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影子的人]《偷书贼》经典读后感10篇

发布时间:2019-09-18   来源: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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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书贼》经典读后感10篇

  《偷书贼》是一本由[澳] 马克斯·苏萨克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36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偷书贼》读后感(一):一个不明觉厉的书命,一本读起来感到穿越吸引感十足的书籍

读这本书是因为看到《岛上书店》提到它。听书名以为是悬疑类,翻看几页并不能明白要讲内容为什么会对应这样的书名。但对故事描述呈现的二战期间德国的生存环境,很感兴趣并想通过这本书去洞悉一二。
读到莉赛尔被送去陌生家庭收养,路上失去了弟弟,顽强的性格令人动容。很想知道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会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在她的身上。她对书的兴趣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我一直在设身处地去想象:自己或身边朋友碰到她的遭遇,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哭天抢地...除了类似悲怆的情绪,我不太能相信自己和身边的他人能表现的像她一样,身上散发出一种日后注定不平庸,精神世界升华的气质和苗头。我多想具有和培养自己身上的对某件事,准确书是对书的疯狂热爱的我认为是天赋的东西。
故事开始便交待了为什么称莉赛尔为偷书贼。这样的介绍让我对以后的故事在脑海建立了一个框架,我不再害怕更大的不幸发生在她身上,然后开始的情节:莉赛尔父亲的包容、理解人心;母亲口是心非的关爱;喜欢莉赛尔的有同样倔强和不服现实的小男友;给了莉赛尔人生很多启示和感动的马克斯;还有寄托了自己母性和良知关怀的镇长夫人等等,这些存在那样人性丑陋被赞扬、引导的年代还依旧保持着他们内心的良知和自我判断力的可爱的人,让莉赛尔的成长充满了很多温馨和难忘的瞬间。
纳粹统治的镇压、洗脑酿成了莉赛尔失去家庭亲人的悲剧,她靠书籍慰籍心灵,将痛苦的情绪通过文字砌成的“地下室”掩藏。命运没有彻底摧毁她,在她的生命中出现的那些可爱的人让她找到了生活中的依靠。

