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开展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源: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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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开展情况总结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24日上午,澄迈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检察干警走进金江镇向阳社区、农贸市场、雷宅村等地,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疑问等方式向群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重点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宣传活动中,群众就自己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积极进行法律咨询,检察干警依据法律法规一一详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同时检察干警选取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通过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把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形象化,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取得了良好的普法释法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了700余名群众提出的问题,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民法典》深入人心,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能动履行普法职责,结合“质量建设年”和“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部署,不断将《民法典》宣传向纵深发展,不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做好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民法典开展情况总结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民法典开展情况总结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让“民法典”走进农村、深入企业,为基层群众和企业员工呈上一份丰盛的法治大餐。

  5月18日,民法典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在谷城县城关镇老君山村法治文化广场举行。省法院驻老君山村工作队设立法律咨询点,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活动现场驻村工作队通过发放《民法典》宣传页、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详细讲解《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以此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场活动结束后,省法院驻老君山村工作队三级高级法官胡正伟,为村两委、在村党员、脱贫户和部分农家乐经营户带来了一场“民法典与乡村振兴”的法治公开课。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要和关注热点问题,重点宣讲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5月20日,省法院机关“送法小分队”集结出发,前往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典”亮美好生活,送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培训和法律咨询。

  省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朱红祥详细解读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理论意义和实践需要,并结合具体案例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培训活动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针对性强,案例分析生动透彻、通俗易懂,引人入胜。

  法律咨询现场,由民一庭法官朱红祥、民二庭法官助理刘毅、民三庭法官助理黄亮组成的专业普法团队,针对企业经营和员工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活动总计发放民法典、民法典宣传手册、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问答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余人次。

  “八五”普法实施以来,省法院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服务对象几千余人,营造了良好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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