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2000字_活着为了讲述的读后感10篇

发布时间:2019-09-16   来源: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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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为了讲述的读后感10篇

  《活着为了讲述》是一本由[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5.00元,页数:45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一):由此的一些感受

因为工作环境的关系,然我觉得自己闲的快发疯,于是,将年初的书单拿出来,最后决定买这本书。
因为在此之前看过《百年孤独》,即使在看的时候我依然会想起书中的一些情节,即使百年孤独到现在也没看完,不过接下去我应该会接着看的。
其实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的阅读者,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我不否认自己对于阅读的兴趣。但是,我总是没办法很好的表达出自己的读后感受,这一点我曾经和一位在家住过几日的 法师 探讨过。
最后的结论就是 可能和我的生活阅历有关系, 确实不同的时代,每个人的理解力和感受都是有差别的,只是,我的显得比较浅薄罢了。
对于这种生活阅历的缺失,除了从书里获得弥补,我还真的不知道应该做点别的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 我应该是可以 一直保持对阅读的兴趣。
以前的想法很简单 就是单纯的 希望有个人生导师指引我, 不过,可能自己慧根不够 更应该说是运气不足 一直没能遇到,所以 把希望寄托于书籍之中,希望能对我的人生有所指引,解惑。
虽然我 现在依然觉得自己性格上的缺陷美还没办法得到很好的 改善,包括自己在对待一些事情上的消极态度,一直让我很困扰,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更加 勇敢一点,承认自己的不足 然后做出改变。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 感觉是有障碍的,有个坏习惯就是 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是为了看书而看书,并没有在很认真的 跟随读者的脚步 去感受到一些什么, 让我一度觉得自己是不喜欢这类 叙事类书籍的,至少我对作者的 生平 没什么多大的兴趣。 这也是我一直不喜欢看 自传文本的原因 就是本能的排斥,总感觉 那些东西都是经过美化的,并非我所喜欢,也就很少去碰触。
只是,没想到的是 读到 后面越读越喜欢,喜欢这种娓娓道来的感觉,就好像一个老者 跟你面对面讲述 他的人生经历,让你自己去感受。 拿到书的时候 我只是对于扉页的“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有所感悟。 到最后合上书 在看到 封面的 导读“给所有在梦想的路上走得磕磕绊绊的人-----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也要永远保有幽默感,热爱生活,这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财富‘’
有了更深的 体会,为什么不呢? 和曾经的他们所经历的 现在的我们不需要背负战争,不需要 想明天的面包在哪里。 只是现在的时代 带给了我们更好的生活,更多的物质膨胀才让我们活的 如此不堪。
我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从来没有好坏之分,存在即是合理。也因此每个人选择的路是不一样的。 周末的时候见了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她已不是记忆中的她 ,而我应该也不是她记忆中的我吧。 那不是一次愉快的约见,至少在我看来。 她跟我说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没钱是万万不能, 我无力反驳, 这是她的人生价值观, 只是我不敢苟同罢了。 也可能 就是我们的家庭环境和 后面的人生阅历 导致了 如今我们价值观的迥异。 但我 也并不觉得她是错的,或者我更高尚一点。 人生原本如此, 按自己开心的想法过活 没什么不好的。
很多人都说我们90年代是垮掉的一代。 这能怪我们吗?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物欲横流,信息发达,每天都有无数的诱惑,不想六七十年代,妈妈那一代人,单一的生活环境和娱乐,除了读书,别无消遣。
但我更向往 当时的那种氛围,现在很可惜的是 圈子里的人读书的太少,即使有好书 想要分享也找不到一个圈子来 畅谈阔论。 是不是这也是我自身 阅读无法提升的一个原因,我是有所怀疑的。
所以以后决定 多写写感受,也多看看别人的感受,提高一下自己的思想觉悟。
最近这段时间,感觉情绪挺消极的。 看完 这本书 让我多少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有时候还是要多跟自己对话, 不要总被 自己的情绪牵着走,其实这样挺不好的。 也希望自己能时常与人为善。
更重要的是 不要做个浅薄之人,要常怀感恩之心,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
最后,对生活依然一一往情深,不管好还是坏,总会过去。 这一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善待他人也是善待自己。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二):活着为了讲述

活着为了讲述

《活着为了讲述》是2016年豆瓣年度推荐书目,也是自己继《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后,再读到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一次更加贴近的了解了这个哥伦比亚作家。

读欧美作者的作品,总是会因为绕口的人物名字而觉得晦涩难懂。又恰逢全力写论文期间,这本450页的书竟然拖了近一个月才看完。书中只是讲述了作者成长的故事,一路走来遇到的人和事。字里行间夹杂着他对于曾经时光的复杂感情,也反映着在当时那个战乱的国家政权下,家庭、工作、爱情的落魄模样。

我很佩服作家可以写出这么多文字,而自己却被3万字的学位论文折腾了一年。我觉得作家都是比较细心的人,可以将生活场景中的小事发掘成为一个故事。他们热衷于观察、分析和思考,关于生活、关于人性、关于一切,都在他们头脑中有了另外一副模样。这样的人渴望独处的环境,渴望有时间将想法诉诸笔端,也渴望那种从生活中获得灵感的乐趣。所以,我一直觉得善于用心感受每一天的人,生命的精神长度是更长久的。别人感觉一年倏然而逝,年终总结总是那么一页纸的时候,他们会感觉像是过了十年,可以从旅行、读书、识人、成长进步等多个方面整理很多收获,可以清楚的记得每一个会心时刻的别样感觉。这也是我一年级时候有过的心理活动。所以,用心生活,善于思考,真的有益身心,收获满满。

作家可以将一生的几年写成风靡的故事,或许在于升华,在于深度。我觉得未必是,所以我应该也可以。记录自己的生命轨迹,带上所知所感,多年后,我也会拥有自己的人生故事。

活着,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不是为了锦衣玉食。如果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还可以有豪情讲述自己一生的故事,这是最高贵的人生意义了吧!