  《偷书贼》读后感(二):淬火

《偷书贼》这本书看到现在也接近尾声了。看了很多遍,想了很多事,也记了很多内容。虽然有些想明白了,有些还是模糊懵懂的。但是我相信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独立的灵魂,就像一个完全的人,任谁都没办法在寥寥几面就看懂他,第一印象后,只有通过时光的渗透,才能逐渐的相知相悉。所以在时光未及之前,那些仍然模糊懵懂的,就留待以后吧。
      就像马克斯在《致中国读者的信》中所说的,他写这个故事的初衷是想要描述在人的身上,人性的尊贵和残酷的人类暴力并存的矛盾,而当《偷书贼》写完后,这本书对他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他当初的想象。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我来说,这本书最大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文字是如何滋养灵魂的,也不仅仅在于人性的丑恶和美好如此矛盾的统一。于我来说,这本书更大的意义在于在黑暗中不断抗争的爱和无法泯灭的人性善良,即便有些表达是隐忍的,是看不见的,但在这冰冷的世界里,存在本身就足够照亮黑暗。
      1933年,一个奇怪的矮个子,依靠几场歇斯底里的演讲,点燃德国90%以上民众的复仇情绪,掌权德国,掀起世界大战,造成全球近6000万人的死亡。这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灾难。文字是没有界限的思想,有思想就有精神和灵魂的归宿。但同时,在黑暗的社会环境中挣扎,文字带给心灵的抚慰就像美丽的窑栗,令人振奋也疼的深刻,在这样的环境中,无知可能更是一种变相的幸福吧。
      “她投过来的目光中饱含着期待,期待着从他嘴里发出的声音。”
       这个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梅明格,亲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她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不知道这些事情都是如何发生的,她在梦里的上一秒向元首问了日安,在梦醒的下一秒看见弟弟的头歪向一边死去。从此弟弟盯着车厢地板的双眼,呼啸而去的火车成了她抹不去的梦魇。她的心在接触死亡的一瞬间沉沦了,沦陷在动荡不安的黑夜里,直到一双闪着银光的眼睛问:“你想读它吗?“,我想那句回答是刻在灵魂深处的,”是的,爸爸。“
      污浊沉闷的地下室里,每个人的眼神都是空洞的,灰色的马克斯躲在那,他快要融化了,那被缝隙中偷来的星光所灼伤的黑暗到底有多长,有多深,又究竟还会有多长,有多深呢。浓稠的绝望中,我听得到微弱的读书声在空气中震动,但却如蝶舞蹁跹,万里之外飓风平地起,轻而重的传进每个人的心里,让这世界上每个提着行李的幽灵找到应依托的躯体。那一刻,这夜是亮的。
      就像书中所说的,那个也同样在黑夜中动荡的心灵,她想读《掘墓人手册》可能只是想确定弟弟是否被妥善安葬了,这个时候的她是不明白在这些文字里面,在这些交错的笔画里面到底是有些什么的。有时文字就是这样神奇,它无法给你衣服保暖,无法给你食物果腹,但是它就是这样夺目,它给你的依靠和踏实感让人的精神家园得以重建,让人得以安定。可是当她渐渐的开始了解文字,开始可以灵活的运用文字间多种多样的排列组合,她也开始承受文字所带来的痛苦。那些她不懂的,父亲是如何消失的,弟弟是如何死亡的,裹着毛线大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妈妈,幽灵般的马克斯,被排挤的养父,被游街的犹太人,她看见肆意吞吐的火舌里面咆哮出恶毒的文字,那些曾让她感到快乐和满足的文字。
      “别让我高兴,请你不要让我感到充实,不要让我以为这里面能有好东西,看看我身上的伤痕,看看这里的擦伤,你看到我内心的伤口了吗,你看到这个伤口就在你眼前慢慢扩大把我吞噬吗,我不再期待任何东西,我不再祈祷马克斯或亚历克斯·斯丹纳还好好地活着。”
       我心碎于她的呐喊,因为听到了这个世界饥渴的渴望,这个世界撕裂的绝望。
       夜愈黑,莹莹烛火愈是明亮。庆幸的是,战争只是某个人的政治,它并不扎根于人性中生长。
       当疯狂的呐喊像树的根枝一样扎根于德国大地,当所有人的双眸都覆盖上复仇鲜红的血丝,这片土地燃起的熊熊大火,化成血色无情的瞳孔俯视着世界,也冷冷的看着自己的人民。
      纳粹德国是建立在反犹太人的基础上的,再加上一个疯狂的领导人和全国上下充满仇恨的追随者。但就像癌症可以摧毁一个健康的身体,但却不能让每一个细胞都发生病变。来自角落里的,那些看不见的德国普通人,他们像其他人民一样善良可爱,他们的眼睛里一样闪着人性的光芒和怜悯,尽管他们可能是隐藏的,可能他们也参与了这场灾难,但在这漆黑的夜里,在这太阳也无法照耀的地方,这丝烛火,存在就足以令人感动。
       亚历克斯·斯丹纳是一个没有政治信念的纳粹党。活下去,养家是他所有的行动指南,如果支撑家庭需要加入纳粹党,那就加入好了。但他从来不觉得仅仅只是抢了他生意的犹太人就应该被赶尽杀绝。汉斯走到犹太人中间,白色的罪行在阳光下赤裸的发生。一个士兵走过去,他审视了跪着的老人和汉斯,又把目光投向围观的人群,然后稍加思索,就从腰间取下鞭子开始鞭打。士兵,他本该是纳粹最忠实的执行者,可是在这一刻 ,我却难忍落泪。我不知道他从目睹这番罪行,到审视跪着的老人,到看着围观的观众思索,再到最后决定抽出鞭子表现人性残酷的这段时间里他在想什么,他在决定制止罪行之前,他的脑海里是否闪过许久未见的家里的妻儿,他是否看到了如果不挥鞭下去,那些围观的眼睛会如何将他送上死亡之地。我想那一刻,他也是绝望的。还有那个留在莉赛尔身后的脚印,“接着跑,小姑娘,你不该来这”。那声音,脚印,甚至炽热阳光下的鞭痕,都是发着光的,是支撑这个世界最后的力量,尽管他们伪装,隐藏,甚至不为人知。
      最后,是鲁迪。
      是的,是鲁迪。就像死神所说的那样,“这个男孩,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的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死神提前公布了他的结局,他的每次欢乐和悲伤都让人泪眶莹莹。他与汉斯是不同的。汉斯是成人世界里的,他有爱有怜悯,他的爱是光辉的,伟大的。而鲁迪,鲁迪是干净的,纯粹的。他是个好孩子,是活生生的,他干净灵动,一身的市井流氓气,语言粗鲁。他懵懂又不顾一切的爱着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为朋友挺身而出,他在你最难过的时候陪着你,在你最歇斯底里的时候和你一起做那么疯狂的傻事,他在自己饥肠辘辘时却把面包分给别人。他所做的一切没有目的性,没有道理和伦理,甚至也没有怜悯,善良是根植于他的灵魂中的,与他相关的每一件事也都是和别人息息相关的。也许梦想是他唯一自私的东西吧,他的杰西·欧文斯,他梦想中的四块金牌,触手可及但却永远得不到,他终于开始明白他拥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和一双大大的安全的蓝眼睛,他必须是伟大的纯日耳曼民族。他不是杰西·欧文斯,他只能拥有三块金牌。可就这唯一自私的三块金牌,他也可以无声无息的送给莉赛尔,他爱她,爱她胜似梦想。他如此干净,如此别扭的爱着,他的骄傲如此可爱,他给人的感动不显于形,来的悄然却暖人心脾,可他的结局,令人痛彻心扉。
      有人说《偷书贼》将战争写的很压抑,但战争中发生的故事都温暖的让人久久回味。我想宇宙中没有哪片黑洞能吞噬所有的星光,世界上也没有哪种灾难,可以完全泯灭人性。如果一个人的善良是星星之火,则文字如风,既可冷却火焰,也可助火成燎原之势。合上书,我想到每个卑微的人的坚守,想到莉赛尔与马克斯的拥抱,想到每次对灾难的怀疑和否定,我是那么的庆幸,庆幸每一丝火种都如此顽强的抗争,庆幸基于人性的文字在内心的传递。
      愿战争永远成为过去。

