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3篇

发布时间:2021-06-16   来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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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查查通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26日至1月25日对原市国土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19年6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为认真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及时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科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局党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存在学习“应景化”、学用“两张皮”问题,班子成员对自身要求不严、标准不高,理论与实践结合脱节。对待补充与改造耕地问题重视不够,没有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的重要指示精神,造成此类问题久拖未决,至今仍有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虽制定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但措施不具体不全面,且缺少跟踪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打折扣,抽查副科级以上干部33人,19人说不清“三个推进”、“四个短板”等内容,占比59.1%。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新理念、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党员带着问题学习、围绕工作钻研,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和集中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发2019年学习计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其中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不少于10次。增强政治学习的实效性,推动由会议集中学习为主向多种学习方式并举转变,采取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制度的方式抓实政治学习,按照年初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精准定位,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安排专人督察、督办,确保讲话精神落实到位。三是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推进”、“四个短板”,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耕地28.76公顷问题”,为落实102线昌图绕城工程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昌图县政府承诺改造水田0.4263公顷;为落实铁岭至本溪高速公路(铁岭段)项目补充耕地,2015年西丰县政府承诺提升等级28.33公顷。在两县政府没有完成项目建设的情况下,经征求省厅同意,我局于2018年9月19日,向省厅提交了《关于申请核销部分补充耕地指标履行补改结合承诺的请示》(铁国土资发[2018]147号),申请省厅在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核减0.4263公顷水田和42499.5公斤粮食产能指标,以完成承诺任务。目前,省厅已向自然资源部提出核减指标申请,待部审核同意后予以核减,即可完成整改任务。
  2.存在问题:贯彻执行土地管理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土地储备中心共挂牌出让土地25宗,其中有两宗欠缴土地出让金;执行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土地出让金欠缴”和“土地闲置”等方面的问题反复发生,而且对问题的防范缺乏有力措施,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对2宗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巡察时已收到两家公司缴纳的部分出让金价款,对于剩余欠缴金额,我局已向用地企业下达《出让金催缴通知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追缴。二是针对土地出让金欠缴反复发生,我局已到本溪等地学习,今后出让土地一律实行净地出让,出让金一次性全额收取,坚决杜绝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针对土地闲置问题,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市政府近期制定了《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将对我市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减少闲置土地的发生。同时我局今年制发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自然资源部约谈我市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问题整改暨土地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双下降绩效考核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对批而未供按照属地化处置原则及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抓落实。市局多次召开会议,加强部署,要求各地建表册、上图归档,加快推进整改工作。6月初成立4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实地核查,并与各地签订整改任务书,要求各地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年底前完成15%的处置目标。三是对西丰县存在专项政策资金预算不严格问题,目前已经与西丰局沟通,要求西丰局立即做出具体整改。
  3.存在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等问题时有发生;“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截至巡察结束,未能提供党组议事规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走过场,缺少网络负面舆情的发现和处置能力。2015年以来,市国土局党组共召开101次党组会,仅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视程度不够。2018年,23次党组会均未研究部署统战群团工作。统战群团组织不健全,工会主席代管妇女工作,妇女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开展妇女工作需占用工会经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防控机制。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局党组议事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制定了《中共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了议事决策的程序,加强决策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议记录中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全过程进行及时、完整的记录。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四个意识不强、党管意识形态不到位等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在民主生活会中每名班子成员均认真查找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四是充分认识群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局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2019年已建立全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第一届女职工委员会。
  (二)在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基本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题不突出,有的甚至文不对题,有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内容空洞,与岗位结合不紧密,有的班子成员用批评的方式体现表扬的意图,用成绩掩盖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往往是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存在好人思想;“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很少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中心组学习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存在学习记录日期不一致和学习人数虚报的问题;多数领导干部个人学习笔记字数不达标,个别领导干部笔记字迹不统一,甚至不提交学习笔记,且未能提供2015年班子成员个人学习笔记。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纠正缺点、修正错误,切忌形式主义、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查摆出的问题深挖病源、立行立改,排出任务书、绘制时间表、明确责任人。二是局党组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落实落细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2.存在问题: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年度“三会一课”记录缺内容、少次数。支委会作用弱化,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有的支部存在未开展支委会议的问题。党支部记录不规范,一些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漏记、少记、涂改等现象,甚至召开党员大会仅用一句话记录;党费交纳不规范,机关二支部、高新分局支部和经营性用地中心存在按季度交纳党费现象,各支部普遍存在党费登记簿未签字或签字不全的问题,13个支部中的六个支部2016年度党费登记簿签字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落实创建规范化党支部工作,组织各党支部对照6个方面33项标准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评,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进度时限,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建立健全活动台帐,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全、执行制度不规范的支部告诫、限期整改,逐一补齐短板。对基层党支部政治学习纪实、学习笔记定期组织检查,做好逐一指导,强化监督。