但愿你我,活着是为了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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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三):马尔克斯之所以为马尔克斯

多年前,当马尔克斯还在为了生计忙得焦头烂额、为了梦想奔波劳碌时,也许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他会写出一本旷世杰作,站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台上,受众人崇拜。这并非夸夸其谈,读完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就能够明白只要加上一点点的运气,他足够企及这样的高度——完美诠释“魔幻现实主义”。
因为马尔克斯之所以为马尔克斯,并非一场完美的意外。
就拿他自身而言,虽然家里贫困不堪,有十个兄弟姐妹需要人照拂,但他继承了自学成才的父亲的“智慧”与温文尔雅的母亲的“乐观”,前者帮助他不需太多努力就达到优异成绩,并在文学圈内大展拳脚;后者却带领他走出人生中最艰难迷茫的时刻。也许正是这一点微妙的差别,使得他“对生活一往情深”,并坚信“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死神也会败在幸福手下”,不曾步入他痴迷的海明威、福克纳的“后尘”。
而马尔克斯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那超乎常人的梦境,在书中曾多次提到,他总是容易做梦,而且常常会大喊大叫,导致同一宿舍的小伙伴只能不约而同地用枕头把他砸醒。那扑朔迷离、变幻莫测的梦境,就如同他笔下充满魔幻色彩的马孔多,一会儿带着所有人进入遗忘的深渊,一会儿又等来了长久的水旱,直到最终被一场充满魔性的暴风卷走。也许“魔幻现实主义”的“魔幻”雏形,除了那本厚厚的《一千零一夜》,这也占了很大比例。
放眼马尔克斯的人生,“魔幻现实主义”中的“现实”成分,则多是他做记者时的人生际遇和身边人的陈年往事,特别是他的外公马尔克斯上校,在《族长的秋天》、《百年孤独》、《迷宫中的将军》等多本小说中出现。他将现在与过去完美糅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导致他的长篇小说总是充满了年代感与距离感,《百年孤独》里浩浩荡荡的七代人,那么漫长的时光,正是赤裸裸的现实对话。
因为不管是如今还是曾经,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这块魔性的世界,都不曾真正地得到切实的改变。自由党、保守党,甚至共产党、掌握军权的将军,都在为了权利明争暗斗,独立的哥伦比亚比起殖民时期,反而更像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而这些是是非非,马尔克斯都在《观察家日报》做记者时敏锐地捕捉到了。自传中对于军队屠杀香蕉工人、波哥大恐怖暴动都有着让人身临其境般的描写,渗透了小说笔法的《活着为了讲述》,危险与恐慌几乎就是迎面逼来。
除此以外,马尔克斯也受到了很多大师的熏陶与指点。哥伦比亚不同于如今中国,出名的饱学之士们并不是平常人难以见到的,他们像法国的艺术家们会一起待在熟悉的咖啡厅里漫无边际地聊天,而这些内容都是难能可贵的知识。初出茅庐的马尔克斯就曾想办法坐在靠近这些人的茶座旁,只为了能偷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
但真正让马尔克斯成为那个我们都敬仰的马尔克斯的东西,却远远不止这些,最重要的莫过于他那句“要么死,要么写”的人生信条。马尔克斯的“追梦史”就像美国电影《当幸福来敲门》里的威尔史密斯,抛下一切或得到一切,将生活“置之死地”,才有可能赢来“后生”。他说,他曾想过也许有一天就这样穷困潦倒地暴尸街头,但他不在乎。他放弃了波哥大,放弃了体面的律师职业,放弃了看似稳定安逸的未来,年轻的马尔克斯如同一个无所畏惧的亡命赌徒,站在人生喧嚣的赌场里,手中握着名叫“时间”的唯一筹码,只为能成就一生的作家梦。所幸的是,从阿拉卡塔拉到苏克雷,再到波哥大,命运的重重叠叠,人生的曲折上下,马尔克斯终于成为了他梦想中的样子。结尾处的那封“回信”戛然而止,就像他对所有读者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百年孤独》中说:“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绝对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而此去今日,也不会再有第二个马尔克斯了。
唯有孤独的故事永恒。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四):你长的,还挺好看的。

百年孤独听说很有名。霍乱时期的爱情听说也很有名。
马尔克斯的很多著作听说都很有名且负盛誉。但我一本也没看过,这本他的自传算是看到的他的第一本书吧。
作为自传,我很喜欢马尔克斯的“诚实”。许多方面都能感受到不加以修饰的讲述。
很多人喜欢在拥有了名声地位以后,把自己身上那些不太为人知的经历和想法尽量描述的成功,或者说让它们看起来好看。
比如马尔克斯在设计安排时间顺序和层次上简直让人震惊。看的时候一直提醒自己去特意看一下他对时间细节的运用。但看着看着,就根本注意不到哪里是转折。一切都太自然了。在我觉得他真是个了不起的天才的时候。他自己偏要说自己在这方面是多么的薄弱和无力。直到请教了大师朋友,直到从他们身上学习到了更多的写作技巧,他才得以从稚嫩的菜鸟成为了展翅的鹰。
从文风到面向,马尔克斯都是一眼就能看到的大写的“倔”。
一生不得不说靠倔字走过了很多路。都是至关重要的路,走错了哪条都无法让他作为一个作家而存在。
但他又很谦卑。虽然他已经获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很多人眼里俨然就是大师。
他依然当自己是学生。是那些身边挚友最默默无闻诚心从他们谈话中摄取知识的那一个。
读他的自传,总会感叹,怎么会有这么好运气的人生。各种机遇都像磁铁一样吸过来。
但跟很多人一样,仔细想想,如果马尔克斯本身不是一块磁铁,那么他的命运哪能吸的来机遇?
当一个人总结自己的大半生甚至一生时,有许许多多的动人小事其实都并不记得。我们能记住的只有那些刻骨铭心的部分。
很喜欢他的一句话:“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即使是伟人,一生也太过漫长了。真正构成一个人的并不是所有活过的日子,事实上也许我们大部分的活着的时间都只是一种“虚无”。一生,只是那些特别的瞬间所构筑的。
有的人,这样的瞬间多一些,他们便成为了周知的伟人。
有的人,这样的瞬间很少,他们便成了最普通的人生参与者。
马尔克斯的自传让我想了很多。
有关人生、有关梦想、有关职业,有关结识。
令我有点惊讶的是,在马尔克斯的自传里,几乎没有爱情出现。算出场的话,他偷情的那个军人的妻子都比他真正的妻子多。直到最后我才知道原来他的妻子叫梅塞德斯。
我想他是个没有爱情观的人吧。毕竟无法理解与那么多那么多各式各样的女人做爱以后,灵魂还能不能被赋予爱情的能力。
然没有十全十美。虽然我可以说很讨厌他在感情上的作为。但不得不承认,也正是因为有了讨厌,才让其他部分的喜欢更真实。也正是因为有了讨厌他的地方,才让他在我的意识里,呈现出一个真实的模样。
就像标题一样,马尔克斯真的长的,还挺好看的。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五):作家养成记