  《偷书贼》读后感(三):历史完成了它,它却完美了历史

  看这本书其实并不在我的计划之内。只是那天,恰好在图书馆,遇见了这本书,看名字便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仔细一想才发现,它是我在台湾交换期间媒体素养课程助教推荐的书。
  带着对台湾的怀念,我选择了它和我在接下的日子里相处。
  第一次听死神给我讲故事,这是何等的体验?况且它还非常生动。书中大量的场景以及心情描写的传神程度,仿佛你亲眼所见这一切,甚至添加了字幕和特效。它用近乎孩子生动又温柔的口吻给我们讲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哪怕在最可怕的死亡时,它的语气也是温婉柔和、不带污秽的,这也许正是主人公小女孩善良纯澈性格的映射吧?
  故事时是建立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背景下展开的,因此所有悲伤的情节,都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产物。可是我们似乎没有因为被那个时代的利剑刺到就合页掩面,反而是那透明人般的死神干净的话语,带着迫切的我们继续前进。可以说,正是因为历史的残酷,人性的光辉才显得尤为高大亮眼。
  偷书贼,她偷来了书,偷来了文字,但她真正想要的也许是读书的自由,是各种族人平等友爱相处的自由。
  历史送给她的是遗憾,而她的遗憾却像一个法官一样,警醒我们曾经人类的痛苦和那丝挤出来的温柔。

  《偷书贼》读后感(四):那场战争里熠熠生辉的人性

那场战争里熠熠生辉的人性——偷书贼
想聊一聊,我和一本书的缘分。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战争所带来的苦难没有疆界,哪怕是在那个挑动战争的国家。
那是本名叫《偷书贼》的书,第一次走进我的世界,是在一个名叫贝塔斯曼书友会的小册子上,薄薄的册子上静静的躺着这个名字。没有简介,只有价格。我从名字猜到,应该是有关一个贼的故事,偷书的贼。
那时恰好学到孔乙己,孔乙己的那句“窃书读书人的事儿算不得偷”刚刚好还记得清楚,对这本书名自然就多了些许的亲切感,然而,在那个连看三国演义都是“罪过”的时期。我们擦肩而过,但那名字却再难忘记了。
以至于后来,当我无意间在大学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它的时候,竟有那么一种恍惚间的感动,像是一种失而复得,更像是一种冥冥中的巧合。总之,兴奋之余,我更加确信,我应该会爱上它的。
事实也诚然如此,随着书中最后一段“人啊,真让我捉摸不透”的落幕。我默默地在日记上记下了这样的一段话“也许我会忘记莉赛尔,会忘记有关于此的全部故事,但情绪会记得这本书带给我的,冲破了种族的善”。
1、 死神与死亡
我想把我在这本书看到的全部故事全部讲给另一个人听,然而,我却明白那一定很罗嗦乏味,这不是我想要的。
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说书人,有的是“我”,有的是“你”,有的是与故事有关的第三者,然而,我敢肯定,有胆量请死神来做说书人的,应该不多。《偷书贼》就是这样的少数派。以一个死神与一个孩子的缘分开始,也以死神和孩子的缘分结束。
故事发生在1939的1月的德国,一辆通往慕尼黑的火车上,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喜欢咬住时间,你也许会记得,那时候的德国有着一个足以让世界颤抖的名字---德意志第三帝国。生活在这个时间里的所有人,都注定了饱受苦难与不幸。
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发生之前的几个月。死神带走了女主人公的弟弟。在那个通往慕尼黑的火车上,小男孩没能活到终点,然而九岁的莉赛尔的惊愕却引来了死神的兴趣,故事从这里开始,源自于一个死神的悲悯。
作为全书中的局外人,你能看到死神的悲悯,比如,当他提起汉密尔街道的时候,你能清晰的感觉到,那里所拥有的存在于穷人间的小幸福。尽管那里常常因贫穷伴随着饥饿,却也同样伴随着微小的满足。
当他不得不将灵魂带走的时候,他会带着歉意,带着些许的悲伤与无奈。与神话中的哈迪斯不同,死神不掌管生死,他只负责带走灵魂却不能决定带走谁的灵魂。他曾极其痛苦的说,决定这些人生死的不是命运,是人们自己。
这个拥有太多情感的说书人,将那个困扰了人们很久的有关于死亡的问题妥善的处理好。人死后会去哪里,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当灵魂躺在死神的手臂里,似乎也没那么糟糕,再没有饥饿,没有战争,没有滚烫的在天空中翻滚的雪花,也没有濒临死亡时的恐惧和绝望。
然而,奇怪的是,即便如此,生活在恐惧里面的人们依旧苦苦挣扎。连同死神也会为生命的终结而心存怜悯。
书中并没有讨论死神与生命的意义,却通过一个又一个有关于一个孩子的生活片段,回答了为什么人们会如此凄惨,却还要努力的活着。
那是牵绊,正是因为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牵绊,才使得,人们在如此困顿的境地中依然能挤出那些不易察觉的幸福,并在这种不易察觉的幸福中得到莫大的满足,垂死挣扎,不肯离去。
而这种对生的渴望没有种族,没有国界,他们可以是被救起的犹太拳击手,也可以是地下室绝望的德国贫民,也可以是战场上堆积如山的苏联人和德国人。
死神平等的给予他们同样的怜悯。在死神来临前,他们挣脱了他们为之奋斗的信仰,而他们最终也不过是普通人,也有牵挂,也有疑问,也有恨,也不想战争,更不想死亡。
2、 战争与人性
作者在中文版序言中说道,写下故事的动机是妈妈小时候的一次经历
“她说她六岁的时候,有一天听见大街上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她跑到外面一看,发现有一群犹太人正在押解到附近的达豪集中营。队伍的最后是一位精疲力竭的老人,他已经跟不上队伍的脚步了。有一个男孩子看到老人的惨状后,飞奔回家拿了一片面包给这位老人。老人感激的跪下来亲吻这位少年的脚踝。结果有个士兵发现了,走过来抢走了老人手上的面包,并用力鞭打了老人。随后士兵转身追赶那个男孩,把男孩也打了一顿。在同一时刻里,伟大的人性尊贵与残酷的人类暴力并存。我认为这恰好可以阐释人性的本质。”
在极强烈的暴力的压迫下,人性更容易让人看得清楚。善的恶的,都在强烈的对比下无处遁逃。
上面的场景在书中一共出现过三次,三个不同的主角。
第一次是汉斯,那个拉手风琴的人,那个小女孩的父亲。父亲常常无所不能,汉斯的平凡与伟大也正在于此。他是孩子们的道标,在孩子们还不懂得什么是政治的时候,他先于元首,教会了她什么是人性。
当汉斯走进犹太队伍,扶起垂死的老人。一颗种子便种在了孩子们的心里,那颗种子里包裹着一种力量,当它足够强大的时候,就能突破一切文字的修饰,将人变成最初的样子。
我们习惯称这种力量为善,汉斯将它随意种下,在那个天色渐明的清晨,在那个烈火灼烧的午后,在那个死寂的深夜。
虽然他依旧软弱,为了生存不得不提交入党申请,但他的善,却让那个平凡的汉密尔街道变得温暖。
第二次是鲁迪,那个因饥饿而显得瘦瘦的小男孩,那个会将泰迪熊塞进飞行员怀中的小男孩。他将面包撒在犹太队伍游行的路上,即便那孩子自己本身就处于饥饿之中。
那是种子破土而出的结果,借着小男孩儿的躯体敲打麻木的旁观者。从偷果实到施舍面包,鲁迪身上发生着很大的变化。那是从孩子的天真中榨取出来的成熟,当他发现生活中那些作恶的魔鬼折磨着他的家庭的时候,他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反抗,那是只有孩子才有的义无反顾。
“这里还是德国吗?这里还是纳粹德国吗?”这是回归人类本身的追问,德国是什么?纳粹德国是什么,他们也不过是人的一个部分,即便它在强大,也休想剔除掉人生来就有的本性。
第三次是莉赛尔,那个会偷书的小女孩,那个犹太拳击手的朋友。当她在游行队伍里发现马克思的时候,这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追到人群里,牵着马克思的手与他同行。
如果说前两次是人性中的善,那么这次应该是人性中对于友情的忠诚。在最残酷的暴力面前依然坚不可摧的友情,源自于一个孩子的忠诚。
那个给予撷取文字的人种子的年轻人,就站在那里,他们亲切的问候,他们拥抱痛哭,人们、犹太人和天上的流云都在看着,马克思依然站着,此刻没有一个人给予另一个人施舍,他们只是太久没见的老友而已。
或许战争存在对错,然而包裹在战争里面的人性却依旧刺。那些依稀可见的人性,不是任何一个词可以限定的,它不该是哪一国,更不应该是哪一群人,它是属于整个人类,在每一片焦土上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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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书贼》读后感(五):撷取文字的人