二是严格按照党章和《辽宁省党费工作细则》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党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对象,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执行《铁岭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组织党员在每月第一周周五党员活动日当天主动缴纳党费,党员按《党章》规定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证》《中国共产党党员党费收缴簿》。严格督查检查。建立党费季度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存在问题:干部队伍管理混乱。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较多。通过测评发现,单位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情况、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和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正之风三项好评率较低;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国土局“三定方案”内设机构职数为13个,增设职数6个,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后,编制仍在原单位;机关从事业单位抽调多名同志到机关各科室工作,2016年,国土局对开展的“事业单位干部借调机关工作”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直至今日仍未清退完毕;不动产中心存在“有编制的不干活,临时工在一线”的人浮于事的乱象。“临时工”待遇与责任不对等,岗位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和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自2012年成立至今,始终未任命一把手。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充分尊重民意,平时多了解干部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通过本次机构改革,超职数干部全部消化解决,现已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市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核定职数。三是针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不足、工作繁重的情况,通过与市委编办沟通,中心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为市局提供服务保障,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重新调整内设机构,定岗定责定职能,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抽调窗口业务骨干人员成立审批小组,其余业务老同志充实到质检岗位,避免编外用工人员与在编人员混在一起,产生人浮于事现象。按照省里有关精神,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努力增加一线窗口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不断完善登记大厅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窗口人员岗位廉政风险教育。五是机构改革后土地增减挂钩办公室与征地服务处合并为建设用地服务科;康法地方煤矿管理办公室与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公室合并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保护服务科,岗位空缺问题已解决。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有发生。在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班子成员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监督者的职责,甚至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时任主要负责同志因此受到党纪处分;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窗口部门违反规定发放一站式补助,且随意制定补助标准。2017年4月,国土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在没有相关规定支持的情况下,因不动产和高新局补助费标准高,以全局补助费标准保持一致为由,随意将补助费提高到500元,土地监察支队2017年11月仍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且存在超范围发放信访补助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为了规范公务车管理和使用,杜绝违规情况,制定了《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铁自然资办发[2019]19号)。二是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在巡察组巡察我局之前,窗口部门已经于2018年三月停止发放。市国土局和土地监察支队已退还明令取消的副县级电话补助费。
  2.存在问题: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市国土系统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人数分别为3人、6人、9人,新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关键岗位廉洁风险较大,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腐败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现象仍然存在,国土系统2015至2017连续三年均发生挪用公款的刑事案件;对已被查处的腐败案件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严不实,对腐败问题不自省,对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风险台账,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时约谈、及早提醒,将问题解决在苗头,消灭在萌芽。加强行政审批平台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政治监督,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与财政、审计、银行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调帐、对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财务审计,定期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落实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纪委领导讲话精神和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坚持以案育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廉政风险点,增加反腐警示教育片的播放次数。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承担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3.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存在挪用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1月,擅自将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出借调兵山市;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原始凭证无法找到;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严格,市土地开发整治管理中心作为业主的土地整理项目超支超拨,截至巡察结束,仍未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且数额过大问题,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进行沟通催还,制定具体催缴办法。二是针对挪用项目资金问题,继续进行催还,具体情况形成报告报市政府,沟通市财政局进行扣款。三是针对超支超拨问题,将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是待西丰县柏榆乡鹿鸣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完毕支付工程尾款时,从应支付给昌图县昌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中扣除超拨款。另一方面是待承担其他项目时计提业主管理费返还超拨款。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列出整改时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不断加强对财务的监督管理,邀请审计事务所定期对财务进行审计。五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六届第五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盘接受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精准逐条施策,扎实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局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中,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整改工作与抗击疫情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抗疫和巡察整改的阶段性成效。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印发至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多次组织党组集中学习研讨,召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整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了党组成员和各级干部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为整改事项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21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健康揭阳建设、深化医改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抗击新冠疫情相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使整改工作成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使整改成效体现在疫情防控成效上。各责任科室、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6大方面共21条问题,逐项研究,细化为43项整改措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整改时限较长和需要长期推进的,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着力解决“党的政治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1.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乏力问题