自2017年4月19日起,我开始读这本马尔克斯的自传,2017年5月25日,参加完《百年孤独》出版50周年纪念活动和老马新书发布会,从北京回家的路上,我结束了这漫长的阅读之旅。曾经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就在想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才能写尽百般孤独,千种爱情,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生动、热烈却又细腻、多情的老马。国家的历史、家族的过往和戏剧化的个人经历都注定他是要成为写作者的。
   《活着为了讲述》是一本完美的自传,也是一堂精彩的写作课。马尔克斯用自己年轻时就会使用的写作技巧将自己的一生娓娓道来,所以尽管这是一本自传,却写得像小说一样生动。这个两岁就有了惊人的记事能力、从小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就懂得艺术加工的孩子,在青年时期经历了国家灾难,在穷困潦倒的日子里与文学相拥,用细细密密的文字创造出了一段段恢宏奇妙的故事。这篇笔记就总结和摘录了一些马尔克斯在书中使用和提及的写作技巧。
一、活着为了讲述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这是写在小说开篇的一句话,小说并不等于真实的生活,但小说是真实生活的放大。真实的生活总是平淡如水,写作者之所以能创作出震撼心灵的作品,是因为他们有善于发现的眼睛、勤于思考的大脑和无以复加的想象力。老马曾到过名叫“马孔多”的香蕉园,小说《百年孤独》中他就写了魔幻之地“马孔多”;老马父母的爱情被写到了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外公外婆的故事被写到了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他还有个和丽贝卡一样吃土的妹妹;姑姥姥弗兰西斯卡与阿玛兰妲一样至死仍是处女之身。他的外公是自由党人,参加过千日战争,见证过香蕉工人大屠杀,会制作小金鱼,幼时曾经带他去看过冰;他的外婆是甜点师,会制作糖果小动物;他的父亲风流成性,婚外有三个私生子,这些都被他写到了小说中。我们总说老马是魔幻现实主义,但他笔下的事物其实都是有出处的。在书中第282页,他讲述了自己的一次经历:在英雄之地卡塔赫纳,遇到了成群的蝙蝠,一位老奶奶让他念《圣母玛利亚颂》(驱魔祷文),他虔诚地大声跟着念,还没有念完,蝙蝠就飞走了。这件事尽管看起来如此地不可思议,但却是真实发生的故事。也许正是这些带有魔幻色彩的经历才成就了老马亦真亦幻的风格。
二、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
  “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这是多么富有文学性的开头。正是与母亲重返旧地的这次旅行,让老马知道了自己人生方向,选择了一生中必须诚心交付的职业,“我要当作家”,他说。这标志着马尔克斯文学生命的开端。这本书不像传统的自传,不以时间为叙述线,而是从这件对他至关重要的事件展开回忆,同时又不停地运用倒叙、插叙、闪回等手法,每一个插入点和退出点都设置的很精妙,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带领读者进入情境。
“她去世那天,几乎在同一时辰,我写下了这本回忆录初稿里的最后一个句号。”(P39最后一句话)
“妈妈一九〇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出生在巴兰卡斯,家人刚走出战乱,开始新生活。”(P40第一句话)
    这两句话连起来,能产生震撼人心的力量。短短两句话,就交代了母亲人生的开端和结局,这是马尔克斯一贯的风格——从生中看到死,从死中看到生。同时,第二句话既承接一段又像是老马新书的开头,在读者毫不察觉的情况下,老马将倒叙转为了顺叙。
    尽管这是一部半完成式的小说,但是马尔克斯却留给我们一个完满的结尾,一个美好的爱情故事——“一个月不回信,我就定居欧洲。”“回到酒店,我看见了回信。”
三、我在这儿,你的火柴
  “ 一天,胡安·德迪奥斯舅舅的火柴丢了,被她捡到了,还火柴时,她用她胜利者的俚语说道:‘我在这儿,你的火柴。’”(P68)这是一个并不明显的技巧,中国的读者可能觉得不知所云,但如果是英文版就很简单,这是一句双关语,火柴match的另外一个意思是:“相配、相称”,女仆梅梅在这里尽显幽默和风情。对双关语的热爱几乎是伟大作家的一个共同特征,哪怕是俚语或土话也不惜写入小说,因为它真正体现了文学的真谛:意在言外!
四、孩子的谎言是天才的标志
马尔克斯小时候吃得少,老眨眼,夸大其词,谎话连篇,只有巴尔沃萨大夫开口替他辩护:“孩子的谎言是天才的标志。”(P72)马尔克斯从小就展现出了非凡的领悟力与创造力,他小时候是一个喜欢讲故事的小孩,他在书中回忆:“大人们当着我的面说话,以为我听不懂,或拐弯抹角故意不让我听懂,结果却适得其反。大人间的谈话成了我最理想的灵感来源。我先听来,然后拆散打乱,隐去出处,再说给大人听。我所言即他们心中所想,听者无不愕然。”(P73-74)
马尔克斯幼时就体现出了非凡的文学创造力,将现实打乱,隐去出处,创造出全新的故事,这就是文学,对真实的生活进行再提炼与再创造,却不小心说出了生活的真相。