       读完《偷书贼》有好一阵子了,今天忽然又想起了这本书,其实不算无端。最近一直在酝酿着想写一个故事,认真地选了名字,拟了梗概,写好了大纲,连人物关系图都画好了,可是打开一个空白的文档,只写了几行字便泄了气,一字一句怎么写怎么不是想要的样子。硬着头皮勉强写了两个片段想找找感觉,结果感觉没找到,最初的灵感也被打击得无影无踪了。
       词不达意的感觉很糟糕啊。
       于是我想起了《偷书贼》里莉赛尔读过的一本书,叫做《撷取文字的人》。她读书,如痴如醉不分昼夜,从最初的识字到后来在防空洞里给避难的人们大声阅读缓解恐惧,文字的力量在她身上真实地生长着,最后这种力量甚至促使她拿起了笔,开始书写自己的故事。她是个真正的撷取文字的人。
       曾几何时,我也总是能感受到那股即将冲破指尖的汩汩涌动的力量。现在,“噗”,干涸了。
       中学的时候特别喜欢看奇侠轶事类的书,还曾经自己写过一个篇幅不短的勉强可以称之为小说的东西,隐约记得是讲了个白色恐怖时期某富家三姐妹面对家国动荡做出不同人生选择的故事,小妹作为女主角,从一个普通女大学生转变成了搭救仁人志士的女侠客,现在想想,内容实在非常幼稚,但写的时候那种过瘾的感觉我到现在还是记忆犹新;高一时读了本盗版《百年孤独》,迷迷糊糊的同时又被震撼得无以复加,洋洋洒洒写了好长一份读后感,当时的语文老师看过之后还对我说,收好了,五年之后再拿出来读一读还会有更不一般的感受,也不知道那份读后感后来被我当成了草稿纸还是已经当作废纸随手扔掉了;上了大学开始看Fanfic,各路大大一扇接着一扇为我打开新世界的大门,终于忍不住手痒自己也投身进了Fanfic的创作大潮,脑子一得空便会灵光乍现,然后下笔如有神助,那时候我甚至还能偶尔骚包地用英文写作;再后来,再后来,读的东西开始为研究和学术服务,写的东西也渐渐只剩下了套话连篇的论文报告。
       直到再也不用写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了,我才发现,我什么都不会写了。头脑里还是会时不时有灵感游荡,像滑溜溜的灵巧的鱼儿,要么抓不住,要么抓住了也不知道该怎么饲养。
       就连读书也没有从前那么投入了,一目十行,匆匆撇过,以前出声阅读的习惯也因为职业的关系,以护嗓为由摒弃了。更多时候,伸向书架的手会在半空中拐个弯儿,改成划开手机屏幕;想要拿起札记本的手会点开微博那个小图标,发一张图片点一串表情,或者写下一段不痛不痒不超过140字的吐槽。
       我离文字而去,文字也在离我而去。
       所以能如此顺利地写下这么多字,真的可以算作是超常发挥了。
       