  (1)关于“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上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会议纪要,坚决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
  (2)关于“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改革发展效果不明显,尚未形成较为显著的区域医疗高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乏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市区医疗高地建设进度。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0-2022年)》精神,3月份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该文件,揭阳市人民医院纳入广东省市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连续3年每年争取省级财政5000万元支持胸痛中心等5大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揭阳市人民医院在空港经济区仙彭路市保障性住房铺面建设约40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已基本完成规划建设,将于近期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我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社区实践工作。在市政府姚丽璇副市长带领下到揭阳市中医院调研,指导揭阳市中医院的规划建设,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我局针对市慈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市慈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近期工作重点。2月26日市长张科同志带队调研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按照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有力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切实提升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姚丽璇副市长到市自然资源局调研,要求加快推进榕城区、揭东区、产业园和空港经济区4所区级医院规划工作,进一步提高加快市级专科医院建设。我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到揭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揭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和揭阳市人民医院实地调研,指导医院做好规划和建设工作。二是我局牵头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研究我市的建设思路,报请市政府出台《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制订建设方案,到2020年6月前,普宁市、揭西县和惠来县将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三是全市5家中心卫生院已全面开业运营;39家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37家已完成建设,2家正在加紧建设。四是2019年年度公立医院重点任务台账已形成情况通报下发各地各单位,督促其查漏补缺,以问题为导向,将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实施广东省学习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行动方案纳入我市的重点改革任务,通过收集各地各单位实施情况,掌握工作进展,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进该项工作任务在我市落地见效,按市政府要求启动扩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申报工作,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步上新台阶。
  (3)关于“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不高,落实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度,我市519家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1765.1345万元、人均到位补助资金68.62元(不含省提留部分),有力地保障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7%,并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全市印放相关健康教育资料及音像资料种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讲座等活动均达到省公卫目标值;全市儿童各苗各针次接种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对免疫规划接种率规定要求;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4.05%,新生儿访视率79.73%;早孕建册率80.94%,产后访视率82.28%;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5.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13%%;II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9.34%;我市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2618644人,常住人口签约率为43.03%;重点人群签约1105043人,重点人群签率为64.36%。
  2.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19年11月,我局内审小组开展对杜琮、张梓扬同志任市慢病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已在征求意见。现已着手开展对原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原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从2019年12月起,将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事项另本记录,已杜绝非党组成员参加人事任命表决的现象,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二是自2020年1月起,局机关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着力解决“党的思想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聚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卫生健康工作结合起来,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制定印发《中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揭市卫党组〔2020〕5号),今年1至4月份共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0场次,并做好相应学习记录。二是在主题教育中聚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突出学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认真贯彻“两手抓、两促进”的要求,做到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视不够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二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增强阵地意识,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突出宣传重点,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发布疫情防控救治信息,开展健康教育,推送各种防控常识的科普宣传,坚持实事求是挖掘典型事迹,加大对援助湖北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3.多次专题教育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推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进一步走深走实。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专题学习计划》(揭市卫党组〔2020〕5号),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学习教育的指导,并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活动,今年1至4月份开展中心组学习10场次,做好相应学习记录。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对我局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了切合实际的整改台账,并按号销账积极落实整改。
  (三)切实解决“党的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不到位
  (1)关于“机关党委建设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对卫生健康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得不牢,抓党建意识不强,未能将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共同推进、融合建设”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020年3月组织开展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5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评定为“好”等次。二是印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揭市卫党〔2020〕6号),加大对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2)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将局直属单位的班子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在干部配备中加以统筹考虑;二是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要求市属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的请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工作;三是指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慢性病防治院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加强广东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三个示范性文本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规范制定和贯彻落实。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缺失。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落实不准”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直属各单位做好各环节的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记录。三是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排查问题整改。