五、比利时人再也下不了象棋了
  “比利时人再也下不了象棋了。”(P82)这是马尔克斯幼年初次展现文学天赋时的一个创造性的句子。简简单单一句话,老马认为这是“他文学生涯中的第一个成就”。这句话之所以精妙,是因为形象化,用一个动作传达出比利时人已死的状态。比利时人逝去,老马不会说“比利时人去世了”,他用一个“生者的动作”来表达比利时人已死的事实,这个句子将生死、动静结合,模糊了生死的边界,道出了怀念的悲伤。真正的写作不是叙述,而是能够在读者的眼中展现你想呈现的画面。
六、Gregueria
老马对拉蒙·戈麦斯·德拉塞尔纳的作品感兴趣,他善用一种与传统写作方式大相径庭的象征手法进行各种文学作品的创作。作品中最具特色的是gregueria,原意为“嘈杂”“喧闹”,他却指头脑中杜撰出来的、带文字游戏性质的短句或短诗。他曾写过一个公式:幽默+隐喻=gregueria,如“雷是从天梯上滚下来的一只大箱子”“只有在植物园里的植物才带上名片”等。(P103)这个技巧直白地说就是将性质截然相反、大相径庭的东西放在一起,从而获得惊人的效果。
比如说:“这个小偷有着坚定的文学志向,每次都全神贯注地倾听有关艺术和书的讨论”;赫尔曼·巴尔斯总是愉快地说,他不满意的画效果倒更好;在看完老马正在创作的小说初稿后,堂拉蒙忠告他:“正在创作的草稿,永远不要给别人看。”;“六十八岁的他高兴得像个孩子,虽然他身体硬朗,神志清晰,去机场送别的人却都有送他叶落归根、长眠故土之感”。
使用两个前后冲突、不一致的意象能够创造出震撼人心的效果,也正是这些不一致的地方是,让文字有了更深层次的意蕴。
在马尔克斯的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中有两个意象:“没有糖味的糖”和“没有钟的钟声”,语句看似很矛盾,实则蕴含着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比孤独更孤独,比悲伤更悲伤……
七、以mente结尾的副词
   “实践证明,总用以mente结尾的副词是恶习,只能说明词汇贫乏。于是一出现这种情况,我就修改,久而久之,愈发确信这一执念是在逼自己去想更丰富、更形象的表达方式。多年以来,在我的书里,除引用外,以mente结尾的副词一个也找不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写作技巧,举例来说:在中文写作中,如果我们能一直坚持写作不用形容词而寻找替代的意象,长此以往,我们的描述会变得更加形象,语句会更加生动,写作水平也会有质的飞跃。
   “所有优秀的散文都靠动词撑起句子,动词使句子流动。或许英语中最好的技术型诗歌是济慈的《圣阿格涅丝节前夕》,像这样的句子:‘野兔颤抖着在冰冻的草丛中跛行’。如此生动,你可以飞速掠过它而未加察觉,但它的行动已经为整首诗增添了色彩——跛行、颤抖、冰冻,这些就在你眼前发生。”
                                             ——菲茨拉杰德致女儿的信
八、要拧断天鹅的脖子
   《拧断天鹅的脖子》是墨西哥诗人恩里克·冈萨雷斯·马丁内斯的著名诗篇。诗中对拉美现代主义诗歌代表人物、被称为“天鹅诗人”的鲁文·达里奥追求唯美雅致的美学观提出异议。恩里克·冈萨雷斯·马丁内斯则认为天鹅的美丽无法持久,对人而言,学识比美丽更重要;对文学而言,内容比形式更重要。
萨尔加尔严肃地对马尔克斯说:“要拧断天鹅的脖子”(P403)萨尔加尔是很严格的导师,别人把马尔克斯当短篇小说家,他却把马尔克斯当记者,所以写新闻报道时,不应该耍花招和抒情感怀,要写真实的事情。
这对我们的写作同样也有启发,比起华而不实的文章,我们更加愿意看到的是朴实无华的文字,比起矫揉造作之风,我们需要让文学更接地气,因此,我们要“拧断天鹅的脖子”,写真正有灵魂的故事。
   “我想在石器时代的时候,我们的祖先每到夜晚,都会围坐在火堆旁,狼会在黑夜里嚎叫,好像随时会从周围的草丛里蹦出来,这时就会有一个人开始讲话,他会讲一个故事,这样大家就不会感到害怕了。”(《天才捕手》)这就是文学最初产生的意义。无论是阅读或是写作,都能为我们的生命带来超凡的意义。我们能够找到人生的方向,看清生命的本质,发现生活的真相。“文学,唯有通过文学,人才能设身处地地去体谅对方人格中不同且矛盾的层面,才能避免失之严酷。在文学领域之外,人只显示出性格中的一面,如果你能了解他们的不同层面,就不致轻易将他抹煞……(《在德黑兰读洛丽塔》)
    最后,讲述一个小故事:为了参加老马的新书发布会,我坐了12个小时的车到北京,经历了一次充实而又浪漫的文学之旅。在回来时的列车上,有一个陌生人执意要同我换座位,于是我极不情愿地去了另外一节车厢,后来靠着椅背睡着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十分惊奇地发现车厢里大半都是说西语的外国人,我固执地相信他们都是来自老马故乡的人,我没有跟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说话,只是默默地注视:一位中年男子与身旁的女士兴奋地交流着,我听不懂他说的语言,但我从他们彼此交谈的动作神态中、他如水的眸子里好像感受到了南美人天生的热情浪漫,他的形象与我脑海中的马尔克斯仿佛重叠了,那一刻,我突然觉得自己离老马很近……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六):马尔克斯的梦幻之旅