       “书味在胸中,甘于饮陈酒。” —— 书酒可作伴,撷取巧思在指尖。自勉吧。

  《偷书贼》读后感(六):死神的见证

      战争到底是什么?处在和平年代的人,很难用语言去真实的描绘战争。即使处在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又有多少人都说的清战争究竟是什么。在混乱的时代,裹挟着太多的苦难与不公。人如草芥又似蝼蚁,以至于死神都怜悯无知的人类。
      "偷书贼",一个不太好听的名字。但为什么是书呢,其实莉赛尔也偷过别的。但只有书,让她真正开始认识这个多面的世界。从一本晦涩的《掘墓人手册》开始, 这是她的旧生活与新生活的分隔线。从这本书她体会到宽广温柔的父爱。接下来是《耸耸肩膀》,一本被她从火堆中抢救出来的书。书上未灭的余火炙烤莉赛尔的身体,就像她生命中从未熄灭的生命之火一样,这股力量也在冥冥中带给父亲无限的力量。《监视者》最简陋的绘本,却让她了解到其他人的痛苦。让她逐渐走出了自己的噩梦。《吹口哨的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偷书,揭开了她与镇长夫人间最特殊的友谊。也使她第一知晓书能给人带来的怎样的慰藉。《杜登德语字典》让她真正开始理解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撷取文字的人》一本希望之书。每一本书背后都是莉赛尔成长的脚印。这些伴随她童年的书,在战火中烟消云散,但每一个文字都深深印刻在她脑海中,成为她的血液,成为她的磐石。
      书中没有大人物,只有一个个可怜可爱的小人物。
      汉斯•休伯曼一个平庸的粉刷匠,一个出色的风琴手,一个“窝囊”的丈夫,一个从一战、二战中死里逃生的老兵,一个懂得感恩富有良知的人,一个可以站在迎接死神的灵魂,一个勇敢而慈爱的父亲。在幼年丧父的莉赛尔心中汉斯•休伯曼就是她唯一的爸爸而不是养父。
      妈妈该是什么样?罗莎•休伯曼用最直白的方式做了最好的诠释——罗莎式的母爱。她爱骂人、爱唠叨,爱用木勺打丈夫打孩子,她坚韧而富有爱心,她爱丈夫爱孩子更爱养女。她用自己的行动告诉你——爱的表达不只有一种,爱的本质是真诚和善良。
      鲁迪。莉赛尔的玩伴,她的“小男友”,虽然他们从未承认过,但心一直在一起。没有鲁迪,谁会陪莉赛尔踢球,谁会和她一起偷苹果,谁会在她偷书是放哨,谁又会总想“亲一下”?小天使总要和小魔鬼有点小故事和小秘密的。
       镇长夫人,一个幼小心灵的启蒙者,一位走不出哀伤的妈妈。她与莉赛尔的特殊友谊拯救了小女孩,也拯救了自己。
       死神会带走每一个人的灵魂,只是早晚而已。我喜欢汉斯•休伯曼的方式:他的灵魂站起来,迎接我的到来。这种灵魂通常会这样做——他们是美好的灵魂,他们会说:“我知道你是谁,我准备好了。当然,这不是我愿意走,但我还是会跟你去。”当灵魂有了属于自己的归宿时,就不会畏惧死神,而会相敬如宾。
       我知道在重要人物里我丢了谁,他的故事比起众多的犹太人太不值得一提。犹太人的苦难是另一个深远的故事。就像书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偷书贼》读后感(七):被文字灼伤了眼睛

  用于老师的一句话这是“用文字喂养的灵魂”的故事。一个国家的国民如果将文学做精神支柱,不强大都难。这也是为什么天朝惨经大屠杀之后,一代一代人对30万人的数字渐渐麻木,没有切肤之痛,如何深刻。只喊空号和数字只能薄弱而渐渐被淡化。犹太人在希特勒统治时期惨遭迫害,观之这样题材的文学和电影并且能够促动你脆弱心弦从而感同深受不少。《偷书贼》就是个例子。
  希特勒用德意志控制了大半德国,宣称日耳曼人为最优秀人种而大肆向世界人种叫权,跟世界对抗本就是疯子,况且带领一个国家对抗,希特勒这种疯子一个世纪出一个就够呛的了。深知文学对思想的控制,他撰写了《我的奋斗》,用演讲煽火,使之燎原。然而这当中也有反抗者和质疑者。莉赛尔是体现最淋漓精致的。内心叫嚣着偷书的欲望,摸着一排一排书脊会兴奋得发抖等等的。这本书里面的人都是那么可爱善良令人动容。被自由之外的夜空的星星灼伤了眼睛的马克斯,陪着半夜从噩梦惊醒的女儿一遍一遍地朗读,眼睛闪着银光的善良汉斯,虽然满口“蠢猪”的罗莎妈妈却在第一时间跑到教师告诉莉赛尔。会把自己涂成黑木炭想象自己是杜克斯。一样的奔跑的鲁迪等等。阅毕掩卷不禁落泪。也许这样从睡梦中结束时最好的结局吧。
  最后的最后,引用死神的那句话吧“我很好奇,人类怎么能够同时兼具善与恶?”