  2.人员管理存在‘双轨制’运行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分析,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收集了解有关情况,并初步形成“整合优化资源,理顺市妇幼保健院设置,成立市健康教育所”的意见草案报送市委编办。
  3.人员编制与事业发展需求不匹配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收集有关情况,参照周边地区的做法,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初步形成“按机构编制标准增加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意见草案报送市委编办。
  4.“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缺乏规划”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人才需求,积极参与制定我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及时对《揭阳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提出新增和删减。二是启动2020年赴外地院校现场招聘计划工作,招聘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拟提供68个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共126名,提高人才层次、壮大人才队伍。三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的通知》(粤卫〔2019〕72号),2020年我市共有3家受扶医院,分别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帮扶惠来县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帮扶揭西县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帮扶普宁市人民医院,目前帮扶工作队均已到位开展工作。四是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统筹安排,做好2019年粤东西北专项招聘的各项组织工作,至3月份,共有34人通过资格审核(普宁17人、惠来3人,空港6人,产业园8人)。五是我市88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共招聘176名,5个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共分配11个首席专家名额,目前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智力支持,带动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六是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0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规划方案,预计2020年计划培训全科医生552名,2017至2020年我市累计培训全科医生达到省卫生健康委任务要求,我市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3名。
  5.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0年1月启动市卫生学校中层干部和市计生协会秘书长选拔任用事项开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逐一明确每个职位配备的具体需求。今后在人员调动讨论时,对人员情况和岗位匹配情况予以详细介绍并做好记录。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直属各单位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进行管理。我局对直属单位的临聘人员实行每月一报动态管理,已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三是迅速开展清理下属单位借用人员情况,对不符合借用规定的人员已全部清理归还,并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因中心工作需要仍被借用人员共12人已全部完善借用手续,其中,被市委市政府其他部门借用共6人。对临聘人员负责主要岗位的,已及时予以调整,市慢病院会计、门诊收费岗位工作均已由编内人员承担。四是结合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群众反映的市慢病院邱伟铭同志组织纪律性散漫,长期存在迟到早退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对邱伟铭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立即开展作风大整顿,下大力气整治无故脱岗空岗、迟到早退等作风问题。同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医学诊断证明的管理,规范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五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对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市人民医院、市卫生学校、市妇幼保健院、市慢病院均已制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并根据要求提出临聘人员招录的计划和方案。六是4月27日召集直属各单位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开展会议规范、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的专项培训。
  (四)切实解决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四风”整治不实
  (1)关于“未能从严从实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四风”整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医疗领域学术会议;二是持续推动《揭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和严禁收送“红包”、回扣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三是持续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严肃处理行风违纪违规问题。
  (2)关于“未能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和纪律监管;三是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按制度严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关于“局在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时,工作方式简单、执法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重新制定了《揭阳市卫生健康健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2020版)》,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2019年11月至今共收到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117件,已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4)关于“查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不力,群众对医疗管理服务及各种非法行医打击整治满意度不高”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0年1月份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多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4宗,罚款449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0497元和激光皮秒等医疗美容器械一大批,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成效明显。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对7家违规分装、销售消毒产品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共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生命健康。
  2.担当作为不够
  (1)关于“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部分被收回”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家、省2020年疾病防控任务,我局及时制定《2020中央提前批基本公卫(疾控部分)项目工作任务表(揭阳)》《2020中央提前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揭阳)》《2020年省级财政补助疾病预防控制类项目下达市县工作任务清单和任务表(揭阳)》并下发到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认真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疾病防控任务的落实;二是市疾控中心、市慢病院切实加强疾病防控任务的组织实施,制定专项资金支出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汇总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及召开专项资金管理会议,落实推进各项疾病防控任务开展,加快专项资金使用支出进度,确保各项疾病防控项目如期完成;三是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年度疾病防控项目任务全面推进实施。市疾控中心中心2020年1-4月已支出专项资金290万元;市慢病院大力开展公共卫生业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2017年省下达结核病防治项目资金26.52万元,此项工作已完成。
  (2)关于“推动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不到位,协调全市新生儿足跟血送检工作不到位,个别地方仍未按规定送检”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我局会同市新筛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计生中心)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完善制度,印发《关于落实助产机构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新生儿足跟血送检和检验质量控制等工作;二是加强督导,分别到市妇幼保健院、普宁市卫生健康局调研、督导,协调普宁新生儿足跟血送市新筛中心检验;三是争取财政支持市级出生缺陷防控资金350万元;四是加强经常性工作,落实市妇幼保健院做好每季度全市新筛情况通报。同时加强全市新筛人员技术培训,做好日常质量控制等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不严
  1.纪律教育不严不实