马尔克斯的梦幻之旅
                          ——读马尔克斯自传《活着为了讲述》
◎ 东渔
将自传写得跟小说一样流利畅快,也非马尔克斯莫属了,至少到现在我还没读到第二个人。《活着为了讲述》开篇引出妈妈卖房子的事情,顺便交代了当时家庭关系的状况。马尔克斯跟随妈妈一路走下去,直至踏上心中那片印记重重的故土,而我们也跟随着他的思绪看到了梦幻的“马孔多”,到处都是“灰头土脸的巴旦杏树”、“耀眼的街道”、“锌皮屋顶”,小说里的人物都在现实生活里走出来,走到大街上,小说里的故事都从记忆里挖掘呈现出来,这是真实的往事重现。这一切仿佛再一次带我们进入了《百年孤独》的盛景,久久无法释怀。
最初是因为文艺媒介的宣传,使我接触到马尔克斯的魔幻世界,继而一发不可收拾,跟随着“新经典文化”的出书节奏,拥抱了他那灵感迸发、接二连三的经典之作。从厚重勃发的《百年孤独》开始,绚烂的魔幻之花开放在南美马孔多富饶的土地上,若是结合这本自传的回忆实录,才知魔幻并不魔幻,它们从来都是真切的现实。《霍乱时期的爱情》将一个“老流氓”的滥情逸事刻画得纯情又辗转悱恻,正如马尔克斯在自传里回忆去医生家里的情景,总缭绕着那么一丝丝熟悉的感觉。相对于宏大的长篇力作,我个人更喜欢《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这个小长篇,当然不是因为篇幅的问题,强烈的现实主义区别于魔幻色彩的炫技,讲述一个傲慢又落魄的上校等待遥遥无期的来信,使得小说具有了浓厚的隐秘色彩。还有《恶时辰》和《枯枝败叶》,内里显露的微妙既中规中矩又暗流涌动,而《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和“上校”那篇一样,不魔幻的小说写得优秀才让人更加刮目相看。曾被他的短篇小说《巨翅老人》深深震撼,就像初次体会卡夫卡《变形记》那般惊艳。虽有很多人将其归为二流作家行列,但在我这里马尔克斯就是一流的文学大师。
关于拉美文学,胡安·鲁尔福应该属于低调沉稳那种类型,即便他体现的文学根基更为坚挺,而“爆炸性”应该从马尔克斯、略萨、博尔赫斯数起,再到科塔萨尔,富恩斯特,卡彭铁尔,波拉尼奥等等,是他们汇聚渲染了拉美文学爆裂的时代,如此交融魔幻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张丰满的羽翼,犹如阵阵烟火腾空绚烂,使我们叹服于好的文学带来的愉悦真是太美妙了。而马尔克斯以其高产、技术精堪的文学基色,已在南美文学史上占据重要席位。
在这本马尔克斯非常看重的自传里,关于一些小说情节的渊源也有所阐释,哪个片段来自现实的哪些角落,哪段感悟来自内心深处,都能在回忆录里梳理出来。比如,那个小偷被枪击致死,后来他的妈妈和妹妹远道而来要去坟前献花,这一情景正是《礼拜二午睡时刻》的灵感来源,成就了一篇挖掘深度人性的优秀小说。而他在老迈的医生家里陷入回忆,使我们又闻到了苦杏的味道,就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那缭绕不散的神秘气味。当马尔克斯与妈妈在老房子里历数回忆,细数老上校的辉煌过往,不正是《百年孤独》的映照嘛;外公这个顶着悲壮英雄形象的上校也是《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的原型,一直等不到政府的退休金,却满怀希望地漫长等待着,而他制造小金鱼这个嗜好也在《百年孤独》里被刻意渲染。马尔克斯还在其中交代了影响他写作的那些著名作家,正因为接触到乔伊斯和福克纳的作品,使他放弃了《家》的初稿,这才成就了《枯枝败叶》。
有着上校身份的外公带着马尔克斯上街去认识冰块、看马戏,这些素材在《百年孤独》里被他魔幻般地重新演绎,整个布恩迪亚家族不就是他自己的家族史吗?我们在他精心布置的现实和小说相互交叉的空间里恍惚游走,感受文学所带来的难以腐朽的魅惑。马尔克斯的信马由缰,马尔克斯的肆无忌惮,马尔克斯的狂妄或内敛,都在这里,都在这本美妙的好书《活着为了讲述》里。所以,你在读马尔克斯自传的过程中,脑子里时刻会有那句著名的“开头”冒出来:“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马尔克斯的叙述轻快洒脱,关于他的流年轶事,他们一家人那一段颠沛流离的岁月,皆融入诙谐的语调,显得不那么沉重。贫穷并没有打败他们,妈妈总能坚强应对,带领一家人面对现实,机灵的小马尔克斯也学会了苦中作乐。当他谈到自己怎样失去了童贞,时常出入妓院,跟一个有夫之妇有过纠葛,这些看似八卦的问题时,就像在披露别人的事情,这些随意泄露的“恶习”是如此习以为常,还有顺手偷东西也是稀松平常,应是他的坦率和真性情使然。马尔克斯的成长遭遇起伏不定,他去波哥大求学,开明讲述了一些师生间的趣事,怎样搞诗社,同学们的政治分野,加入《文学报》阵地写稿子,时而在《宇宙报》写缴文讨伐政府。这段时间他跟政治紧密往来,因为时局动荡,个人不得不融入哥伦比亚的社会变革中。后来转战《先驱报》,再就是《记事》,写专栏的插空完成了一些漂亮的短篇小说。动乱时期马尔克斯所表现出来的闲庭信步,不单是轻巧叙述的表面现象,它仍然来自对文学的本真探索,这才成就了他的辉煌。
马尔克斯曾以个人身份来过中国,并对随处可见的盗版问题深恶痛疾,决意生前不会将他的小说版权授权给中国大陆,此事件算是国内文学界一个憾然的情结吧。2014年,他的去世在中国掀起了一阵阅读高潮,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描绘的文学世界与我们的现实感同身受。2016年5月22日,马尔克斯的骨灰安葬在故乡卡塔赫纳大学,完成了他生前的心愿。一代文豪终归故土,家乡的学子们可以尽情沐浴着马尔克斯的文学光辉。他也会一直待在那里,享受着自己的百年孤独。
“重塑雕像的权利”乐队的主唱华东在接受小凤(著名文艺节目《小凤直播室》的主持人)的采访时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说不是《百年孤独》影响了他,而是他这样的性格选择了《百年孤独》,也不用去画什么人物族谱,就因为小说里充满了眩晕无解才更有吸引力。我觉得,他说的“眩晕”就是处处弥漫的诗意。引申华东的语义,我以为,马尔克斯是必定会到来的,以供人们热情享用他的文学风采,就像我们这样的读者早晚都会遇到马尔克斯这个名字,以及他的一切。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七):原来他是个天才