  《偷书贼》读后感(八):遇见温暖的人,你会温暖别人

与其说《偷书贼》是一本历史文字救赎的有关二战的书,不如说它是一本教你如何爱别人,如何温暖人心的书,遇见了它,你将会发现自己遇见了温暖。
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人,兜兜转转的命运更是不可预料,比如这本书的主人公莉赛尔尽管命运多舛,但是她却幸运遇见了她的养父休伯曼,遇见了马克斯,遇见了她一生中的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温暖了她的人,另一个她温暖的人。
这本书,的写法很特别,他用了一个很公正的手法,用死神的口吻来见证这所有的故事,有的人说这是一个悲剧,当所有的人都被战争带走了,只剩下莉赛尔,在这条满目苍夷的街头,最后她依旧也逃脱不了死神的召唤,可是死神却将《掘墓人手册》给她了,因为死神也看了,死神也把记忆中的那个小女孩的爱传递了。
我喜欢小说中的养父休伯曼,如果非要我找一个词来评价他,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温暖,他毫不吝啬的把他的爱全部给了莉赛尔,忙完了家里的生计,做噩梦后陪着莉赛尔,陪她读书,努力的给她创造读书的机会,教会她怎么爱。休伯曼不像现在的暖男,靠的的太近会烫着自己,离得太远会冷着自己,必须时时刻刻的把握好分寸,他的爱,刚刚好,37℃温暖,教会了他的女儿莉赛尔有同情心,善良,勇敢,守信。在那个战火纷飞,人人求自保的年代,让这个小女孩,历经了人间百态依旧保留最初的善良。
对于主人公莉赛尔来说,也许她本身就带有温暖的本性,所以命运让她和休伯曼相遇,相知,彼此在有限的空间和思维里相互传递着各自的灵魂,她勇敢,渴望得到爱,尤其是来自亲生母亲的爱,可是她又不缺爱,因为她具备了爱的能力,当她看见马克斯的时候,她想到了自己,想到了养父休伯曼对她的宽容给她的爱,她胆怯的慢慢的靠近马克斯成为他的朋友,住在了他的心里,帮助他丰富那暗无天日的逃难生活,用从养父休伯曼那得到的温暖和爱,去帮助周围受苦难的人。
遇见了莉赛尔,马克斯的人生际遇发生了极大的转折,不是他的能力发生了转折,而是他心底具有了爱的能力,他从莉赛尔那得到的天真的,纯洁的爱,加深了她本身具有的爱,所以他花心思给莉赛尔做生日礼物,让莉赛尔给他讲外面的世界……在这些相互的过程中,他也找到了内心的依靠,不再觉得心灵是孤单的。
当所有的一切都毁灭的时候,这个故事完了,完的那么顺其自然,而休伯曼教会莉赛尔的爱还在那里,莉赛尔温暖所有人的温度还弥散在周围的空气中。充满萧条的街道,也许有更多的色彩,那不是死神的召唤而是阳光的味道。
人的一生,发生转变命运的时刻很多,但是如若,你遇到了温暖的人,你就会温暖别人,这是一生的延续,刻在生命的每一个音符中,即便生命不再,爱依旧存在,依旧延续。