  (1)关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不扎实,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方案”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纪委有关纪律教育学习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拟订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二是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各项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报。
  (2)关于“未能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直属单位领取授课费的相关人员已落实全额退费,并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对市慢病院院长进行警告处分。
  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报送党风政风数据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二是要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于每月20日前报备党内问责情况,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登记表》;三是规范谈心谈话的记录。
  3.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局直属单位2014年3月至2019年6月发放津贴补贴清理整治,4月中旬组织重点抽查4个单位,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二是市血站已对多报用餐费用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多报用餐费用共计55470元,3月31日前已全部上缴单位银行账户。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待加强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局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党风廉政相关会议和文件、领导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促进;二是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杜绝局机关干部违规领取授课费的现象;三是对受到处理或函询的相关人员,严肃督促其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如实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作说明的情况;四是根据《关于印发<市直卫计系统党建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党建考评每半年对下属单位党组织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检查,督促直属单位党组织履行抓党廉的主体责任;五是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红脸出汗,敢于直面问题,既要关爱,更要严管,2020年第一季度开展提醒谈话5场次。
  2.机关纪委未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机关纪委职责,对近期经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市慢病院邱伟铭同志组织纪律性散漫,长期存在迟到早退情况,在接到单位书面通知书后仍我行我素,进行处理并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通报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局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及时登记入账。对巡察指出的一笔漏记固定资产账务于2019年10月补增固定资产。协调第三方机构配合对局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查,对符合报废且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管理的通知》,加强局和直属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局机关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催收,至2019年12月底应收账款为166.005281万元,主要为市人民医院通过我局向市财政借款120万元,已协调财政与市人民医院于2020年清结。市保健服务中心于2019年10月31日已发函市住建局《关于申请清理收回档案保证金的函》,并多次咨询协调退款问题,要求该局尽快退还“建设档案保证金”2万元,至目前没有收到拨还资金。我局继续协调住建部门尽快处理该事项。市药具站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已杜绝白条抵库现象。三是局机关加强现金管理,严格公务使用公务卡、转账支付,局机关在职人员车补房补、差旅补助、临工工资等采取银行代发形式,合理控制现金库存,2020年3月底库存12017.74元。市血站已按《会计法》做好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登记工作。四是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我局严格按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出台《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对“专家会诊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市卫生健康局不再承担外请专家会诊、交通住宿等费用,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此类费用。五是加强局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2019年对市疾控中心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组织内审小组对市慢病院进行审计。要求并协助市保健院做好预付账款40万元的清理工作,2020年4月份市保健院按有关文件并征得市财政同意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完善会计核算。
  4.治理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乏力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对医疗隐性腐败坚决予以曝光和深挖,绝不“护短”,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二是持续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执法力度;继续大力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大力查处收送“红包”、回扣等行为,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医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培训,严肃处理行风违纪违规问题。
  5.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待健全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及直属单位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执行,按程序履行审批审核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采购;对达不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报财政部门审核结算;完善验收手续,落实相关科室,按合同的内容进行验收,并签章确认;印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修缮单项目达到一定金额报局备案。二是市中心血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章办事,集体讨论2020年血液核酸试剂及其他耗材的采购工作、制订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并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落实有关人员清查近三年来物资出入库情况,完善出入库手续;按质量体系统要求,完善《物料领用和保管管理制度》,科室领用物资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三是市中心血站印发《加强物资管理的通知》,修订《库房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出入库管理和盘点工作;每月召开会议2场次,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制订《2020年度培训计划》,加强职工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我局充分认识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重新修订完善《揭阳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操作流程(试行)》,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发挥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不懈抓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抗疫常态化、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17年4月28日至6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7月2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7月21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8项整改任务、64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8项、 34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8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11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23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17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1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1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9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10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8月14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17〕39号);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8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8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7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8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jxscct.com/fw/97603/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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