读了这本书, 才知道马尔克斯是个记忆力超强,过目不忘,诗歌看几遍就倒背如流的天才。 普通人,如我,看一段稍微拗口一点的话, 都要集中精神看几遍才get到它的意思,而他,和众多天才文学家作家一样,马上能懂得意思, 还能马上有自己的判断力, 还能做出不同意的反击, 实在佩服。
书中写了他爸妈曲折而坚定的爱情, 他爸爸创业的不自量力但不知道自己不自量力,屡屡失败,在失败的时期,他妈妈挑起养育11个孩子的重担,在他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他对伟大母性的尊崇可见一斑。
里面还写了他见证某个动荡时期,作为一个只对文学热爱的人, 他有点无所适从,脑里挥不去的是某个青年在他脚下倒下的脸庞。信息量太大, 我有点看不进去了。。。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八):想念加博

最开始的那几十页,几乎每读过几页就被迫暂停一下,因为某段描写又把我给打动得热泪盈眶了。加博的怀旧,总能恰到好处地打动我;说到底,我觉得自己算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读加博的回忆,就好像读他对自己的那些作品做的一个回顾,一个总结;总是突然蹦出来一个小说中某个细节的现实原型,或是再次不惜大费笔墨描写那段令人心醉神迷的爱情。再次读到这些“情节”,它们一下子就又将我带回到第一次读到它们的那些时刻,那时,我总被这些奇妙的事物所打动,也为它们着迷。那些最初的感受被再度唤醒,我也不禁感叹时光飞逝,第一次读加博是在2012年,而第一次认认真真读加博也已经是2014年初的事了——那时临近毕业,考试前的周日坐在书桌前的我偶然的抬头一瞥,注意到那本堆在其他书下面已经近两年的《霍乱》,一时兴起,便取下来读,谁知自此一本接着一本,如饥似渴地阅读加博的作品,一发不可收拾。直到现在,我还是会将2014年初那个奇妙的一月作为我对阅读、对文学的感知和认识的一条分界线——在此之前都是幼稚的、读着玩儿的,在此之后,在加博的启发和引领下,则第一次感受到了进行认真的自我创作的可能性,也第一次开始逐渐发现这历史的脚步竟还给我们留下了这么多奇妙的作家和他们惊人的作品。加博的作品拓宽了我的眼界,拉近了地平线,将我的目光引向近现代的国外文学,为我打开了一个崭新世界的大门。
加博的写作风格影响了我最初的创作,直到现在,我写东西(尤其是小说)还会带有加博的影子,我的朋友们读过之后,会这么告诉我;我也清楚明白。如果说博尔赫斯让我看到神秘的文字可以被如何玩弄于鼓掌,科塔萨尔教会我去发现普通事物背后隐藏着的可能性,卡尔维诺领我见识推理、演绎和想象力,卡夫卡使我对朦胧、冷静和对情节的展开、节奏的把握略有了解,纳博科夫鼓励我去发掘更多闻所未闻的形容词和副词及它们之间的联系、精致的语言和精彩的描写,那加博则教会我如何真正地去写作,并让我体会到,文字确实可以传递爱。我对加博抱有无限的感激之情。
我也知道我曾望着加博和梅赛德斯的一张照片,久久出神——加博穿着雨衣,年近七旬却精神矍铄,略微有些发福,却更显慈祥和睦,闪闪发亮的眼睛望着梅赛德斯,露齿微笑;梅赛德斯则撑着伞,望着别处,短发整整齐齐地别在耳后,双唇微抿,同样面带微笑。那是幸福的微笑。加博说过,“有一件事我是相信的,我一生是个浪漫的人,但在我们的社会里,一旦青春不再,你就被迫相信浪漫的情感是反动的、落伍的。时光流逝,我的年龄越来越大,这才发现这些情感,这些情感,是何等的原始。”我相信他相信——爱无处不在。我也记得刚读完《百年孤独》一个多月,就得知了噩耗,一时间心情低落,难以平复。也就是在那时,我读到加博在99年写的告别信,数次热泪盈眶。这个加博,真的是把爱当作信仰的一个人!我仿佛看见一位微微发福的老人,穿着宽松的花衬衫,在加勒比的海风中,在番石榴的芬芳里独行,沉默,想念。
之后又读到很多作家的作品,但再没有哪位的作品能带给我加博这样的亲切感——加博简直就像是近在咫尺的一位老朋友,读他,好像面对面听他讲故事,语速飞快,却充满感情。但我也清楚明白,我们已经失去他了。加博兜兜转转,最终还是回他的那个还在下雨的马孔多了。但无论如何,加博以另一种方式,仍然活在我们的记忆里,活在他的读者——我们的每一次阅读,每一次突如其来的、忆起往事的恍惚里。因为加博,我去学西班牙语。因为加博,我认真阅读、尝试创作。加博,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位我文学的启蒙老师,值得我,值得我们永远怀念。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九):马尔克斯并不平凡的前半生

有人曾经说过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是最读不下去的小说之一,而这本自传被称为是非魔幻主义的百年孤独。所以阅读之前已经鼓起十分的勇气去接受诺奖得主非一般的人生,实则不然。

自传读起来并不像是诺奖得主的自传而更像逆袭的小说。想到这也是我第一次完整的阅读老马的书,心头不由一紧!本以为是鸡汤加功绩。但是我不会想到竟是马尔克斯竟是过着上课写打油诗,下课找女人。战乱偷个文件袋,闲时投个小短片如此稀疏平常的人生。但也许这才是老马心中真实的自己。

马尔克斯丝毫不避讳自己的文学天赋,然而他把他的成功更多的归结于他的朋友的指点和阅读书籍对他的引导。每天干的事情不过写点小短片和观影测评新闻报道,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经历和出类拔萃的人格。数学课永远在看课外书,拼写一直是弱项。

然而老马可以说是绝对的强迫症患者。

他可以为了一段方言重改全书,召回已经发布的所有书籍重新发售并且宣布【此为首版】。当然他也会纠结自己书籍的绝对不以mente结尾的风格会不会打动译者,以便原汁原味的保留下来。

当然不知道是不习惯译者的风格还是马尔克斯的文风,一开始阅读体验并不流畅。生僻拗口,但是到最后竟然越发流畅以至于到痴迷的地步,阅读的魅力应该也不过于此。

最后还是想夸赞一下老马的笔力。将政治和历史事件套入自传并且毫不费力,阅读感受十分流畅,浑然一体。或许也是因为政治和历史事件的支撑显得书的框架结实而饱满。

曾经有人抱怨道结局太遗憾没有提到老马如何写出百年孤独和获得诺奖的经历,但我却认为结局收的恰如其分。一张到日内瓦的机票,一只写了情诗的纸飞机和一封来自所爱之人的回信。火候温和带点罗曼蒂克的调调。为何遗憾?