  《偷书贼》读后感(九):他们有枪,我们有花

看完了《偷书贼》,这是一本讲述二战时期纳粹统治下的普通德国人的生活,书中的场景不由得让我想起多年前看的电影《钢琴师》,其实具体的故事情节自己已经记不太清了,就大概记得也是讲纳粹统治下一个犹太钢琴师的故事,他总是在不断地逃离、躲避,饥寒交迫。
看着马克斯躲藏在莉塞尔的家里,长久的只能与自己一个人为伴,做梦、做俯卧撑、看书,消耗着一天又一天的时光,躲避着纳粹的迫害。就会让我不禁想起那个钢琴师,他们俩的经历交叠重合,难以忘怀。
马克斯二十二个月都呆在地下室里、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看到星空的时候,他说:“星星刺痛了我的眼。”钢琴师长达几年的躲藏、逃亡,因为没有食物的及时补给差点死去。
《钢琴师》印象是最深的就是电影临近结束的时候,他一个人冒着死亡的威胁坐在钢琴面前给德国军官弹奏曲子,谈的什么我也完全没有印象了。只记得当时自己听着这钢琴曲,眼泪就开始情不自禁的往下掉,瞬间泪流满面,没有缘由。
当时是高中的时候和全班同学一起看,单单这一段猛烈的戳中了我的泪点,现在想来也是觉得不可思议。当我看完偷书贼后,又去把钢琴师找来看了下。当看到钢琴师给德国军官弹钢琴的片段,眼泪依然还是控制不住的往下掉,这段曲子对我真的有种说不出的魔力。
就仿若时前世不可触及的回忆般在那一刹那就触中了你,你却不知如何与人去诉说这奇妙的感觉,只有自己懂,或者说其实自己也不懂,因为他瞬间就将你带离了这个时空,带去了属于那个特殊年代的记忆,你仿若来自那里,却又会回归这里。
多么奇妙。
钢琴师有音乐、马克斯有偷书贼的文字,一个以音乐为盾,一个以书为矛,各自抵御着纳粹的迫害。
最优秀的撷取文字的人是懂得文字真正力量的人。因为她知道如果没有文字,一个人是何等的脆弱。所以当人们一起躲在防空洞的时候,莉赛尔会选择给人们读书,让人们沉浸在故事中、沉浸在书声里,忘记外面的轰炸、外面的喧嚣,用文字的力量去对抗战争。
当钢琴家流离失所、四处不断躲藏的时候,是深藏于内心的音乐激励着他、鼓励着他向前,坚持到了最后的战争胜利。即使在躲藏时看见钢琴也要压抑着自己不去触摸琴键,但是音乐一直在他的心中,每个音符都在内心激荡、迸溅、跳跃~
到最后看到莉赛尔的父母、朋友都在睡梦中被死神带走了,而她自己因为在地下室里看书写文章而幸免于难的时候,我想这也是文字赐予她的幸运与力量。
到最后钢琴师给德国军官弹奏曲子,但却相安无事,还得到了军官的帮助才能等到战争结束。我想这也是音乐带给钢琴师的幸运与力量,是音乐感动了军官,让他有了恻隐之心。
那个总是很凶拿着木勺打她头的养母,却也是那个在犹太人到达家里的晚上毫不迟疑端来食物的女人,也是那个伸长了手臂为小女孩取素描本的女人,还是那个在漫长月夜里抱着手风琴思念远在战场的丈夫的女人,更是为了小女孩跑去学校只为告诉她马克斯醒了的女人,也是在家里生活那么艰难的情况下依然默许丈夫拿钱为这个养女买生日礼物的女人。
那个总是趁着月夜偷偷潜入女孩房间只为安慰做噩梦的小女孩的养父,那个在小女孩噩梦醒来给她拉手风琴的男人,那个在地下室里教小女孩认字读书的男人,那个毫不犹豫选择帮助无论是马克斯还是即将垂死的犹太人的男人。
都在这场突袭的空袭中在睡梦里安静的走了。
撷取文字的人、与音乐为伴的人。文字、钢琴、手风琴,它们相互交错、层叠时空,都是那个年代真实的发生在每一个德国人和犹太人身上的故事,告诉我们在战争的背后依然有一份让我们动容的力量。
当灾难来临的时候不要怕、不要哭,因为他们有枪,我们有花。

