生,做到“四美乡村、五美庭院”。

  第十条严禁借贷不还,不守信用,不讲信誉。

  第二章村风民俗规范

  第十一条提倡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只待内亲,不待乡亲。丧事乐队拒绝低俗表演,发大孝只限内亲小辈。

  第十二条宴请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坚决反对分批次、多地方或“化整为零”的方式大操大办,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严禁封建迷信,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

  第三章传统孝道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积极参加各项“孝老敬亲”活动。

  第十五条倡导新老二十四孝,维护和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加文体娱乐活动。

  第十六条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活动,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每年底推荐评选“好媳妇”“好婆婆”。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

  第四章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党员干部要率先遵章守纪,不得违反计划生育,不得违反社会公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争做新风表率。

  第十九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亲朋好友谋取利益。禁止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十条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每周的清洁家园义务劳动,为广大村民做好先锋带头作用。

  第五章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农村村规民约2022年3

  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签字按手印生效,制定以下村规民约,本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果园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并罚款300-500元,由本村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自觉遵守防火值班安排,2男人必须在岗,3人全不在岗或只有1人在岗按不在岗处理,确保消防安全。

  2、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3、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村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5、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6、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以及痴呆傻人员管理,做到家长负责制。

  对违反上述消防安全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并罚款300元,值班人员按该班每户300计算,由本村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300元。

  7、服从上级各项工作检查及积极参加本村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全体村民大会、集体劳动、动物防疫等)。违犯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80元,迟到罚款20元。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全体村民签字:

  备注:本民约一式三份报镇政府、村委会各一份,村民小组一份。

新农村村规民约2022年4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 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 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 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七条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 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两委。

新农村村规民约2022年5

  为了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自觉维护留旗营村声誉,严禁违纪上访。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6、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散放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村内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由红白喜事理事会管理,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无计划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思想。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新农村村规民约2022年6

  为了使我村能真正地成为**市“农业示范村”、“文明村”,完成上级政府和全体村民交给本届村委会的各项任务,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订村规民约,现予实施。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真正使每个村民能懂法、用法、依法办事,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三、努力提高村民思想素质,以“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准则,进一步搞好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四、积极完成国家的有关费用收缴,认真完成各级的水利任务,积极参加村内的各项公益性工程。

  五、适龄青年应无条件地积极报名应征,自觉地执行《兵役法》。

  六、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杜绝私自出租、出卖土地,不挖废抛荒土地,严禁农户到**取土填宅基,不违章占地建房,一经发现,村组有权制止,如不服从,村将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实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坚持杜绝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

  八、积极支持和维护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有利于兴办各种公益事业,人人有责保护好各项公益设施,优化美化庭院环境,维护村内各种绿化工程,讲究卫生,人人参加大病合作医疗,保障全体村民身体健康。

  九、实行科学种田、进一步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坚决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茬口、统一水旱分开。

  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树立文明新风,尊老爱幼,赡养老人,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反对封建迷信,严禁赌博,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严禁聚集任何不法分子到村扰乱社会秩序,如有发现,村治安组有权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十一、人人有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积极支持本村及来村创业的各类人才,严禁任何人到任何单位或地区扰乱破坏生产秩序,如有发现一律从重从严从快,依法依德惩处。

  十二、实行殡葬改革,凡亡故人员进入墓区,一律服从墓区管理安排。凡进入墓区祭扫,都要注意爱护花木,保持墓区整洁。

  本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负责实施,由村民代表大会监督实施,请全体村民遵照执行。本村规民约有效期本届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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