但这或许就是马尔克斯活着为了叙述的意义。

凭借着天才的视角切换和扎实的文学功底,以平淡的口吻讲述了他并不平凡的前半生。

  《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十):活着为了讲述

I.
活着为了讲述,是垂垂老矣的马尔克斯写就的人生回忆录。摒弃了迷幻荒诞的手法,像是一个饱经沧桑心境平和的老者于阳光眩晕的午后坐在对面,款款讲述他此生的波澜。以平实却不乏独特美感地语调将自己的生平,故乡,成长经历,作家生涯娓娓道来。
回忆并不是从出生开始的, 而是始于母亲找他去买老家的房子来接济贫穷的生活。他们在烟雾缭绕的酒馆里相见,那时他整日与友人厮混,一心想当作家几近荒废学业。就这样,他们踏上了去往多年未至的故乡的路途。一路颠簸,见到故人旧景,往日不由浮上心头,万千感慨汇聚,故乡之行给予困顿中的马尔克斯以新的写作灵感。被日后的他认为是写作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次旅行。在回忆这次旅行的途中,他便借助故乡的景色重现了自己的童年。此种方式倒使得回忆录仿佛第一人称的小说,他对家世和童年的讲述便在叙述者回乡买房的目睹追思中完成。也就是说,马尔克斯回忆自己的故乡之旅,也重温了当时的自己对童年岁月的回忆。结构上别出心载。后续他陆续讲述了自己的学生生涯,与文学的缘分,以及大学时代开始发表作品,正式成为作家的经历。最后以自己离开哥伦比亚避难结束。整书并未讲尽其生平,没讲到他在巴黎等地和后来回国的经历,只能算作他的人生片段。然而,在我看来,作者想要告诉读者的,并非自己的人生琐事,而是用回忆来缓缓发掘,慢慢看清自己如何成为自己,如何在那样的家庭环境,国家情况中成长,如何在一帮挚友中收获荒乱迷茫的青年时代,如何形成自己的文学风格。 能够从语言中感到,作者对童年生活的追忆,对亲人深沉的爱,能看出当年巴兰基亚文学小组间的深厚友情,看到作者对青年时代的那些友人的怀念,对那些帮助提携过自己的良师益友的感念,对那个壮志满满却又腼腆青涩的青年的回忆,仿佛隔着大段时光去遥望当年的自己。真挚,平和,从容。 读来是一种享受。
当然,从他的叙述中,还能看出很多东西。
首先最明显的便是他其它小说中情节和事物的来源。在这本书中,读者可以轻易地发他小说情节事物的现实对应,还能窥见他是怎么把发生在自己身边光怪陆离的事件处理成小说内容的。便不得不再一次感叹马尔克斯的文学才华。比如他想详细解释了马孔多地名的由来,解释了布恩迪亚这个姓的由来,我看到《礼拜二午睡时刻》是源自童年令他记忆深刻的一桩真实之事,看到《霍乱时期的爱情》开篇的自杀死亡和主人公从梯子上跌落致死的情节源自童年的回忆和外公身上的真实事件。还能看到《百年孤独》中的人名地名情节与自己大家族中种种人物事件的巧妙对应。反过来,读到作者自己对家族,国家历史的叙述,结合小说中的那些对应,也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小说。
另一方面,我还看到文学上的马尔克斯是如何诞生成长的。从童年时《一千零一夜》对他的的启蒙,到日后读《变形记》的震撼和对文学叙述的新发现,似乎能够瞥见他笔下魔幻现实风格的源泉。当年外公赠予的那本词典,是他最初的启蒙,也助他升入小学。日后的《基督山伯爵》,西班牙诗作,古希腊经典,威廉•福克纳等等。加上同时代的作家朋友互相熏陶,老师的深刻影响,与朋友一同办报纸的艰辛岁月,世界图书馆的一次次相聚,为写专栏翘掉大学课程的经历,国家动荡时自己避难流浪的际遇。种种所有,形成了读者所见的文字中的马尔克斯。从童年时记忆力惊人谎话连篇长于叙述,到他少年时不断读书,后来写诗写演讲稿写社论,到了大学结交一帮志同道合的好友,在浓烈的文学氛围中历练成熟,给杂志折撰稿,当记者,写长篇小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出于窘迫的境地,得不到家人支持,生活也全靠朋友接济。关于他的早年文学生涯,马尔克斯如是总结:“在出版了四本稿酬微薄的书后,我在年过四十时才盼来了能使我真正地靠卖文为生的头几笔版税。此前,我的生活中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而关于他的写作初衷,马尔克斯如是说:“那天晚上,我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或者如里尔克所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
最使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哥伦比亚历史进程和社会风貌的叙述。马尔克斯的回忆事无巨细,往往伴随着繁复的细节和众多的人物,仿佛在不紧不慢地讲述当年的种种经历,尽力还原和再塑造回忆中的场景。总是让人惊讶他怎能记得如此清楚。每一桩事情都真实动人,每一个不经意的细节或一闪而过的插曲都妙趣横生。慢慢地,马尔克斯生长的故乡,他的经历所串联起来的哥伦比亚国度,以及哥伦比亚所代表的拉丁美洲社会风貌,都徐徐展开,生动无比。阿拉卡塔卡,巴兰基亚,波哥大,这些城市仿佛具有了灵魂。深沉苍茫的加勒比海夜色,疲于奔波的贫穷市民,喧闹世俗的妓院酒馆,人头攒动的集会街道,匆忙而坚定的爱国青年,朴素执著的南美人民。 在沉稳的叙述下,我能感到他对故土深沉的感情,对多灾多难的祖国和人民的深切同情,对艰苦岁月中欣慰点滴的幸福怀念。
成长史,家族史,文化史,国家史,交互糅杂。我看到一个老人坐在炉火旁遥思冥想,尽数前世今生;看到家族长子跌跌撞撞不乏温暖的成长经历;看到林立在时间中伴随个人经历一闪而过的哥伦比亚众生群像;以及发生在遥远大陆上可歌可泣的民众运动;还有动荡时局之下,窘迫生活之中,那个踌躇满志的文学青年心中的家国情怀;最后,合上书卷,一切已成回忆,此生也将过去,我一厢情愿地猜想,离死亡越来越近的马尔克斯,也越来越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正如这本书的名字:活着为了讲述。他一生的写作,所有的故事,无不在讲述那个遥远大陆上一个遥远小镇的故事。以生活为源泉,以扭曲为遮掩,以想象为工具,他一遍遍地还原和深化着生活地本质,探究着土地,生命,死亡地关系和意义。