  《偷书贼》读后感(十):滴落的太阳

“一根长长的绳子,绳子的一头拴着一个如水滴般坠落的黄色太阳,好像你能跳进去潜水一样。在绳子似的白云上画了两个人—— 一个瘦削的女孩和一个干瘪的犹太人——两人手挽手向那个正在滴落下来的太阳走去。”
    “今天的天空是蓝色的,有一溜细长的白云,就像一根绳子一样伸展出去,云的尽头是太阳,它就像一个黄色的洞。”
    在读《偷书贼》这本小说前,我对那段历史并不太了解,只是知道在那段时间,世界是黑色的;听到纳粹集中营会让我感到残忍;看到一些反法西斯国家的各种文学作品中对于纳粹德国在历史上写下的血腥之笔感到可悲。《偷书贼》让我第一次如此深入地了解在这个时期的历史,尤其是这段血腥岁月里,普通德国百姓心中的纠结。
    小说是以死神的角度写的,死神目睹了这一时期内所有的死亡,他也亲自带走了那些无辜的、受难的、残暴的人的灵魂。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没有见过父亲、失去弟弟、被养母送给另一个能够让她不饿肚子的住在德国贫民窟的家庭的小女孩。故事开篇就讲述了死神如何带走一个九岁女孩的弟弟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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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死神对于天空颜色的描述:
    “重要的是,当我逼近你的那一刻,一切会是什么颜色?天空会用什么颜色发出讯息?”
    “我见过三次偷书贼。”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白色的天空,刺眼的白色。”
    “第二次见到她时,天空的颜色是具有象征意义的黑色,这种颜色能向你展示出我的另一个侧面。此时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
    “我最后一次见到偷书贼时,天空是红色的,就像一锅咕嘟嘟冒着气的热汤,有的地方甚至像被烧糊了似的。红色的汤里还夹杂着黑色的面包屑和胡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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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篇小说中,我第一次觉得死神是有感情的,还有那么点可爱,我还要感谢死神没有在战乱中将偷书贼带走。可爱的死神让原本让人窒息的故事变得温暖,原来死神也会点小幽默呀。故事前九章对于偷书贼到了新家之后如何渐渐融入了这个家庭,如何逐渐爱上她那个眼中闪烁着银光、喜欢拉手风琴但时常会弹错几个音符、勇敢收留犹太人并且将面包递给游街中的犹太老人、教会她读书的养父,如何逐渐爱上她那个总是带着个纸板脸、称呼每个她爱的人为猪、在养父发配去斯图加特打仗时夜夜抱着手风琴、义无反顾地将原本就不宽裕的豌豆汤分给犹太人、把手伸的老长为她的养女从床垫的夹层中拿犹太人留给她的素描本的养母,以及如何逐渐爱上她那个喜欢跑步、和她一起偷东西、和她一起成长、总是想要亲吻她的邻家男孩。
    在偷书贼偷走第一本掘墓人掉在埋葬她弟弟的墓地的雪地上那本《掘墓人手册》时,太还不认识字,她并不知道她偷走的是什么书,但是她本能地偷走了这本书。后来,在养父的帮助下她读懂了、甚至可以背下这本《掘墓人手册》,养父还开玩笑地对她说,要记住里面的步骤,以后为他掘墓。后来她有分别以各种方式得到了《小狗浮士德》、《灯塔》、《耸耸肩膀》、《监视者》、《吹口哨的人》、《梦的挑夫》、《杜登德语辞典》、《撷取文字的人》、《最后的人间陌路人》。这些书中,有些是她从镇长夫人家偷来的,有的是她的养父送给她的,还有两本是住在她家的犹太人写给她的。这些书伴随着偷书贼从一个不识一字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可以自己写作的少女。然后,随着她能够读懂的文字的增长,她也看清楚了她生活的这个世界。文字明明应该是带给人温暖和希望的东西,却被换成这样残忍运用。元首也是利用文字的人,他用自己的演讲和口才把人们带进了疯狂的旋涡。我想我也被偷书贼逐渐地带入了这个漩涡之中,越是往后阅读这本小说,心情越发得沉重。
    书中对于犹太人是如何被残杀和犹太人被游街的场景的描述,真的让我觉得很痛心,为什么一定要分人种,为什么要让那么多无辜的人们受此等的罪,犹太人都将被带去集中营,等待他们的是何种命运我们现在的人们可以从历史书籍中了解到,那些被游街的犹太人,和那些观看游街的德国百姓们当然也都清楚。所以,当偷书贼终于从游街的犹太人中找到了被迫离开她家的那个马克斯时,她的视线无法从马克斯身上挪开,即使士兵将她推到在观看的人群中,即使士兵正鞭笞着她和马克斯,即使她已经无力地跌倒在地上,她仍然注视着马克斯。当初,养父为了履行自己的承诺,为了报答曾经在战场上救他一命然而自己再也无法回来的犹太战友,所以,他冒着巨大的危险收留了这个战友的儿子——马克斯。偷书贼一家给予马克斯的温暖令马克斯深深地感动,在这里我对原本给我印象是一个尖酸、小市民的养母有了深深的改观,原本我以为她会因为丈夫收留一个如此危险的人而对丈夫大发脾气,甚至赶走这个犹太人,但是没有,她接纳了他,并且给他汤喝,从这件事后,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被描述为长得像衣橱身材的德国妇人。
    小说另一个家庭的故事也让我感触颇深,这让我真正了解了,普通的德国百姓对于战争的无奈和痛苦。那是住在偷书贼家旁边的邻居太太,邻居太太是个寡妇,她的两个儿子都上了战场。故事的起初,邻居太太是每天都要在偷书贼家门上吐痰的老妇人,后来,当偷书贼在防空洞里为大家读书以缓解大家的恐慌之后,邻居太太停止了这样的行为,并邀请偷书贼每周定时去她家为她读书。故事临近尾声的时候,邻居太太的大儿子回来了,他失去了两根手指,他更带回了弟弟的死讯。不久之后,当我读到哥哥因为自己的求生欲望把自己残忍地吊在了房梁上时,读到邻居太太赶来面对仅剩的儿子的尸体后躺倒在地上凄凉的叫声时,我真的觉得很悲凉。失去了丈夫和两个儿子的邻居太太要如何独自生存下去?幸好,故事的结局,一次突袭,让偷书贼居住的莫尔欣镇,让汉密尔街夷为平地,也带走了偷书贼所有的亲人、爱人和她熟悉的邻居,包括邻居太太。
当救援的人从废墟中救出了因为在地下室读自己写的书而逃过一劫的偷书贼,书中对于偷书贼的描述,让我不禁为偷书贼难过,她周围的一切都没有了。战争带给这个刚刚满十四岁的女孩太过于沉重的打击了。那个男孩最终获得了他期待已久的偷书贼的吻。死神说,男孩之前将他一直带着的泰迪熊放在死去的飞行员身边,以此作为对死者的抚慰,那么现在谁来抚慰这个男孩,我想,偷书贼的吻应该足以抚慰他了吧。这就是小说第十章所讲述的,我想,这一章无意也是全篇最精彩、最高潮的部分。
故事通篇充斥着战争的黑暗以及普通百姓在那种非常时期相互关爱的人性的温暖。读完这本书,让我最感到温馨的就是那些生活在贫民窟里的普通百姓,特别是养母罗莎·休伯曼那种看似最平常的、可能被大家误解或者忽略的关爱,还有邻 居太太、镇长夫人这些市井小民们,在此刻,我却是那么喜欢他们。也许死神将他们带走并不是见伤心的事,也许对于生活在那种黑暗里的这些人们,死神是他们盼望已久的亲人吧,也只有死神才能解救他们的灵魂。在某种意义上,让这些善良的无辜的人们在睡梦中结束生命,远远地好过那些被押解前往集中营等待死神降临的犹太人。当这个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时,你会有怎样的感受?当这个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时,究竟是死去的人幸运,还是留下来的人幸运?偷书贼最后呐喊到“我现在不再企求他们能够活下来。——因为这个世界配不上他们了。”
《偷书贼》的封面上写着“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偷书贼是被文字救了一命。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得恰倒好处。”偷书贼最后在自己的第一本书中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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