他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他还说:“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如此足矣。
II.(非书评,无关此书)
读完此书,结合自己的境遇,还有几点感想,闲来无事,一并写下。
回忆录中重现了马尔克斯的成长,成名历程。同许多闻名于世之人一样,他年轻时也曾落魄,也曾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苦苦挣扎,最终寻得出路。他的实际遭遇是,从小培养并发展了文学志向,以贫苦之家,名将之后的身份,以自己的刻苦学习,在特殊的国家环境下,获得了接受教育的资格,高中,大学,似乎都是如此。家庭的窘境也使得他于大学期间选择法律为专业,然而他最终放弃学业不顾家人反对从事文学,多年来生活贫苦,最后才柳暗花明。这期间原因种种。首先他结交的一帮志同道合的文学友人对他影响颇深,使他不断提升文学素养,坚定文学志向,其次当时的哥伦比亚时局不稳社会动荡,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也促使他从事新闻记者行业。而具体到他自己的想法,文中说,是那次陪母亲回乡买房的经历让他在困境中找到了突破的动力。文中有这么一句话:“那天晚上,我像战场上的战士一样视死如归地发下誓言:要么写作,要么死去。或者如里尔克所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 如此可以得知,他是觉得自己不写不行的,他不能选择除了写作之外的其它生活方式。他心中的故乡,心中的马孔多驱使着他向世人讲述。就这样,后来被世人所熟知的马尔克斯才会出现。
我常常思考生命的意义,常常以一个青年的身份,在个人之专业,未来之工作,个人之理想,生命之消亡种种问题上苦思不已。究其所以,是想知道一个人一生应当如何生存。之所以这个问题如此重要,是因为认识到生命的无常,荒诞,珍贵;死亡的绝对,虚无,恐惧;个体的渺小与世界的宏大;时间的长短与记忆的幻象。客观上,渺小与宏大的对应使得个体的生存微不足道;主观上,所有的人生体验,感觉,记忆却也独一无二且与外部世界无干。我曾鄙视把一生奉养给机器,金钱,感官欲望的碌碌众生,却也知道自己不过是无毛的两足脊椎动物,万物中之一点,时间沧海之一粟,而且终究成为碌碌众生一员,了却此生。
自古以来就有不甘平庸之人,就有投身艺术,科学等永恒事业的生命。以我有限的认识,许多人对自身生命意义的追求无外乎两种。一类是如哲学,科学一样追求对世界和自我的认识,在看不到边际的路上缓慢跋涉,可能孤苦卓绝但只求不枉此生;一类是如艺术,美学一样追求超越自我存在的客体,把短暂渺小的生命交给伟大永恒的自然(美感),超然于世自得其乐。马尔克斯的自传使迷茫困顿的我看到了一个曾经困顿的年轻生命如可抉择,也想起了每个人必须面临的生活抉择。许多人不甘平庸,渴望突破现实的桎皓。然而至于怎样做出选择,那则是“迷惘的一代”所困惑的,是“垮掉的一代”所追寻的。每个人有不同的答案。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庄子说顺其自然,孔子说以天下为己任,基督教说带你去天国,佛教说要人赎前世罪过,尼采说上帝死了,每个人要成为自己,昆德拉说人生只有一次,一次就等于从来没有,生命必需重负。王小波说,有一天我们都会死去,追求智慧的道路还会有人在走着。死掉以后的事他看不到。但在他活着的时候,想到这件事,心里就很高兴;顾城说,一个人像蚂蚁一样生活的时候,也可以像神一样的美丽。像爱因斯坦那样的科学家热爱方程的永恒之美,而高更之类宁愿躲入丛林醉心艺术。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塑造的古巴老渔夫象征着向自然,向人类限度挑战的勇气,昭示着一种充满尊严的人生态度。史铁生在轮椅上待了二十多年之后明白自己一直做的不过是叩问心魂,扶轮问路……
种种选择,并无高下之分, 似乎也并无绝对标准。一代代的人都曾面临相同的关口,在心智刚刚开化之时,摒弃了童年的天真,带着并不丰富的认识,面对真实繁杂的生活,充满幻想又一无所知,雄心壮志又胆颤心惊。在《活着为了讲述》中,经过无知,踌躇,寻找,最终成为了自己,走出了属于自己的道路。“要么写作,要么去死”在我看来这是高贵的生命誓言,以这样的态度存于世间的生命让我尊敬,更让我羡慕。说出这样坚定的话,说明当时的马尔克斯真正自由了,并不是什么都可以做,而是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后,做什么都无所畏惧了。
诚然,我知道我对生活一无所知,头脑中一些杂乱的想法不过是从书籍中得来的浅薄的认识。既无社会经验,也谈不上拥有什么智慧,更不认为我能通过冥思苦想就能真正明白什么且做出“正确”的事情。种种推测,认识,观点,不过是头脑风暴后的猜想。就像现在,我坐在飞驰的火车上,午后的阳光强烈温暖,窗外视野开阔,我在明暗分隔的尘埃中正好遨游神思,顺便一吐胸中郁结,也算是梳理一下多年来自己杂乱的想法。不久之后,待火车到达目的地,我又要投入我匆忙琐碎的生活中去了。
故趁火车未至,在此作结吧。
我心智初开,灵魂苏醒,头上群星闪耀,四周嘈杂迷茫,死神在远处瞭望。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去往何方。我几乎一无所有,除了一具肉身,一点欲望,和无限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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